全国人大常委会: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书面报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函》的要求,现将200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几年,全国人大代表一直十分关心和支持发展改革工作,每年都提出很多很好的建议。1999年,原国家计委承办建议374件;2006年我委全年共承办1438件,比1999年净增1064件,年均递增约21.2%。这几年,我委每年的承办量基本上都占国务院部门承办总量的1/5。(详见下表、下图)
1999-2006年我委及原国家计委承办建议情况表 | |||||
年份 |
承办数量(件) |
较上年增长 | |||
主办 |
会办 |
总计 |
数量(件) |
百分比 | |
1999年 |
232 |
142 |
374 |
—— |
—— |
2000年 |
396 |
94 |
490 |
116 |
31.0% |
2001年 |
447 |
105 |
552 |
62 |
12.7% |
2002年 |
451 |
107 |
558 |
6 |
10.9% |
2003年 |
736 |
234 |
970 |
412 |
73.8% |
2004年 |
792 |
251 |
1043 |
73 |
7.5% |
2005年 |
960 |
326 |
1286 |
243 |
23.3% |
2006年 |
962 |
476 |
1438 |
152 |
11.8% |
今年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我委共收到代表建议1391件(其中主办件962件,含重点建议4件;会办件429件,含重点建议5件),占国务院部门承办全部建议的20%多。此外,我委还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6件(其中重点建议1件),并对2005年我委承办的1件重点建议进行了追踪办理。
从办理情况来看,我委在承办要求提高,总量大幅增加,任务更加繁重的情况下,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和我委领导对办理工作提出的各项要求,全委上下高度重视,广泛参与,各司其责,协调有序,圆满完成了各项办理任务。截至目前,各司局共撰写复文1326件,约300多万字,全部经办公厅核稿并送委领导签发,之后向代表寄送复文信函8000多份。除了闭会期间全国人大交由我委承办的1件建议仍在办理外,我委主办、会办的其他建议已全部办结。
二、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参与办理,不断督促检查,始终把办理工作作为关系发展改革全局的大事来抓。
国家发展改革委作为国务院宏观经济调控部门,始终站在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密切同人民群众联系的高度来认识和开展人大建议办理工作,历届委领导都对此做出过相关批示。本届政府以来,委主任马凯同志每年都对办理工作做出重要批示。为切实做好今年的办理工作,马凯同志专门批示:“关键是思想高度重视,领导亲自负责,具体承办同志认真办理,并同促进和改进工作密切结合”。
为了贯彻落实全国人大代表建议交办会提出的要求以及委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我委按惯例于4月份召开全委代表建议交办会。分管办公厅工作的委副主任毕井泉同志到会讲话,从认真答复、突出重点、保证质量、促进工作、按时完成5个方面提出了要求,并强调:在人大代表眼里,每一个承办人都代表我委。承办人的一言一行、对建议的办理态度,代表了我委对人大代表的态度。承办人务必增强责任感,认真树立我委在人大代表面前的良好形象,让代表满意、放心。通过交办会,我委各司局统一了思想、明确了任务,办理工作随即全面展开。
在办理过程中,我委领导不仅对办理工作多次做出批示,还直接参与办理工作,亲自参与动员部署、带队调研、召开座谈会以及走访代表等工作。各分管委领导逐一审定签发了所有主办件的答复文稿,并对一些答复件直接作大篇幅的修改,完善或提出具体的答复意见,有力地推动了全委办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紧密结合我委职能,围绕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扎实有效地开展办理工作。
人大代表建议,是代表们深入实际,深入群众,认真调查研究后提出来的,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建议意见和要求。今年交由我委办理的许多建议,包括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加快能源发展,维护国家能源安全;加强价格调控和收费监管等,都与我委的工作密切相关,也是我委正在认真研究解决的问题。办好这些建议,是我委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过程,也是为代表服务,为人民办实事、解决实际困难的过程。因此,我委把办理建议与深入了解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事项、开拓工作思路、完善政策措施和改进工作作风紧密结合,在务求实效上狠下功夫。我委承办建议的各业务司局主要负责人亲自主持制定办理计划,带头参与调查研究,加强督促检查,抓好办理方案的落实。具体承办的同志立足于提高办理质量,对每件建议都认真提出办理意见,杜绝简单答复、敷衍塞责,尽可能向代表提供详细的情况和信息,让代表满意。
例如,我委结合销售电价调整工作,认真吸收胡平平等代表提出的“关于降低农村中小学教育教学用电价格的建议”(第5636号)中的合理化内容,将城乡中小学校教学用电由“非居民照明电价”(0.73元/千瓦时)全部改为执行“居民生活电价”(0.54元/千瓦时),约减轻城乡中小学用电负担20.6亿元。
(三)通过完善制度和方法创新,保障了人大建议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1、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办理工作有序进行。一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组织结构。我委先后制定了《办理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暂行办法》、《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有关要求及工作流程》等规定,明确办理程序、答复要求和时限,同时建立了各承办司局室联络员制度,使办理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渠道通畅。二是加强组织协调。办公厅作为委内的具体牵头部门,积极发挥协调各方、联系内外的桥梁纽带作用,整合各方面的力量,统筹协调全委的办理工作。一方面对外主动配合全国人大开展相关工作,与兄弟承办部门通力合作,共同研究解决问题;另一方面对内抓好交办、督办等各个环节,不断建立健全责任制度,改进和完善机关内部网络建议办理系统,全年共在网上批分、转办建议1450件,扫描委外会办单位回复意见约3000页。我委尤其把重点建议和议案作为办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办理之前办公厅专门召集委内有关司局召开了议案和重点建议办理工作交办会,在办理基本完成后又召开了重点建议专题总结交流会,做到了办前有方案,办中有协调,办后有总结。
2、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提高答复满意度。为了提高答复质量和代表的满意度,我委把文字答复与电话沟通、上门走访、出差顺访、邀请代表参加专业会议等结合起来,变“文来文往”为“人来人往”,倾听代表意见,深入了解建议有关具体情况,共商解决办法。为了使与代表的沟通联系制度化,我委还在网上建议办理系统中增加了与代表沟通联系情况实时统计功能。据不完全统计,办理过程中我委共召开座谈会57次,邀请50多位代表参加调研,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707位代表进行了沟通联系。这些工作不仅尊重了代表提出建议的权利,保护了代表通过建议参政议政的积极性,也有效提高了答复的针对性和办理质量。例如, 我委在承办孔祥梅代表提出的“关于合理确定西部资源价格,调整东西部差距的建议”(第1666号)时,通过电子邮件征求代表对复文初稿的意见,反复沟通之后才正式答复。孔代表对此给予高度评价,专门复函表示:“我的建议是通过园区网征集、讨论的,现在通过园区网很快就可以将答复意见发送给相关的同志们,这样就能代表人民的意愿,对答复是否满意做出答复。我当了两届全国人大代表,这是首次通过电子邮件接收‘答复意见征求意见稿’,我感到这种工作方式很清新,也很方便,非常讲求实效。国家发展改革委这种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使我非常感动。”
3、完善建议网上办理,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为了提高办理效率,我委于2003年4月在机关内部网上率先开通了“建议提案网上办理系统”,实现了从建议的批分、传递、转办,委外单位会办意见的转接,到答复的起草、审核、签发、统计、查询和催办,绝大部分程序都在网上进行。“建议提案网上办理系统”的投入运行,不仅提高了我委建议办理效率和工作透明度,更重要的是极大地减轻了各司局进行繁杂的文档管理的压力,使各司局得以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办理工作中去,提高了办理实效。
三、取得的成效
建议办理,贵在实效。代表提出建议,不仅仅是希望得到一纸复文,更希望通过办理取得实效。今年,我委把解决问题、取得实效作为办理工作的重点,努力使办理取得预期效果。许多代表提出的建议得到采纳,反映的问题得到解决,建议应有的价值和作用得到体现。
(一)代表反映集中、社会普遍关注、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一些热点问题得到较好解决,取得比较好的社会效果。
例如,多年来月饼过度包装及搭售其他物品的现象愈演愈烈,不仅浪费资源、污染环境,而且败坏了社会风气,群众反映强烈。2005年倪岳峰等31名代表针对此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我委作为牵头单位,主要领导亲自召集商务部等3个协办部门共同研究,走访代表,联合制定并发布了《关于规范月饼价格、质量、包装及搭售等行为的公告》,制定了国家强制性标准,并在全国范围进行督促检查,使这一问题在当年初步得到遏制,群众为之拍手叫好。
为巩固成效、避免反弹,在去年办理取得良好效果的基础上,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仍将该建议作为重点交由我委主办。为此,我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追踪办理措施。一是组织召开了由国内主要月饼生产企业及相关行业协会参加的月饼包装及测定方法相关标准研讨会,积极落实月饼国家标准,继续引导行业组织和企业加强自律。二是组织召开了“月饼市场新闻通气会”,重点介绍今年6月1日起实施的月饼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有关规定,提醒并告诫经营者自觉维护四部委《公告》发布以来月饼市场的良好秩序,严格遵守国家标准。新华社等媒体进行了宣传报道,形成了今年规范月饼市场的舆论氛围。三是适时通过媒体发布新闻宣传稿《国家有关部门今年继续关注月饼市场情况》,向社会公布了中秋节前国家有关部门将采取的相应措施,表明了对这一问题一抓到底的态度,对引导月饼市场行为起了积极作用。四是继续加强了月饼市场监管,在部署开展国庆、中秋两节期间市场价格检查时,要求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密切关注月饼价格问题,进一步加强对月饼生产、销售的监督检查。
从结果来看,追踪办理取得了积极成效,去年的工作成果得到了巩固,今年市场上月饼包装进一步瘦身,月饼质量普遍提高,月饼主流价格趋于合理,月饼“天价”、过度包装等问题没有出现反弹。
(二)认真办理代表围绕解决发展改革的现实问题和困难提出的建议,推动了政策法规制定等相关工作的开展。
保持经济持续平稳增长,防止出现大起大落是宏观调控的一项重要任务。随着国内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各方面对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加快宏观调控立法的呼声越来越强烈。今年,赵效定等30位代表就此提出了“关于制定《经济稳定增长法》的建议”等多个议案。
自上世纪八十年代起,原国家计委就已开始研究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的立法工作,并取得了一些成果。但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刚刚确立,各项改革还没有完全到位,各方面对立法的意见不统一等原因,相关立法工作一度被搁置。2003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后,我委重新启动该项工作,3年来做了大量前期工作。接办赵效定等代表提出的议案后,我委认真研究和吸收了代表提出的建议和法律框架,专门制定了具体可行的办理方案,对办理过程的每个环节作了周密安排。我委还成立了由委领导朱之鑫、杜鹰副主任任组长,法规司和综合司牵头,委内政研室等11个司局组成的经济稳定增长立法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对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及应当重点规范的内容进行了深入研究,争取在今年年底前起草完成促进经济稳定增长法初稿,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征求意见,并积极推动将该项立法列入全国人大的立法计划。我委还会同全国人大财经委,专程赴上海走访议案的领衔代表赵效定同志,向赵代表详细介绍了我委在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立法方面的工作情况以及下一步的工作打算。赵代表对议案的办理情况、办理态度都表示满意。
(三)一些涉及跨省区、跨流域,有利于经济社会长远发展问题的建议得到采纳,一些项目已列入规划,实施后将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例如,由于自然因素的影响和人为因素的干扰日益加剧,西藏高原生态安全面临严重威胁,极大影响了区内农牧民的生产生活,制约了西藏以及相关省市经济的发展。为此,毛如柏等43位代表提出了《关于构建西藏高原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的建议》,具体意见:一是建议将“构建西藏高原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纳入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二是建议国家投入专项资金,构建西藏高原国家生态安全屏障。该建议被确定为重点建议,交由我委会同国土资源部等7个部门办理。为办好建议,我委制定了详细的办理方案,明确了分阶段要求,并与各协办单位组成一个综合调研组和五个专题调研组,通过赴西藏走访代表、召开座谈会、实地考察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西藏生态环境建设的实际情况,于9月18日向全国人大热地副委员长汇报了完善西藏高原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的总体思路和拟采取的具体措施。
经过各方努力,该重点建议的办理取得了积极成效。代表们提出的第一条意见已经落实,我们在研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时,专门在其中写入了“加强青藏高原生态安全屏障保护和建设”的要求,把西藏生态建设作为“十一五”的一项重要任务。为落实建议提出的第二条意见,我们多次与提出建议毛如柏等代表以及督办单位全国人大环资委沟通,积极推动《西藏高原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实施。下一步,我委和相关协办部门将认真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快《规划》评估审查工作,要在理清思路的基础上,使《规划》编制的更加科学,争取把《规划》作为一个特例,报国务院审批;二是对有关部门正在编制的各项生态建设专项规划,要统筹考虑西藏的生态建设需要;三是在《规划》批复之前,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加大西藏高原生态建设投入力度的具体措施,继续加大对西藏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投入力度。
(四)一些影响地方经济发展、涉及当地群众利益的问题得到妥善解决,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例如,由于自然地理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近年连续干旱影响,宁夏中部地区饮水不安全问题十分突出,已成为直接关系群众利益、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之一。宁夏代表团在“关于解决宁夏中部干旱带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建议”中提出,希望国家加大支持力度,加快解决宁夏中部干旱带人饮安全问题。这个建议,也是我委牵头办理的重点建议之一。
为办好建议,解决人民群众的燃眉之急,在办理之初,我委商水利部制订了科学周密的办理工作方案,明确了办理责任、办理措施、办理进度以及预期办理目标。4月,我们会同水利部组织有关专家、邀请全国人大等单位先期对宁夏中部干旱带的11个县(区)的农村饮水安全情况进行了调研。“五一”期间,我委杜鹰副主任陪同温家宝总理对宁夏中部干旱带农村人畜饮水困难问题进行了实地考察调研。在做好调研并与水利部多次深入研究的基础上,我们会同水利部约请宁夏自治区有关部门召开专题座谈会,分析情况,论证解决方案。
对《建议》中提出的问题,我们商水利部提出了以下主要解决思路和措施:
一是科学规划、分步实施。根据今年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的《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一五”规划》,对规划解决宁夏自治区的总人数及相应投资规模进行调整测算。
二是因地制宜、分类解决。根据中部干旱带的自然地理特点、人口区域分布、水利设施建设情况和水资源状况,“十一五”期间规划解决饮水困难问题的55万人中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可以纳入现有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解决的人口,有24.36万人;第二类是饮水水源非常紧缺,需要从水库长距离调水或延伸已建扬黄供水渠道、兴建7处重点骨干水源工程解决的人口,有25万人(其中1项工程还可覆盖解决宁夏中部干旱带以外7万多人的饮水安全问题);第三类是需要通过建设盐环定扶贫扬黄续建工程盐池县供水工程解决的人口,有5.64万人。
在具体解决措施和工作安排上,对第一类可纳入现有规划解决的24.36万人,我们将商水利部在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一五”规划中优先安排,争取用2-3年时间解决。今年,我委和水利部已在年度国债水利投资计划中下达宁夏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中央投资1.1亿多元,计划解决25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另外,为解决宁夏中部干旱带旱情严重及抗灾减灾问题,中央今年已安排宁夏自治区特大抗旱补助费1700万元。对第二类,涉及的7项重点工程要逐项论证,进一步完善项目前期工作,明确科学合理的工程建设方案,落实各项建设资金,做到投资合理、群众满意、工程建好后能够良性运行。要征求农民及用水户对工程建设方案和管理体制的意见,并就农民投劳、资金筹集办法和工程建成后的水价、水量分配等事项与农民签订书面协议。在宁夏自治区完成有关项目前期工作、具备投资下达条件的基础上,我委将商水利部在今年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投资计划中择优安排其中部分项目开展建设。目前,此项工作正在积极开展。对第三类,待盐环定扶贫扬黄续建工程盐池县部分的渠道和蓄水工程建成、供水到行政村后,再续建工程供水到自然村,并逐步供水到户。目前,水利部已向我委报送了盐环定扬黄续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总报告及审查意见。为做好该项目审批工作,我们已正式发文请宁夏自治区、甘肃省和陕西省补充提供对该续建工程建设管理体制、供用水合同、运行维护经费来源、建设资金筹措等重要问题的意见。
三是强化管理,完善体制。为保障农民长期喝上干净的水,确保工程建好后能够良性运行和长期发挥效益,我委提出,有关地方和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项工作责任制和工程管护责任主体,扩大群众参与,合理确定供水价格,落实工程运行维护经费。要全面推行用水户参与的工作机制,在工程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阶段,都要让农民及广大用水户积极参与,保证其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截至目前,以上各项办理工作进展顺利,并已取得明显成效。8月,全国人大民委专门听取了我委杜鹰副主任关于办理工作的报告,对办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水利部和宁夏自治区,根据相关规划、中央投资可能和项目前期工作情况,继续抓紧做好有关项目审批、资金落实等工作,采取加大人饮工程建设力度、加强重点水源设施建设、强化工程和用水管理、建立特大旱情应急处置机制等综合措施,尽快解决中部干旱带农村饮水安全问题。
在肯定办理成效的同时,也应该看到,由于各种条件的限制,仍然有一些代表提出的建议一时还难以落实解决措施。例如,今年何少苓等代表提出了《关于在新安江流域建设生态共建共享示范区的建议》,建议主要是生态补偿的问题。作为牵头承办部门,我委高度重视,承办司局专门成立办理工作班子,商协办单位制定办理方案,邀请代表,流域内涉及的安徽、浙江两省、杭州和黄山两市相关负责同志参加座谈。在吸取各协办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我们向人大环资委和代表本人汇报了初步答复意见,根据代表和环资委的意见修改完善并最终答复代表。从实际工作来看,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生态保护和建设资金筹措与使用的各个方面,加上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低,人口众多,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就更为复杂。尽管我国在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方面已有一定的基础,但从总体上讲,我国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尚处于起步阶段,主要表现在:(1)生态保护和建设投资稳定增长的机制还未建立起来;(2)财政转移支付对生态保护和建设重点地区的扶持尚未建立起完善的测算体系;(3)对生态补偿的税收政策只涉及到个别领域;(4)生态补偿的收费及收费的使用制度有待于进一步完善;(5)对生态保护和建设者的补助标准不统一,补助覆盖面不高;(6)跨地区、跨流域的生态补偿仍处于探索阶段。鉴于我国现阶段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设情况,何少苓等代表提出的问题只能逐步解决,我委将组织有关方面继续深入研究和推动此项工作。
加强和改进建议办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尽管长期以来我委在深入做好建议办理工作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但我们深知,从建议办理工作长期发展的角度来看,我们仍需要研究解决办理工作机制的问题。我们将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虚心听取代表意见,认真学习兄弟部委的好经验、好做法,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和协调高效的运行机制,进一步提高我委人大建议办理工作质量,使办理工作的发展与代表的期望相适应,与国家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