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
现将我部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我部共收到代表建议265件,其中重点建议4件,单独办理103件,会同其他部门办理52件,协助其他部门办理66件,分别办理16件,另有24件建议留作参考。在办理工作中我部不推诿、不扯皮,积极努力参与办理好答复工作。建议中的问题,有的是我部正在做或将要做的工作,我们认真吸收采纳代表的建议,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工作;有的是一时不能解决,需要进一步研究的,我部都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代表认真做了解释。
我部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4月6日,傅雯娟副部长主持召开了建设部做好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会议。部机关各司局主要负责同志及综合处长出席会议。会议传达了王万宾同志在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交办会上的讲话精神并组织学习了《关于处理全国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具体要求》。会议对我部收到的代表建议进行了分类交办,明确了牵头办理司局,落实了办理责任。对建议办理时限分别提出了要求,并印发了承办单位与代表联络沟通情况表,要求各承办司局在办理工作中填写。
今年我部办理答复工作,努力在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上下功夫。首先,提高对办理建议办理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我部工作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涉及社会的热点、难点也多,代表对我部工作提出了建议,说明我们的工作引起了社会的关注和重视,代表的建议反映了人民的心声,需要我们高度重视并认真办理。第二,加强与代表的沟通。各承办司局在办理代表建议的过程中,密切与代表沟通、联系,通过走访、调研、座谈及出差顺访,以及利用各种通讯手段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代表的意见。第三,严格答复的审批制度,确保答复的质量。为了保证答复的质量,各承办司局对代表建议的答复严格把关,由司长审定签字后报分管副部长审批,重要建议报部长审批。办公厅统一格式,严格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的要求办理意见答复代表。第四,各承办司局建立健全办理答复代表建议的责任制。实行司局负责人、具体承办人分级责任制,严格办理程序,努力提高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今年,“关于完善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的建设运营机制的建议”被确定为重点处理建议,交由建设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等单位共同办理。我部始终把如何提高重点处理建议办理质量放在第一位,将解决好代表在建议中提出的问题,作为改进我部工作,落实中央提出构建和谐社会,着力发展社会事业、完善社会管理,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来认真对待。
我部汪光焘部长和仇保兴、傅雯娟副部长分别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做好重点处理建议办理的有关工作。4月14日,我部召开了有关司局及部分专家参加的座谈会,按照4月1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做好重点处理建议有关工作的通知》(常办联字[2006]65号)精神,对重点处理建议办理工作进行了研讨。4月21日,我部邀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的相关司局负责同志召开座谈会,讨论重点处理建议办理工作方案。同时,与部分代表进行沟通。4月29日,我部在征求各承办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报送了重点处理建议办理的工作方案(建城函[2006]110号),成立了以汪光焘部长为组长,分管副部长为副组长,参与承办部门相关司局负责人为成员的重点处理建议办理领导小组;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分工,重点处理建议办理工作计划、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提出由建设部城市建设司牵头负责办理具体组织、协调和答复工作;形成了我部统一组织协调,各参与承办单位共同研究答复的工作机制。
根据《关于“完善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的建设运营机制”重点处理建议办理工作方案》的工作计划和时间安排,5月24日至6月10日,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邀请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专家组成联合调研组,由城市建设司副司长张悦同志和李树福同志分别带队,结合三峡库区、东北老工业基地、南水北调工程东线沿线城镇污水处理和水环境保护的特点,分三组,先后到重庆市及其所属长寿县,吉林省长春市和公主岭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和大庆市,山东省济宁市、邹城市和微山县,江苏省南京市、徐州市、仪征市和睢宁县(共4省、10市、3县)进行现场调研。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和全国人大环资委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调研。
调研组实地考察了近20座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并召开了18场(次)各种类型的座谈会,认真听取了全国人大代表,各有关省、市人民政府及建设、发展改革、财政、国土、环保、税务、物价等部门,以及污水处理设计单位、市场投资主体和运营单位的建议和意见,全面了解不同地区的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运营情况,并重点对城市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建设和运营资金、管理体制、监督机制,以及用电、用地、税收和运行成本、污水处理收费、污泥处理处置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研讨。
6月中旬,我部将此次调研活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作了简要书面汇报。同时,我部函请各承办部门按照分工,在调研的基础上,就“重点建议”涉及的有关问题于6月底前研究提出相应的政策和措施,并书面反馈我部进行汇总。在此期间,全国人大环资委领导来我部了解此次重点建议调研具体情况,城市建设司张悦同志作了汇报,并提出需要加强和完善有关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的六个方面的工作。
8月初,我部在汇总各承办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关于完善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的建设运营机制的建议”重点建议的答复意见(征求意见稿),并进一步征求了各承办单位的意见,主要是与各承办单位针对代表提出的建设与运营资金补贴、电价优惠、税收扶持、土地划拨等问题的答复意见进行反复磋商,明确了各部委下一步相关工作重点。10月初,经各部委领导会签,最终形成了重点建议的答复意见,正式回复了16位提出有关建议的全国人大代表。
同时,我部结合重点建议的办理,针对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正在抓紧起草《关于完善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的建设运营机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并将会同各有关部门,针对当前在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推进污水处理产业化,推行特许经营。各部委也正在加快研究制定“完善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的建设运营机制”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强行业指导和监管,保障实现“十一五”水污染治理目标,改善全国水环境,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资源能源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而努力。
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办理好代表建议答复工作的指示精神,学习借鉴兄弟部门建议办理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进一步提高我部建议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