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上午9时,人民大会堂湖北厅。
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正在分组审议合伙企业法修订草案。黑龙江省哈尔滨卷烟厂厂长、党委书记王殿贵全神贯注地倾听着常委委员对修订草案的审议意见。几天前,他安顿好手头繁忙的工作,专程从千里之外赶到北京。此行的目的只有一个———列席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而这也是为了履行一个全国人大代表的神圣职责。
“人大代表更多地参与常委会活动能促进代表更好地履行职责。”王殿贵告诉记者。
2005年5月,中共中央转发了《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发挥全国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这一意见对确保代表知情权,扩大代表对常委会活动的参与提出了明确要求。为了贯彻执行意见精神,本届常委会陆续增加了列席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的代表人数。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每次会议只邀请10名左右代表列席,随后逐渐增至24名,而本次会议被邀请的代表人数则达到了30名。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名单一般是根据会议的议题和代表所提交的议案、建议的内容来确定,被邀请的代表通常对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议案、报告比较关注,能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对于被邀请列席常委会会议,高兴之余,王殿贵也非常珍惜这个难得的机会。作为全国人大代表,他深感肩上责任重大。
从接到列席会议的通知起,王殿贵就开始积极地做准备工作,对会议相关内容进行调研。会议期间他每天晚上都要仔细阅读研究审议的法律草案。作为一名在企业工作多年的管理者,王殿贵对于此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合伙企业法修订草案中的一些问题进行了认真思考,并在分组审议时作了很有建设性的发言。
对于修订草案他谈了三点意见:第一,合伙企业内部矛盾较多,主要是合伙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单一,所以合伙企业法应该有更多的条款来规范合伙人内部发生纠纷的时候如何处理。第二,关于合伙企业的界定问题,是不是什么都可以合伙?比如有的地方成立了税务合伙代理所,说白了就是帮助企业偷税漏税。还有一些民间的调查合伙所,所从事的调查工作给社会带来了许多不和谐的因素,因此必须要界定哪些行业可以合伙。第三,合伙企业法应加强对招收职工的权益保护。在一些合伙企业中,职工的医疗保险、工伤纠纷很多,最后导致许多民事纠纷,这些都是合伙企业在招收职工的过程中没有明确职工权益所带来的问题。
除了关注合伙企业法修订草案外,对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草案等本次会议审议的法律案,王殿贵也都坦率地表达了自己的观点。
“希望今后能有更多的机会列席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这次的列席经历让王殿贵感到意犹未尽。
开展调研工作,深入体察民情民意是人大代表的职责之一。虽然工作繁忙,但王殿贵每年都要挤出15天至20天的时间进行专题调研,内容主要涉及企业发展和三农问题。对于不久前发生的松花江水污染事件他也表现出极大的关注,今年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他提出了依法治理松花江水污染的建议,得到了与会代表的认同。
对于如何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王殿贵也有自己的想法。他建议,要进一步加强会后代表小组的活动,并希望人大机关能为代表创造异地视察的机会,特别要增强南北地区的交流活动,使代表能全面地了解各地的经济发展情况,以便更好地履行全国人大代表的职责。
来源: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