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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和行政监督

浏览字号:     日期:2007.02.25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贯彻这一方略的具体体现,就是要使行政权力授予有制、行使有规、监督有效,带动全社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20043月,国务院发布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和目标、基本原则和要求、主要任务和措施,确立了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

    ()关于行政立法

    所谓行政立法,是指行政主体依据法定权限并且按照法定程序制定和发布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活动。行政立法的主体包括:国务院,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所谓行政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为了执行法律、法规(包括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对社会实施管理,依照法定权限并且按照法定程序制定和发布的规范行政相对人行为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命令。需要说明的是,行政规范性文件虽然具有一定的约束力,但没有创制权,不能创立新的行为规范,只能对如何实施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的问题作出规定。对行政立法和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基本要求,一是遵循并反映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律,体现全面履行政府职能需要,重视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立法。二是扩大行政立法工作的公众参与,通过组织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等多种方式集思广益,对直接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草案要向社会公布并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提高行政立法质量和透明度。三是坚持法制统一,行政法规不能与宪法和法律相抵触,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不能与宪法、法律和国家行政法规相抵触。规章之间、规范性文件之间也不能相互矛盾。四是制定科学的立法计划,实行立法工作者、实际工作者和专家学者三结合,行政立法文件要明确具体、科学规范、切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

    ()关于行政执法

    广义的行政执法,是指行政机关执行法律规范、实施行政管理的一切公务行为。.狭义的行政执法也称行政处理,就是实施法律规范的具体行政行为。现在,经济社会生活中出现的许多问题,主要不是无法可依,而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为此,国务院要求从体制、机制和队伍建设等方面人手,进一步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工作,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一是各级政府都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所有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坚持依法办事。二是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既不能失职不作为,又不能越权乱作为,作出行政决定要符合法定程序,执法行为要遵守法定程序。三是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原则,清理和规范行政执法主体,明晰职责权限,从源头上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交叉执法的问题。四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

    ()关于行政监督

    行政监督的实质是人民监督。只有人民群众监督政府,政府才不会懈怠,政府工作人员才不会滥用手中的权力。近些年来,我国已经建立和实行了比较完善的监督行政工作制度,包括执政党的监督、人大的监督、政协的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以及政府系统内部监督。这些监督制度是行之有效的,其目的就是要使各级行政机关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要追究。搞好政府系统内部的监督,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是十分必要的。监察、审计等部门要依法独立履行职责,敢于坚持原则,提高监督实效。各级行政机关要积极配合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机关的工作,自觉接受他们作出的监督决定。同时,还要健全行政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认真实施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法规,完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制度,加强对人、财、物管理部门的监管。

   需要指出的,决策、执行、监督是政府运行的三个重要环节。政府一些重大决策体现在行政立法中,许多政府决策执行体现在行政执法中,防止政府权力缺失和滥用体现在行政监督中。坚持做到决策科学民主,执行坚决有力,监督透明公正,才能减少决策失误,提高行政效能,预防腐败行为。我们正处在经济全球化、信息化迅速发展的时代,我国又是一个发展中的大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任务很重,地区发展差异很大,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要保证决策的正确性,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民智,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本届政府组成后,及时修订《国务院工作规则》,把“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行政,加强行政监督”,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准则。去年又两次修订《规则》,主要强调了四点:一是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二是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行政,努力建设法治政府;三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四是建立健全各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公共危机的能力。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方面,近两年国务院组织各方面专家已经完成和正在进行一些事关全局的重大战略问题的研究,定期就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些重大课题听取有关专家意见,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国务院要求各级政府把科学民主决策作为一项基本工作制度,长期坚持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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