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关于201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
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

(2019年3月15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浏览字号:        日期: 2019-03-15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了国务院提出的《关于201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同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201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9年中央预算。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9年3月15日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