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表决议案办法

(2019年3月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浏览字号:        日期: 2019-03-04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主席团决定: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表决各项议案,采用无记名按表决器方式,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赞成票通过。表决时,代表可以表示赞成,可以表示反对,也可以表示弃权。如表决器系统在使用中发生故障,改用举手方式表决。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9年3月4日
责任编辑: 陶宏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