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香港、澳门、台湾记者领取证件的通知

浏览字号:        日期: 2019-02-27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已获批准采访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的香港、澳门、台湾记者,请于2月28日10:00-22:00和3月1日9:00-22:00到大会新闻中心港澳台记者组领取会议证件。

届时须出示本人报名时登记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如为他人代领,须出示本媒体代领授权书或被代领人报名时登记的有效身份证件。

地址:北京市复兴路乙11号(进北门)梅地亚中心二楼银沙厅

电话:68522332 68525900(传真)

 

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

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

新闻中心

2019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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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晓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