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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代表团热议政府工作报告

政法系统代表认为:以真情提升百姓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浏览字号:        日期: 2018-03-07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3月5日、6日,山西代表团代表审议了政府工作报告。代表们一致认为,报告全面贯穿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通篇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顺应了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对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作出战略部署,件件贴民心,事事见真情。

    在审议现场,三位来自政法系统的代表向记者畅谈了聆听政府工作报告后的切身感受,他们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针对报告中提到的脱贫攻坚、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等事关百姓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内容,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脱贫攻坚绝不是干瘪瘪的数字

    “报告讲政治、讲改革、讲民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让改革措施惠及民生,是一份实实在在的任务清单、政策礼盒和民生红包。”忻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朱晓东代表说,打好脱贫攻坚战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三大攻坚战之一,是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我们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最重要的内容,也是总书记最关心的工作之一,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脱贫攻坚的内容有很多。

    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脱贫攻坚任务艰巨,农业基础仍然薄弱,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要分别提出工作思路和具体举措,排出时间表、路线图、优先序,确保风险隐患得到有效控制,确保脱贫攻坚任务全面完成,确保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

    记者了解到,在全国11个山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中,忻州市横跨了两个,有国家和省深度贫困县9个,深度贫困村797个。因此,对于忻州而言,脱贫攻坚也是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

    要脱贫,找到贫困的真正原因极为重要。朱晓东说,贫困地区贫困的原因除了一些客观因素,最主要的原因是这些地区的农民受教育相对较少,文化素质相对较低,这既是贫困的结果,也是造成贫困的原因。

    朱晓东认为,改变这些地区的贫困现状,应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从改变农民的思想观念入手,革除陈风陋习、好吃懒做、聚众赌博等问题;二是加强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为农户提供便捷的生产条件,提倡多劳多得、勤劳致富。

    脱贫攻坚绝不是干瘪瘪、冷冰冰的数字,而是共产党人对人民群众的许诺。朱晓东说,忻州市不断完善脱贫攻坚体制,强化统揽格局,采用贫困户动态登记方式,充分考虑各种情况。尤其是针对“支出型贫困”,突出政策兜底,狠抓教育、医疗、社保、残疾人补助等24项惠民政策落实到位。此外,针对因好吃懒做等自身原因引起的贫困,忻州始终秉承“扶贫扶志、扶勤扶能”的原则,真正做到规划到村、帮扶到户、差别到人。加强基层公共法律服务队伍建设

    “聆听了总理作的政府工作报告,有两点感受最深:一是报告中多次提到‘公平’一词,二是报告要求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落实普法责任制。”山西华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主任刘正代表告诉记者。

    他认为,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存在法律服务资源分布不均衡、法律服务经费缺乏保障等问题。

    在山西,大多数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机构等法律服务机构集中在大中城市,基层特别是乡村法律服务资源匮乏。据统计,截至2017年底,山西省共有律师9200余名,其中50%都在省会太原执业。而乡镇大多数是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参差不齐。

    “针对这种情况,我认为,应该大力加强基层公共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刘正说,要在基层建立基本法律服务人才库,包括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志愿者等法律人才库;要进一步加大公共法律服务人才培训力度,着力提高公共法律服务人员的业务能力,提高法律服务人员的专业素养和窗口服务水平;同时,还要明确对提供公共法律服务人员和机构的税收减免和返还政策,激发参与主体的积极性。

    目前,山西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专项经费尚未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法律服务经费短缺问题突出。大多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虽然名义上挂牌成立,但无力承担购买法律服务的费用,所以无法向群众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

    对此,刘正建议,应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资金保障制度,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将工作人员配备、法律服务人员参与值班开展公益服务和矛盾化解工作等纳入政府购买法律服务范围,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提供有利的政策支持。

    “还应加大宣传力度,通过传统宣传手段和现代新媒体宣传手段相结合的方式,将公共法律服务信息普及到千家万户,让公共法律服务产品深入人心,让百姓看得见、摸得着、想得起、用得上。”刘正说。推动“毒驾”入刑助力平安中国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政府工作报告要求,推进平安中国建设,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暴力恐怖活动,依法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惩治盗抢骗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整治电信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网络传销等突出问题,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这些举措事关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百姓安全感的提升。”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三桥派出所社区二中队副中队长兼金刚里社区民警杨蓉代表告诉记者。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加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依法打击和惩治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杨蓉代表表示,在惩治涉毒这一违法犯罪问题上,应尽快推动“毒驾”入刑。

    “无论从道路交通引发的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风险,还是从刑法体系或条文逻辑上对该问题进行讨论,都是期望以入刑的方式对吸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进行规范,以此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杨蓉说。

    杨蓉认为,“毒驾”之所以迟迟没有入刑,与其实际操作难度有较大关系,但不能因操作难度大就搁置立法。“毒驾”入刑不必复杂化,“毒驾”的认定可以不对吸毒量设置标准,只要吸食了毒品驾车即构成犯罪。

    “‘毒驾’入刑对于建立高效、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深度打击涉毒违法犯罪活动,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杨蓉说。

    (记者 马超)

  来源: 法制日报 2018年03月07日
责任编辑: 原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