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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中心公告第36号

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闭幕会采访通知

浏览字号:        日期: 2016-03-14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3月16日(星期三)上午9时,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将在人民大会堂举行闭幕会,表决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表决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草案;表决关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表决关于201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草案;表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草案;表决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表决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表决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表决关于确认全国人大常委会接受黄润秋辞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草案。

记者可凭会议制发的记者证提前1小时20分钟起从人民大会堂东门南侧第一个门经安检入场,凭二楼记者证、三楼记者证在大礼堂二楼前3、5、7区“记者席”就座(三楼关闭)。在各楼层采访的记者,请在会议开始前5分钟停止现场报道活动。会议开始后,请保持安静。

会议开始前及结束后,记者可在人民大会堂东门外台阶下(广场西侧路除外)及大礼堂外进行采访活动,可在人民大会堂北大厅东侧的指定区域采访列席会议的国务院各部委负责人。采访活动须在会议开始前15分钟停止。

记者车辆请从天安门广场东侧路入口进指定停车场依次停放。

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中心

2015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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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向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