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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记者会回应立法热点问题:授权决定不是走过场

浏览字号:        日期: 2016-03-11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中国人大网讯 3月10日上午9时,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举行记者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郑淑娜、全国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王胜明、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乌日图、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袁驷就人大立法工作回答中外记者提问。记者会回应了哪些热点问题?未来哪些法律将与我们见面?

    回应热点:6个设区的市已制定地方性法规

    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一年过去了,目前27个省、自治区当中已经有24个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作出了确定设区的市行使立法权的决定,涉及到214个设区的市,占到总数的79%。其中,已经有6个设区的市制定了地方性法规。

    郑淑娜介绍,设区的市要严格按照立法权限进行立法、不能与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省级地方性法规相抵触。同时,各设区的市都设立了专门的法制委员会和法工委,以提高立法质量。

    慈善法重公开“看好”慈善财产

    王胜明在回答记者关于慈善法的问题时,表示慈善法对信息公开作出了明确要求,确保看好用好慈善财产。

    一是慈善组织的生命力在于信息公开;二是区分不同主体、不同方式,强制信息公开,慈善组织的基本情况,慈善项目的运作情况;三是规定了信息披露的平台;四是规定了违反信息公开义务的法律责任。

    聚焦改革:修法体现司法改革措施

    法院组织法、法官法和检察院组织法、检察官法的修改与司法体制改革关系密切。

    王胜明在回答记者相关提问时表示,司法体制改革当中的重大举措,像法官、检察官员额制,省以下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建立巡回法庭,司法责任制等,都是“两院”组织法和“两官”法修改的重要内容。

    授权决定不是走走过场

    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改革方面、先行先试方面做了11个授权决定。去年做出了6个授权决定,涉及到土地制度的改革、司法体制改革、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等。

    人大常委会如何审议这些授权决定,确保立法和改革相衔接?郑淑娜举了这样一个例子。

    “在授权上海自由贸易区决定的时候,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按照立法法规定的授权立法的要求,授权决定必须有授权目的、授权事项、授权范围和授权期限。国务院提交的议案在授权范围的表述上为‘上海等’,是不清晰的。因此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出的决定就只给了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郑淑娜说道。

    通报进展:土壤污染防治法2017年提交常委会 核安全法纳入立法规划

    土壤污染问题已成为继大气污染、水污染之后急需解决的重大环境问题。袁驷介绍,土壤污染防治法意见稿已委托环保部起草,年内全国人大环资委将进行初审,2017年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纳入立法计划。

    袁驷还透露,核安全立法已经纳入立法规划,正在进程当中。

    电子商务法形成草案 中小企业促进法修订草案已经形成    

    乌日图介绍,电子商务立法已经列入了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由全国人大财经委牵头组织起草,目前已经形成法律草案稿。中小企业促进法的修订草案已经形成,预计将于今年10月份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李文)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6年3月11日
责任编辑: 沈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