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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翠代表:尽快制定反校园暴力法

浏览字号:        日期: 2016-03-10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孩子是我们心中最柔软的部分,但现在校园暴力呈团伙化、残忍化、低龄化的态势,流出的网络视频让我们这些家长感到触目惊心。”全国人大代表、国家话剧院一级演员刘晓翠,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北京团审议时,呼吁全社会高度关注校园暴力现象,尽快制定反校园暴力法。

  刘晓翠说,一些孩子拍摄校园暴力视频放到网上获得点击率,获得网红的满足感,一些孩子又从网上学到更多欺负同学的方式,心理已经变得十分扭曲。

  刘晓翠认为,校园暴力事件层出不穷的根本症结在于,现行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如《刑法》规定,14岁以下未成年人不承担刑事责任,14至16岁则只承担相对责任,而且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往往是简单教育了事,有些学校甚至都不敢处理。而在那些被欺负的孩子眼中,欺凌他们的同龄人就是恶魔,每天上学都不得不面对这种痛苦。

  刘晓翠建议,一方面加强网络管理,禁止校园暴力内容通过网络传播;另一方面研究制定反校园暴力法,或根据现实需要增补《刑法》新条款,由有关部门作出必要的司法解释,“即便是未成年人,只要触犯刑律,并造成了一定后果,就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她还建议教育部牵头制作反校园暴力警示片,编写反校园暴力手册,教家长和老师怎么辨识和处理校园暴力问题。学校也应加强安保力量配置,建立校园异常信息收集、研判、处置机制,设置投诉举报的渠道,尽量将校园暴力抑制在萌芽阶段。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改变“刑罚不进校园”的错误认识,增强师生的法律意识和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来源: 北京日报 2016年03月10日
责任编辑: 陈扬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