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伯钧: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由人大常委会组织以集体活动为主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0-09-28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中国人大网讯 9月28日上午,中国人大网、人民网、新华网联合进行网络访谈,邀请参与代表法修正案草案起草、审议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负责人,就代表法修改的相关问题与网民进行交流。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络局巡视员李伯钧在回答网友提问时指出,代表不设个人工作室,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由人大常委会组织,以集体活动为主。

李伯钧说,西方国家议员都是专职政客,是某党、某派的代表,大部分时间都在议会里开会,与选民的联系不够紧密。我国的人大代表来自各个地区、各个民族、各个方面,来自各行各业,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人大代表仍然生产工作和生活在人民群众之间,与人民群众保持天然的、紧密的联系,对宪法、法律,对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贯彻实施情况体会最深刻,对现实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了解最深入,对民生方方面面的问题感受也是最直接的。

李伯钧说,根据代表法的规定,代表在本级人大会议期间的工作和在闭会期间的活动,都是执行代表职务。人大代表通过参加会议的方式依法行使职权,在闭会期间的活动由人大常委会组织,以集体活动为主。

李伯钧说,代表除认真积极地参加这些有组织的活动之外,自己也以其他各种方式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从而发挥代表的作用。比如人大代表可以采取座谈、走访以及利用人大代表电子信箱、人大网站、热线电话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民意、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代表无论采取什么样的方式进行这些活动,其目的都是在于真实地了解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因此都要讲求实效,求真务实。

李伯钧说,我国各级人大常委会的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是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集体参谋助手和工作班子。我国人大代表个人不设工作室,但是如果代表在执行职务中遇到一些困难和问题,可以寻求人大常委会的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给予帮助。因此代表法中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是代表履行职务的集体服务机构,为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提供服务和保障”。

来源: 中国人大网2010-09-28 责任编辑: 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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