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燕萍 女,中共党员,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靖江市人民法院江阴园区法庭副庭长。历任江苏省靖江市越江法庭书记员、助审员,八圩法庭助审员、审判员,江阴园区法庭审判员。曾获“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优秀女法官”、“全国十大法治人物”、“全国模范法官”、“全国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中宣部、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将其确定为全国重大典型,发出向陈燕萍同志学习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