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建议进一步明确车船税性质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0-12-17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中国人大网讯 12月17日上午,中国人大网、人民网、新华网联合进行网络访谈,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税务法律专家就车船税法草案的相关问题与公众互动,现场交流大家关心的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主任黄建初在回答网友提问时指出,有些意见希望进一步明确车船税的性质,认为草案说明将车船税的基本性质确定为财产税,同时对乘用车按排气量计征税款,附带了节能减排的功能,应当处理好车船税这一税种所应承担的功能。有些意见建议,车船税如果界定为财产税,应以车船的价值作为征收依据,并应考虑车船的折旧和价值递减因素。有些意见建议将排气量和价格结合起来作为计税依据。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0年12月17日 责任编辑: 余晨
print  close  top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