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其宏 女,汉族,中共党员,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现任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曾任河南省泌阳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少年法庭庭长。曾荣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好法官、全国维护妇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中国优秀青年卫士、 全国优秀女法官、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全国模范法官等荣誉称号。
参加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拟提出的建议:
1、关于修改毒品犯罪的议案;
2、关于修改刑法减刑、假释的有关规定;
3、关于对抢劫罪进行修改的有关建议;
4、关于对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法律规定进行修改的议案;
5、关于制定刑事证据法,建立中国刑事证据规则的议案;
6、关于加强网络管理的建议;
7、关于对被判处非监禁刑的未成年人的复学问题的建议;
8、八关于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建议;
9、关于解决法“断层” 问题的建议;
10、关于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定的建议;
11、关于适当提高法官职级待遇问题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