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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  舒 广东省广州市律师协会秘书长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9-03-10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陈舒 女,中共党员,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现任广东省广州市律师协会秘书长。曾在陕西省黄陵县桥山公社张寨大队插队知青、陕西省黄陵县人民法院历任干部、法院秘书、审判员、副院长;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荣获广州市三八红旗手标兵、广东省三八红旗手。

在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5年期间,共提出议案、建议30件,其中在闭会期间提出建议6件。特别关注物权法、劳动者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食品安全。

参加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拟提出的建议:

1、关于修订《国务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建议;

2、关于从完善政府管理和服务的角度出发尽快建立经济和社会危机预警机制的建议;

3、关于由劳动保障部门统筹设立劳动者经济补偿基金的建议 ;

4、关于修改民诉法、刑诉法实行三审制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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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崔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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