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3-07-05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法制日报讯 记者于呐洋 近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分组审议关于农村金融改革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时,王毅委员建议,应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进行修订,赋予农民专业合作社更多的职能。

    王毅说,报告提到开展农村金融促进法的可行性研究。实际上,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金融权力给予了严格限制,没有赋予其必要的金融职能,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成功的一个方式就是金融合作,包括提供担保等金融职能。报告中已经提到了要选择管理民主、运行规范、带动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发展农村资金互助社,所以在现阶段应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进行修订。

    王毅建议,应考虑在法律上、在制度建设上给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或者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更多的权力,让他们发挥更大的金融功能。一方面他们可以为农业发展、农民增收提供更好的条件,另一方面也给未来农村的稳定提供更重要的金融基础。

来源: 法制日报 2013-7-4 责任编辑: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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