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审议农村金融改革发展情况报告时建议

启动农村金融立法化解农村融资难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3-07-05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法制日报讯 记者于呐洋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近日分组审议了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改革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一些常委委员建议,要积极推动农村金融立法。

  郎胜委员说,报告总结了近年来农村金融改革发展情况,分析了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下一步工作思路。改善农村金融服务,需要考虑研究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农村金融保险服务“三农”,政策性强,需要国家支持。农村金融除国家政策引导、支持外,还需要法律保障。应当说这方面的法律法规建设还比较薄弱,仅有农业保险条例一个专门行政法规。建议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将成熟的政策和做法上升为法律规范,形成强化金融支农长效机制。

  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陈达恒建议,推动农村金融立法,健全农村土地、林地、房屋等确权登记,以及流转、评估和抵押制度,适时启动相关立法,解决农村抵押担保难问题。尽快解决农民最主要的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抵押贷款问题。

来源: 法制日报 2013-7-4 责任编辑: 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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