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专项检察7个月建议有关部门收监执行罪犯800名
检察日报北京10月29日电(记者王治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今天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作《关于人民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的报告》时表示,为提高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能力和水平,最高检制定实施加强和改进监所检察工作的决定,颁布监狱检察、看守所检察、监外执行检察办法,明确和规范监督职责和程序。
曹建明说,在规范刑罚变更执行监督方面,加强与监管场所信息联网,健全同步监督机制。针对一些“有权人”、“有钱人”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今年3月起最高检部署开展专项检察,重点监督有关部门对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罪犯的刑罚变更执行情况,至9月底已建议收监执行800名罪犯,含原厅局级以上职务犯罪罪犯82人,立案查处背后弄虚作假、索贿受贿、徇私枉法的国家工作人员129人。
曹建明说,为规范刑事羁押期限监督,防止和纠正各政法机关超期羁押,最高检完善了羁押必要性审查、羁押期限届满提示等机制,坚持定期清理、督促纠正久押不决案件。
责任编辑: 马冬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