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城镇化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3年6月26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徐绍史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3-06-27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我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城镇化工作情况,请审议。

    一、近年来围绕城镇化开展的主要工作

    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扩大国内需求的战略重点,是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重要途径。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城镇化工作,“十二五”规划纲要对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进行了部署,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了城镇化质量明显提高的战略目标,明确了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的总体要求,对科学规划城市群规模和布局、增强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功能、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等进行了重点部署。围绕推进城镇化发展、提高城镇化质量,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积极探索,做了大量工作。

    一是积极稳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2011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办发〔2011〕9号)印发实施,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相关部门出台了配套政策,18个省(区、市)出台了具体实施意见,14个省(区、市)探索建立了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初步为农业人口落户城镇开辟了通道。据公安部统计,2010—2012年,全国农业人口落户城镇的数量为2505万人,平均每年达835万人。

    二是努力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国务院印发实施《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十二五”规划》,明确了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的具体任务。2011年—2012年,全国开工建设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1824万套,比“十一五”期间开工总量还高12%左右;基本建成1033万套,相当于“十一五”期间建成总量。2012年,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常住人口覆盖率分别达到63.9%和75.5%。努力解决农民工最关心的随迁子女教育问题,确定了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两为主”原则,2012年农民工随迁子女进入公办学校就读的比例达到80.2%。

    三是切实加强土地利用管控和综合整治。为确保耕地保有量18.18亿亩不减少,完善了以规划计划管理、基本农田保护、耕地占补平衡等为手段的土地利用管控体系。围绕建设高标准农田开展农村土地整治,通过城市低效用地再开发、工矿废弃地复垦等模式开展建设用地整治。大力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截至2012年10月底,全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率达到86%。

    四是加快推进城市市政设施建设。有关部门和地方不断加大市政设施建设,市政设施供给能力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2011年,城市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3.8平方米,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1.8平方米,分别是2000年的2.3倍和3.2倍;城市用水普及率、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7%、83.6%,比2000年提高33.1个和49.3个百分点。为加强市政建设的资金保障,中央财政在安排转移支付时将外来人口作为考虑因素,连续几年代地方政府发行债券,并强化对资源枯竭型城市的财政支持等。与此同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失控。

    五是不断强化城镇化领域国际合作。2012年5月,时任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与欧盟主席巴罗佐在欧盟总部签署了《中欧城镇化伙伴关系共同宣言》。目前,发展改革委与欧盟能源总司正在积极落实共同宣言,筹备开展中欧城镇化伙伴关系论坛、中欧城市博览会等,着力推进中欧城市间、企业间务实合作。国务院有关部门还积极推进与联合国人居署、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等机构的合作交流,筹备与金砖国家开展城镇化领域合作。

    六是组织编制国家城镇化规划。2010年底,发展改革委即会同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14个部门启动城镇化规划编制工作。在大量前期研究、实地调研和专题研讨基础上,起草形成了规划文稿。目前正在广泛征求意见并抓紧修改完善中。

    二、我国城镇化现状及趋势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化率年均提高1.02个百分点;2000年以来,城镇化率年均提高1.36个百分点,2012年城镇化率达到52.57%,与世界平均水平大体相当。城镇数量和规模不断扩大,城市群形态更加明显,京津冀、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三大城市群以2.8%的国土面积集聚了18%的人口,创造了36%的国内生产总值,成为拉动我国经济快速增长和参与国际经济合作与竞争的主要平台。城市综合服务能力明显提升,人居环境逐步改善。但也必须看到,我国城镇化质量不高的问题也越来越突出,主要表现为五个方面:

    一是大量农业转移人口难以融入城市社会,市民化进程滞后。被纳入城镇人口统计的2亿多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未能在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保障性住房等方面平等享受城镇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务,城镇内部出现新的二元结构矛盾,制约了城镇化对扩大内需和结构升级的推动作用,也存在着社会风险隐患。

    二是土地城镇化快于人口城镇化,城镇用地粗放低效。一些城市“摊大饼”式扩张,脱离实际建设宽马路、大广场,新城新区、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占地过多,建成区人口密度偏低,耕地减少过多过快。这不仅浪费了大量土地资源,也威胁到国家粮食安全。

    三是城镇空间分布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不匹配,城镇规模结构不合理。东部一些城镇密集地区资源环境约束加剧,中西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地区的城镇化潜力有待挖掘。城市群布局不尽合理,城市群内部分工协作不够、集群效率不高;部分特大城市主城区人口压力偏大,与综合承载能力之间的矛盾加剧;中小城市集聚产业和人口功能不足,潜力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小城镇数量多、规模小、服务功能弱。城镇空间分布和规模结构不合理,增加了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成本。

    四是“城市病”问题日益突出,城市服务管理水平不高。一些城市空间无序开发、人口过度集聚,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重城市建设、轻管理服务,交通拥堵问题严重,食品药品等公共安全事件频发,大气、水、土壤等环境污染加剧,城市管理运行效率不高,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不足,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等外来人口聚集区人居环境较差。

    五是体制机制不健全,阻碍了城镇化健康发展。现行户籍管理、土地管理、社会保障、财税金融、行政管理等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固化了已经形成的城乡利益失衡格局,制约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

    根据世界城市化的一般规律,我国仍处在城镇化率30%-70%的快速发展期,但我国城镇化的外部条件和内在动力也在发生深刻变化。随着全球经济再平衡和产业格局再调整,以及越来越多的发展中国家进入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全球市场争夺、资源供求矛盾和减排压力加剧;随着国内农业富余劳动力减少和人口老龄化程度提高、资源环境瓶颈制约日益加剧、户籍人口与外来人口公共服务差距造成的城市内部二元结构矛盾日益凸显,过去主要靠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的工业化、城镇化发展模式难以为继,必须走以提升质量为主的转型发展之路。

    三、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基本思路

    我国城镇化是在人口多、资源相对短缺、生态环境比较脆弱、城乡发展不平衡的背景下推进的,这决定了必须从基本国情出发,遵循城镇化发展规律,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健康发展。要紧紧围绕推动城镇化转型发展,以人口城镇化为核心,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以综合承载能力为支撑,以体制机制创新为保障,促进产业发展、就业转移和人口集聚相统一,走以人为本、集约高效、绿色智能、四化同步的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全面提高城镇化质量。

    以人口城镇化为核心,就是要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不断提升城镇居民生活品质。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就是要以大城市为依托、以中小城市为重点,逐步形成辐射作用大的城市群,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以综合承载能力为支撑,就是要增强城市经济、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资源环境对人口集聚的支撑作用,提升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以体制机制创新为保障,就是要营造有利于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制度环境,以改革的红利释放发展的潜力。

    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必须坚持公平共享,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使全体居民共享城镇化发展成果;坚持合理布局,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发展基础和潜力,科学规划城市群规模和布局,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坚持产城融合,繁荣城镇经济,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和服务业发展壮大,统筹产业功能和居住功能,促进城镇化与工业化、信息化良性互动;坚持集约低碳,合理控制城市开发边界,提高现有空间利用效率,推进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坚持统筹城乡,加快城乡发展一体化,促进生产要素在城乡间自由流动和平等交换、公共资源在城乡间均衡配置;坚持制度创新,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更好地发挥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作用,为城镇化健康发展奠定制度基础。

    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四大战略重点是:

    第一,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按照因地制宜、分步推进,存量优先、带动增量的原则,以农业转移人口为重点,兼顾异地就业城镇人口,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放开小城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逐步放宽大城市落户条件,合理设定特大城市落户条件,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努力实现义务教育、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基本医疗、保障性住房等覆盖城镇常住人口。

    第二,优化城市化布局和形态。优化提升东部地区城市群,培育发展中西部地区城市群,用综合交通网络和信息化网络把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连接起来,促进各类城市功能互补、协调发展。在发挥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基础上,强化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的产业功能、服务功能和居住功能,把有条件的东部地区中心镇、中西部地区县城和重要边境口岸逐步发展成为中小城市。

    第三,提高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快转变城市发展方式,优化城市空间结构,统筹中心城区改造和新城新区建设,有效预防和治理“城市病”。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强化城市产业支撑,营造良好创业、创新环境,增强城市经济活力和竞争力。完善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升社会服务和居住服务水平,增强城市承载能力。推进创新城市、绿色城市、智慧城市和人文城市建设,全面提升城市内在品质。完善城市治理结构,创新城市管理方式,提升城市社会管理水平。

    第四,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着力在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推进一体化。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促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牢牢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

    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需要着力加强制度顶层设计,统筹推进人口管理、土地管理、财税金融、城镇住房、行政管理、生态环境等重要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和完善人口服务和管理制度,逐步消除城乡区域间户籍壁垒,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和社会融合。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按照管住总量、严控增量、盘活存量的原则,创新土地管理制度,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合理满足城镇化用地需求。建立可持续的城市公共财政体系和投融资机制,为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和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资金保障。建立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推动形成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房价与消费能力基本适应的住房供需格局,有效保障城镇常住人口的合理住房需求。优化行政层级和行政区划设置,合理增设城市建制,形成设置科学、布局合理、服务高效的行政区划和管理体制。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以上报告,请审议。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3年6月27日 责任编辑: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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