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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农委召开座谈会

研讨新农村建设及依法治农问题

浏览字号: 来源: 法制日报 2014年11月17日

    法制日报讯 记者朱磊 11月14日至15日,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在京举行各省区市人大农委新农村建设座谈会及农业法制建设培训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吉炳轩、张宝文出席会议并讲话。

    吉炳轩指出,农业是稳天下、安天下的产业,要认识到农业基础地位的重要性。要使农业壮大起来,农村发达起来,农民富裕起来,这样才能促进经济社会更好地发展,也才能真正地做到国家长治久安。党中央、国务院对农村工作高度重视,在党的工作全局中始终把“三农”工作放在首位。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社会发展迅猛,城乡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三农”工作也在日新月异中不断地发展变化。因此,要认真学习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

    吉炳轩重点谈了农村金融立法问题。他说,深化农村金融改革迫在眉睫,搞好农村金融人心所盼。每年的全国人大会议都有许多基层代表提出,应该抓紧启动农村金融立法。农村金融立法的目的是为了发展农业、繁荣农村、富裕农民。农村金融立法在金融服务上要做好四个确保:一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二是确保农业适时生产;三是确保农民持续增收;四是确保农村和谐稳定。还要做到四个促进:一是要促进农业现代化建设;二是要促进农业城镇化建设;三是要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四是要促进农村生态化建设。此外,农村金融立法还要有利于农村金融发展壮大;有利于农村金融的改革创新;有利于防范化解农村金融风险;有利于做到互利双赢。

    张宝文指出,从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律和国际经验来看,农村发展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系统工程,新农村建设也要有一个长期的过程。我们一定要尊重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律,推进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建设用地、金融服务等要素的市场建设,推进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一体化。新农村建设归根到底需要建立和完善一系列有利于农业和农村发展的长效机制。从新农村建设做得比较好的地方来看,往往都是建立了统筹全局的领导机制和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特别是注重了因地制宜,发挥规划对资金项目的引领、优化作用。同时,引导激励农民参与社会投入,从农村最薄弱、农民最需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着手,加强环境整治和生态保护,以城乡统筹为原则,以农村产业发展和农民就业、农民增收为核心来实现城乡的良性互动发展。

    张宝文强调,我国经济社会正处于转型时期,新农村建设要加快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步伐,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和农民的实践创造,也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不搞一刀切,要切实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加快新农村全面小康和现代化建设的步伐。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农委主任委员陈建国主持会议。

    在会议上,全国人大农委副主任委员刘振伟就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推进依法治农,全国人大农委委员张晓山就农村政策问题分别作了专题报告。

    全国各省区市人大农委负责人参加座谈会和培训班,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充分讨论。

责任编辑: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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