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晓灵委员提问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3-12-28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吴晓灵]我想就刚才的金融问题谈一个观点、提一个问题。一个观点是刚才的回答当中,在金融为农村服务的难点上其实是“两头”,“一头”是大的农业需要大的资金支持的时候,缺少有效抵押物,各国的农村金融能够得到开展,很大的程度是土地能够抵押,但是我国的担保法和物权法都是规定土地不可以抵押,因而农村的资产不能够有效地发挥它的作用,这是我们今后在修法的时候要注意的事情。大的农业的投入,如果没有土地抵押权以及承包权流转的抵押,如果从制度上不解决这个问题,大资金难以进入到农业去。另“一头”,对于贫困地区的低收入人群,他们缺少金融服务的毛细血管,他们可以搞信用放款,但是这需要人去服务的,我不同意大银行机构下沉,大银行应该干大银行的事,合作金融机构应该完成毛细血管要做的事,所以我想,我们在贫困地区应该更多地发展合作金融,但是真正的合作金融不是我们原来有牌照的那种。我为这件事在四川做过实验,也对扶贫办和财政部都提过一个建议,扶贫办对贫困村有15万资金互助,把这15万的资金给到贫困村,贫困村的人再入一点股,变成18万,他们在村里互相借贷这18万的钱,这件事确实发挥了很好的作用,但是财政的钱有限。如果把这18万作为担保基金,作为抵押到信用社贷款,三倍、五倍放款,这18万就可以变成54万,或者是90多万,就可以发挥财政的杠杆作用。这件事我和扶贫办谈过,他们也不敢作主,说这是财政的钱不能做抵押担保。其实我在四川做这个试验,财政部办公厅也带着各司局看过结果,但是最后没有形成一个政策。一个是因为扶贫办允许不允许把这个钱用在这里,再有,从我们的信贷制度上,往往不支持这种做法,我认为这是一个比较好的做法。吴晓灵 我提出的问题是,我们能不能在制度上有所突破,充分地发挥扶贫资金的杠杆作用,用资金互助的方式解决散落贫困地区老百姓的资金需求问题?除了财政的钱以外,实际上老百姓还有自己的钱,可以更市场化的把老百姓的钱集合在一起,植根于专业合作社的基础上,把合作社社员的钱集合在一起,把这个钱进行质押,到正规的金融机构放款进行抵押,把更多的钱放回来,他们再用。这是培育贷款零售商,我们村里的互助资金不能对外吸收存款,但是可以从大机构批发资金,作为贷款零售商更好地解决贫困地区老百姓的金融服务问题。刚才我表述了一个观点,农村的大的信贷需求要解决土地质押问题,小的信贷需求需要解决毛细血管问题,培育毛细血管问题上,一个是信贷制度上的制约和需要财政政策上的支持。谢谢!

    [郭庆平]吴委员是金融专家,她说的都是重要的问题。关于大的方面,要发挥金融的支持作用,现在土地经营权抵押权、担保权权能实现必须要破解。三中全会开过之后,人民银行专门围绕两权抵押担保问题,研究具体的操作措施。我认为这方面的问题很重要,吴委员刚才讲要加快修改法律,我认为这是非常重要的,希望尽快摆到议程上来,这对引导金融资金支持扶贫开发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再有一个问题,刚才说如果要把财政包括扶贫办的资金拿出来做风险抵押担保的话,从金融角度我是赞同的。现在是一个担保资金,至少贷三至五倍的金融资金,这个没有问题。如果政策上大家认为可以把它作为担保资金的话,金融这方面是没有问题的。银行只要有抵押担保,只要有风险分担机制,解除了后顾之忧,银行的资金愿意跟上。

    [胡静林]我认为吴委员的问题更像是交给我们的任务,我们认真地进行研究。因为我认为这个提得非常好,也是我们下一步要解决的问题。现在我们因为制度上有一些限制,财政专项资金,主要是怕乱担保造成一些债务风险。将来在制度上,比如在控制风险的同时,如何解决好这个问题要认真研究。现在我们和扶贫办正在搞互助资金试点,每个村15万,非常有效。我们想一方面把这件事办好,因为现在的规模不太大,先把这件事扎扎实实地加大投入力度,在现有资金条件下把它做大。另一方面,我们认真地研究刚才吴委员提出的问题,在制度上能不能进行研究或者是突破,发挥更大的引导效应。

    [余欣荣]谢谢吴晓灵委员。刚才吴委员提出的涉及到农村改革的一个重大的问题,是如何解决金融资金能够进入到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问题,这件事农业部按照国务院的要求,也在积极地推进。

    第一,方向已经明确。十八届三中全会已经明确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流转,也可以抵押,赋予了其财产权能。现在问题主要是两个:一是,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发证,这是基础性的工作,要把承包经营权和农户结合起来。现在这项工作已经在一些地方试点。这次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也明确提出,明年进一步加大试点,尽快把这件事做好。二是,涉及到法律的修改,即担保法的修改。我们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共同推动这件事。

    第二,我们同时也与相关部门,包括银行、银监会最近两年在做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农村改革试验区的试点。刚才讲的土地和宅基地上的财产抵押之外,我们能不能进一步扩大抵押的财产权的范围和思路。比如说发展权的问题,就是在地面上的物,比如说小麦等农作物,能不能用三年和五年的期权,用于银行的资金的抵押,然后用已经得到的收益按照国家另外的一个保障,也就是价格的保障进行抵押。这方面也在试点,效果不错,农民也很欢迎。总而言之,金融进入农业现代化,是现代化成功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条件。谢谢。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3-12-27 责任编辑: 沈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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