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声涛委员]:我提一个意见,不要求回答。要解决住房的问题,是不是应该多条腿走路。除了商品房开发,政府的保障房建设能不能借鉴国际国内的经验,推广合作建房。合作建房有很多好处,看看应不应该研究在中国推行合作建房,在国外这是一个通行的做法。
[华建敏]:委员讲了建房除了政府主导的模式以外,还有一种方式叫合作建房,这种方式我们采取什么态度?
[姜伟新]:关于合作集资建房,现在鉴于可能出现的问题太多,所以我们这几年明确规定,除远离城市的独立的工矿区、住房困难户较多的企业之外,不允许单位集资建房,这方面的漏洞比现在我们说的几种保障房的问题还要多,但是这个问题仍然可以研究,不是说不能研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