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召开联组会议,就国务院关于农田水利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专题询问。
在回答庄先委员询问财政部对种粮农民的水费实行财政补贴有何打算时,财政部部长助理胡静林说,关于水费政策,财政部有两方面的考虑。一方面就是降低水价,减轻农民的负担;另一方面农民还要适当承担一些水价来促进节约用水。现在我们总的思路是加大财政的补贴降低水价,另一方面还要让农民在合理范围内承担优惠的水价。公共财政主要承担了两方面的任务:一是地方财政对一些公益性的和准公益性的水管单位,要保障其基本的投入,保障水利设施的维修、管护,对一些小型水利设施的管护给予补贴,千方百计地降低水价。二是中央财政加大对比较落后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增加他们的财力保障。此外我们今年在土地出让金也专门列支了渠道,允许在这里提取部分资金用于农田水利工程的管护。下一步我们想建立稳定的农业水费的补偿机制,首先要通过投入来补助运行成本。另一方面,除了投入以外,还有一个推进改革,加强水管单位和工程设施的使用效率,人员要精干,成本要控制,只有这两方面共同控制,才可以把水价降下来,才可以在农民可以承受的范围内制定水价。还有水费直补的问题是一个非常大的政策,庄委员提出以后,财政部会把这个问题作为专门的问题专题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