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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司法 筑牢公平正义的大厦

浏览字号: 来源: 人民日报 2014年10月21日

    “法者,国之权衡也”,全国政法机关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执法司法问题为重点,抓住易发生执法司法问题的关键岗位、环节,进一步严密制度、规范程序、严格标准,努力预防和减少执法不公、司法腐败等问题。

    防止冤错,从制度发力

    9月15日,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徐辉故意杀人、强奸案再审宣判,宣告徐辉无罪,当场释放。此前,徐辉已经在监狱中蹲了16年。近年来,像徐辉这样冤案昭雪的故事不时出现,他们的经历为中国的法治进步写下沉重的注脚。

    去年7月,中央政法委出台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指导意见,从执法理念、素质能力、工作作风、制度落实等方面,对执法司法工作提出了严格要求。各政法机关根据指导意见,完善涵盖侦查、批捕、起诉、审判等刑事诉讼活动全部环节的“制度链”。一场司法理念大更新,星火燎原般展开。

    清理积案,坚持疑罪从无

    “捕而不诉、押而不审、审而不判”,是司法机关原有的“疑罪从轻”观念的具体体现,尤其对一些疑难重大案件,犯罪嫌疑人往往在看守所一押数年甚至数十年,却得不到一纸最终宣判。针对这一情况,中央政法委下发了关于依法清理纠正久押不决案件的指导意见,强调做到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随即,各省纷纷行动起来:黑龙江省对现有久押不决案件逐案制定了清理措施和时间表,有望在年内基本清理到位;云南省对执法办案中存在的反复退侦和撤诉、案件移送时间过长等不规范的做法或制度进行了检查,并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羁押期超过三年的案件做到排查一起、纠正一起。

    2007年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但在2011年就出狱的原广东健力宝集团董事长、总裁张海违规减刑案最终牵出24人被立案,其中司法系统15人涉案,这让公众第一次注意到高墙内的腐败。今年1月,中央政法委出台“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意见”,在现行法律规定的框架下,提出从严把握实体条件、完善程序规定、强化责任追究等明确要求,切实防范司法腐败行为。

    司法公开,透明促进公正

    司法公开是司法公正的前提,也是十八大以来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着力推进审判公开,大力推进检务公开,不断推进警务公开、狱务公开,进一步完善公开机制,创新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开设了法院庭审直播网、裁判文书网,四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的生效裁判文书全部上网;最高人民检察院建立不立案、不逮捕、不起诉、不予提起抗诉决定书等检察机关终结性法律文书公开制度,实现当事人通过网络实时查询举报、控告、申诉的受理、流转和办案流程信息; 公安部明确提出建立互联网执法公开平台,全面公开执法信息,开展开门评警活动;司法部以社会公众、罪犯及其家属关注的执法热点问题为重点,细化了狱务公开标准,明确了狱务公开流程。

    “悬衡而知平,设规而知圆”,司法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机关只有扎紧制度的篱笆,尽可能地排除人为因素对司法活动的干扰,法律才能成为司法天平的唯一砝码。(记者 彭波)

责任编辑: 沈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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