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关于通过网络平台服务代表履职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通过网络平台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加快推进我省人大机关信息化网络平台建设,进一步提升服务保障全省各级人大代表和人大机关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水平,同时参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中的有关规定,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大力推进人大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网络平台,进一步密切人大代表、人大机关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
(二)总体目标
全省各级人大在本届任期内,基本形成内容丰富、功能实用、方式多样、安全便捷的密切人大代表、人大机关同人民群众联系的网络平台,代表借助信息化网络平台联系民众、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从而推动人大工作信息化水平大幅提升。
(三)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积极推进。加强顶层设计,强化网络平台建设和实施的统筹协调,形成整体合力,稳步推进完善。
因地制宜,探索创新。坚持从本地实际出发,求真务实,办好各级人大门户网站,积极推进新兴媒体的应用,加快网络平台建设。
集约建设,适度超前。充分集约各方资源,开展建设工作;以新的信息技术理念开展设计,确保网络平台具备先进性。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加强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建设
1.加强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建设,提高人大工作信息公开水平。
(1)及时、准确发布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监督、决定、任免和人大机关工作等方面的信息。
(2)权威发布人大及其常委会新通过的法规,推出新法规解读的文章、访谈。
(3)落实监督法规定,将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的“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以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一府两院”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4)进一步公开人大代表审议发言和人大会议活动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等,有步骤地推进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及审议、办理结果公开。
2.逐步扩展人大门户网站交流互动功能,加强与代表、公众的互动交流
通过门户网站公开征集立法、监督项目,公开征求法规草案意见和意见采纳情况等,广泛听取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在立法、监督工作中的作用,扩大公民对人大立法、监督等工作的有序参与。
3.把握时限要求,有序推进人大门户网站建设的各项工作
(1)2016年底,各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对原有的互联网门户网站进行升级改版,实现信息公开全面和交互功能丰富的目标,并与所属县级人大常委会形成网站群,也可按集约化建设原则,通过当地政府网站技术平台或当地官方媒体网站形成网站群。
(2)目前尚未建有独立互联网门户网站的县级人大常委会可依托市级人大互联网站技术平台在2016年底建成网站;已建有独立互联网门户网站的各县级人大常委会逐步将网站迁移至市级人大互联网站技术平台。
(3)积极推动乡镇(街道)人大利用上级人大网站开设网页、栏目、频道等。
(4)2017年,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参照全国人大网站评估体系,建立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评估体系,并对各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互联网门户网站进行评估,以促进其互联网门户网站建设与发展。
(二)建设服务代表履职的网络平台,建立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新机制
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牵头代表履职服务的“六大平台”建设,2017年底基本建成涵盖“五级”人大代表,省、市、县、乡四级人大机关共用的综合网络平台。
1.搭建“五级”代表信息公开的平台,着重推进县、乡两级直接选举的人大代表通过平台公开代表基本信息,探索公开代表履职情况新方式。
2.搭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人大代表交流互动的平台,加强双向联系,了解社情民意。
3.搭建代表与人民群众交流互动的平台,让代表快速获取、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帮助人民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4.搭建代表议案建议工作的平台,利用信息化手段逐步实现代表议案、建议从提交到交办、转办、办理、答复以及办理结果评价、反馈的信息化管理和办理结果以适当方式在网络平台向社会公开。
5.搭建代表知情知政、获取信息资源的平台,向代表提供人大和“一府两院”的有关文件、参阅材料、工作信息以及国内外研究资料等信息资源,为代表知情知政、依法履职提供丰富的信息资料。
6.搭建代表学习培训的平台,加载法律法规、人大知识、专题讲座等电子数据,提供文字、图片、视频等多种形式的服务,积极探索代表远程学习培训。
网络平台建成后,各级人大代表及人大机关有关人员可直接登录到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履职网络平台进行操作。
(三)积极运用新兴媒体,更好地服务代表联系群众
1.2016年起,省人大常委会机关探索建设门户网站移动版和微门户,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及时跟进。
2.依法积极推进县乡直接选举的人大代表依托代表活动室等活动平台,或者以代表小组为单位,开设微信群、QQ群等,直接与群众交流沟通,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和意见反映的渠道。
(四)重视网站安全防护,建立健全网站信息发布审查机制
各级人大机关要高度重视网站安全防护,在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的同时,严格执行各项保密规定,会同同级保密部门和网站主管部门,定期对网站进行梳理和检测,确保网站安全。建立健全网站信息发布审查机制,对门户网站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时效性等切实负起责任。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各级人大机关要加强对人大信息化工作的领导,把人大信息化建设列入人大工作的重要议程。建立和落实门户网站和网络平台建设工作责任制和协调机制,由各级人大机关一位负责同志牵头,相关单位参与,统筹协调门户网站和网络平台的建设和运行。相关部门要通力合作,制定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平台建设,管理平台的日常运行。要把信息化工作作为人大机关各部门的重要职责,推动网络平台建设、运营、管理机制创新,形成人大信息化工作的合力。
(二)加大投入,提供保障。各级人大机关要把本级人大互联网门户网站和网络平台建设列入本级预算并予以保证。
(三)健全机制,充实队伍。加强人大信息化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体制机制,统筹协调人大信息化整体发展。人大有关业务部门要培养和充实信息化人才,充分发挥业务部门在实施信息化建设方面的主导作用,同时加强与主流新闻网站以及有新闻资质的商业网站的合作。
(四)加强培训,提升能力。各级人大机关要加强对代表的信息技术应用培训和示范引导,提高代表运用网络履职的能力;要加强对相关部门信息化业务骨干的培训,提升机关工作人员的信息化工作能力,使人大机关干部既懂人大业务、又懂信息技术,尽快适应新形势做好人大工作的需要。
(五)制定方案,稳步推进。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应根据本意见,制定本地实施方案或信息化建设规划,并抓好落实。市级人大常委会机关要加强对各县级人大互联网门户网站建设工作的指导,及时研究实施中遇到的新问题。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将适时对市、县两级人大落实本实施意见的措施和效果进行检查,并及时推广先进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