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客观要求。面向未来,党和政府的各项工作要充分尊重人民主体地位,保障人民各项权益,从收入分配、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执法司法、政府施政等方面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保障体系,以实现“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目标。
一个多世纪前,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里豪迈地宣告: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我们坚信,胸怀崇高理想的中国共产党,一定能领导人民把公平正义的阳光洒遍中华大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