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渐进发展党内民主 基层试验有序铺开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1-06-09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今明两年,中国的省、市、县、乡四级党委自下而上进行换届。在已经展开换届的部分地区中,乡镇党委领导班子公推直选、公推票决、县级党代会常任制等一系列试验性改革,展现出蓬勃的生命力。中共扩大党内民主的探索正在有序推进。

  “通过各种途径把党内选举制度和和党代会常任制"做实",让党内民主建设像过河卒子那样,只能前进不许后退,就会不断调动党员积极性,激发全党活力。”中共中央党校党建教研部教授蔡霞在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的执政党在各地进行的党内民主试验,体现的是一种渐进式改革的思路。

  在乡镇党委换届中通过公推直选方式选出委员和书记、副书记,是近10年来中共扩大党内民主的新尝试。2001年,四川省平昌县第一个“吃螃蟹”,进行公推直选乡镇党委领导班子试点。10年后的今天,公推直选已成为中国基层民主建设的一大亮点。

  在本次换届选举中,河北全省187.6万名乡镇和农村党员参与推荐党代表提名,参与率达到93.8%。山西朔州市、辽宁辽中县采取党员推荐、群众推荐、组织推荐等相结合方式产生党代表人选。吉林在乡镇换届工作试点中,采取“张贴公告、调研介绍、亮相陈词”的办法介绍候选人。

  江苏省的民主实践则更进一步。无锡、南通和宿迁等三个市的市委书记,由公推票决产生,他们三人是全国首次通过公推票决产生的省辖市市委书记。

  中共中央党校教授李良栋说,中共十七大报告提出,“改革党内选举制度,改进候选人提名制度和选举方式”,“推广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由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与上级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这些新的提法为党内民主的有序发展提供了“路线图”和“指南针”。

  改革开放以来,中共一直在进行扩大党内民主的实践探索。中共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规定,“选举应实行候选人多于应选人的差额选举办法。”中共十三大第一次实行中央委员、中央候补委员、中纪委委员的差额选举。随后,《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一系列文件颁发。诸多制度建设,使党内民主循序渐进发展,推进党内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蔡霞指出,历史的经验教训表明,发展党内民主,事关党的生存和发展,事关党和国家政治全局,也事关中国前途命运。党内民主建设,让党的干部实现“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的统一,以制度性安排理顺权力的授受关系。

  除了选举制度改革,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党委常委会定期向全委会报告工作、党务公开等制度建设,都是中共扩大党内民主的积极尝试。李良栋表示,经过多年来的实践检验,中共党内民主建设的成果逐步体现其价值,在尊重党员主体地位、调动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积极性、加强党内监督、保证权力正确运行等方面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为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不竭的动力。

  中共十七大报告提出,“以扩大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以增进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李良栋说,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的执政党,其党内民主程度高低、实现的好坏,直接影响整个国家的民主进程。中共在新的历史时期,要找出一种把坚持党的领导和发扬人民民主有机结合起来的新的执政方式、执政体制。

  蔡霞表示,中共探索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的互动,目前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还存在着一些难点。这就要求中共进一步打开眼界,顺应政治文明进步潮流,深入研究民主政治的规律,拓宽推进民主政治的思想空间和实践探索空间。 中新社记者 周兆军

来源: 中国新闻网2011年06月09日 责任编辑: 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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