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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将进一步拓展

浏览字号: 来源: 新华网 2011-04-20

  新华网北京4月20日电(记者陈菲、崔清新)20日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强调,进一步丰富和拓展法制宣传教育的方法和阵地。

  司法部部长吴爱英20日对决议草案作说明时指出,开拓创新是推进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的强大动力。

  决议草案强调要从以下方面入手,丰富和拓展法制宣传教育的方法和阵地。

  ——强化广播、电视、报刊等大众媒体的社会责任,通过开办法制栏目(专栏、专版)等,广泛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

  ——积极推动互联网、移动通信等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加强普法网站建设,推动政府网及门户网站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

  ——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充分运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开展集中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扩大覆盖面和渗透力;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完善城市、乡村公共活动场所法制宣传教育设施,推进城乡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园地建设;

  ——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开展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活动,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实际效果;

  ——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推进各个层次的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活动,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基层民主管理,为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责任编辑: 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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