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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立法大事记

浏览字号: 来源: 法制日报 2014年9月12日

    1988年7月,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对其五年任期内立法、监督、代表、外事等方面工作作出总体部署,并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五年立法规划的初步设想作为附件。

    1991年,制定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1991年10月—1993年3月),这是第一次出台以立法规划命名的立法工作部署性文件。

    1993年,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今明两年立法工作的安排意见》,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制定关于立法工作的计划。

    1995年,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始制定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其中对当年立法工作作出部署。

    200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专门设立立法用语规范化专家咨询委员会。

    2009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召开立法技术规范座谈会,专门就立法技术规范若干问题进行研讨。

    2011年6月,关于科学技术进步法有关制度立法后评估主要情况的报告和关于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有关制度立法后评估主要情况的报告被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立法后评估报告。

    2013年4月1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召开专题会议,邀请各方代表就旅游法草案主要制度规范的可行性、出台时机、实施效果及实施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论证评估。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召开法律草案提请表决前立法评估会。

责任编辑: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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