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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大信访工作情况调研

焦安发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1-03-18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近期结合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对我市人大信访工作做了全面、系统的调查研究,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信访工作,作了一些思考。

一、 我市人大信访工作的基本特点和成效

近年来,我市人大信访主要特点是:群众来信来访数量较多。据统计,2006年至2008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7206件次。群众信访反映的热点内容相对集中。占信访总量的80%集中在涉法涉诉、城乡建设、劳动保障、教育、环境保护、“三农”等问题上。重信重访占相当比重,解决难度不断加大。三年来,5人以上来人大信访部门集访、群访的,达889批17506人,这类信访问题涉及面广,许多属历史遗留问题和改革发展中出现的难点热点问题,协调处理难度较大。

针对近年来人大信访形势呈现的新情况、新特点,我市两级人大常委会的主要做法和成效是:

(一) 对人大信访工作的领导不断加强

把加强和改进人大信访工作,作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内容和人大整体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一是常委会主任会议定期听取信访工作汇报,分析信访形势,及时研究、协调和解决信访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上级交办、涉及全局的重要信访事项,常委会领导都能亲自过问,及时处理;三是一些区县成立了由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牵头、“一府两院”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人大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强化了人大信访工作领导协调机制,提高了人大信访案件的办理实效。此外,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每年召开一次全市人大信访工作会议,要求新分配到市人大机关的转业干部和大学生必须先到人大信访办公室学习锻炼一年,也有力推动了人大信访工作向前发展。

(二) 人大信访制度建设不断完善

2007年3月,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即中央5号文件下发后,全市人大系统加快了信访工作制度建设步伐,相继制定了《办理全国、省人大常委会转办、交办信访事项办法》和《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办法》,《信访通报制度》、《重要个案交办制度》、《联合接待群众来访制度》、《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主任接待日制度》、《信访接待人员职责》等多项配套制度。及时建立和完善了来信来访登记、转办交办、综合分析、催办督办、定期反馈等方面的制度规定,进一步规范了人大信访工作秩序。

(三) 人大信访工作督办力度进一步加大

我市两级人大常委会在督办工作上突出抓了三个重点:一是人民来信来访反映强烈的带有倾向性、普遍性的问题。重点加强了对司法不公、企业改制、村委会换届选举、拆迁安置、土地征用、城中村改造等当前改革发展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督办;二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信访事项。特别是对下岗职工、农民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反映医疗、住房、就业、社保等方面的信访问题的督办;三是全国、省人大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对重点督办事项采取信函督办、电话催办、带案督办、召开督办会、协调会、通报会等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有的区县人大常委会还创制了三联单督办制度,即在转办信访事项时开出三联单,一联为存根,一联为转办单,一联为回执。承办单位办理结束时,要在回执单上填写办结时间和上访人对办理结果的意见,将回执单退回人大信访部门,保证了转出信访事项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市、区县人大常委会还采取上下联动的方式,共同对一些特殊疑难复杂信访案件加强督办。

(四) 人大信访工作与常委会依法履职结合更加紧密

一是坚持对带有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进行梳理、归纳、分析,以送阅件、信访情况反映等形式发送有关方面,为常委会领导和有关部门及时准确提供信访信息。对全国人大、省人大要结果的重大信访事项,坚持一事一报制度,并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基层。二是通过定期综合分析,向常委会提出执法检查和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的议题建议,提高了人大监督工作的针对性。三是为立法工作提供决策参考。对现行法律规定上存在空白引起的问题,属于地方立法范畴的,及时着手立法调研;属于国家立法权限的,及时向全国人大立法部门反映。四是配合常委会执法检查开展专项信访活动。人大信访部门设立执法检查举报热线电话,固定专人接听,对群众举报的问题,报送执法检查组,为执法检查提供线索和情况。五是为人大代表开展活动提供服务。对代表深入社区了解社情民意,收接群众的信访件,依信访程序转交有关部门限期办理,有效地减少了群众上访的次数,消除了许多信访苗头。

二、 当前我市人大信访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人大信访工作的认识还不够到位。主要表现为:有的对人大批转信访件处理不认真,不积极想方设法处理解决;有的办理拖拉、不及时,经多次催办、督办后,仍然逾期不能办结;有的虽按期办结,形式上答复,实质问题没有得到解决;一些涉及多部门的信访案件,即便办理难度不大也相互推诿,不能案结事了,从而造成了一些重复访、越级访。

二是基层人大信访工作相对薄弱。全市13个区县人大常委会中设立信访专门机构的有6个,有的设立了副处级建制的信访办公室;有的把信访办公室设在内司委,信访办主任由内司委主任兼任;有的在办公室下设信访科;其它7个区县人大常委会没有设立信访专门机构,信访工作都由常委会办公室一名干部兼任。只配备有信访干部20名(其中11名专职、9 名兼职)。全市87个乡镇(街办)人大(工委)没有建立信访接待力量,无法适应当前信访工作的客观需要。

三是信访部门没有形成合力。人大信访工作部门与同级党委、政府信访部门缺乏必要的沟通联系机制,当事人多头上访时,几大班子重复转办交办,增加了承办单位的工作量。人大系统内部纵向联动也不够。

四是思想教育和法制宣传工作的力度不够。有关部门在接信接访中只注重登记转办,一转了事,疏于做耐心的思想教育和法制宣传工作,使得一些信访群众信“上”不信“下”,不找基层政府和具体部门反映解决;信“多”不信“少”,不论什么事四处投诉;信“闹”不信“理”, 不管有理无理,先闹再说;信“访”不信“法”, 即使是典型的涉法问题,也到人大、政府部门上访解决,不去通过司法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三、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信访工作的建议与对策

一是切实提高全社会对人大信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人大信访工作作为党和国家信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大及其常委会洞察民情、关注民意的“窗口工程”,是维护群众根本利益,实现人民民主权利的“民心工程”,是树立党和国家形象,密切干群关系的“桥梁工程”。因此,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做好人大信访工作,是保证宪法和法律赋予人民群众民主权利实现的重要方面,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素。各部门、各单位要从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人大信访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参与和配合人大信访部门工作,认真及时地解决群众反映的应由本部门解决的问题,切实承担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社会责任。

二是进一步拓展和完善人大信访渠道。充分利用现代通讯和网络条件,开发以信访管理 、查询管理、统计管理三大信息系统为主的全市人大信访信息工作平台,加强与党委和“一府两院”信访部门的联系,实现信访资源社会共享。要大力推进“网上信访”工作,变上访为上网,方便群众反映问题;建立信访办理结果及时反馈信息平台,方便信访群众及时、迅速地查询相关信访事项的受理和解决情况,提高信访部门的工作效率,降低信访运行成本;利用网络信息平台与信访者进行心理沟通,将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是加强全市各级人大信访机构建设。加强人大信访协调力度,建议将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机构提升职级;区县人大设立副处级信访工作机构,解决好干部编制;乡镇人大、街道人大工委也要有相应的工作人员负责信访工作,形成层层有人抓、有人管的人大信访工作网络。同时,建议全市各级财政要增加对人大信访工作经费的投入。

四是加强宣传教育,依法规范信访秩序。加强法制宣传,增强广大群众依法按诉求性质选择行政或司法救济的法律意识,减少重复上访和非理性的公民诉求行动,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和上访秩序。有关方面应加强对群众信访行为的引导,避免走弯路,减少群众的信访成本。对一些人想借信访谋取个人超额利益或非法利益,构成“非正常信访”和“无理上访”,影响国家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的,要依法处理,决不姑息迁就。同时对部门之间相互推诿扯皮,影响信访问题处理的,也要追究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作者单位:陕西省西安市人大常委会)

  来源: 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30周年文集
责任编辑: 沈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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