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约见制度探析

福建省连江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1-03-18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根据代表法的有关规定,2007430,福建省连江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沿海乡镇的10名县人大代表,就渔业生产、海上无名尸体处置、黄岐—苔录公路黑点整治、信用社为民服务等15项渔区群众关注的热难点问题,集中约见了县海洋与渔业局、公安局、民政局、交通局、公路局等11个政府部门负责人。由于事前的深入调研、充分准备,这次约见取得了良好效果,也积累了一些成功的经验。现笔者围绕该次人大代表约见活动开展过程,对如何促进代表约见形成制度化作些初步探讨。

    一、开展代表约见活动的现实意义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代表着人民的利益和意志。通过约见,代表向有关国家机关负责人面对面地反馈视察中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并共同商讨、交流处理办法,促进问题的解决。这对于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促进社会主义民主建设具有积极的意义。

    1.通过约见有利于进一步发现问题。代表法明确规定约见是在本级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的视察活动中提出的。代表可以围绕本辖区内法律、法规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决议贯彻执行情况、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等方面开展视察,针对在视察中发现的急需解决或反映的问题提出约见有关国家机关负责人的要求。对此,人大常委会就要对代表提出的约见内容认真研究,组织人员进行调研,了解问题的现状,并站在全局高度,进行综合分析,准确把握症结所在,为约见活动做好充分准备。

    20073月中旬,连江县苔录镇的县人大代表针对视察中发现渔业生产中存在船舶年检、渔民培训、避风港维护、打击非法电炸鱼等急需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约见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要求。为了更全面了解约见问题的现状及代表和群众的具体要求,常委会立即组织人员深入苔录、黄岐、筱埕、晓澳等沿海乡镇进一步调研了解,确定约见议题。

    2.通过约见有利于进一步促进代表建议的落实。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和闭会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要经过统一交办,承办单位要按照《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规定》,在交办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完毕并书面答复代表。因此办理时间较长,不利于一些急需解决问题的办理。而开展约见活动,代表能直接就相关问题与政府部门负责人面对面的沟通交流,对于暂时无法解决的问题,相关部门能当面向代表解释说明,取得理解;能够解决的问题还当场拍板,立马解决,使得代表建议办理搭上了“直通车”,凸显了成效。如在2007430开展人大代表约见活动时,受约见机关负责人针对“增加捕捞渔船马力问题”不符合相关规定,就当场予以说明,得到了代表的理解;就“渔民培训问题”,当场表态可以根据渔民的需求,开展上门培训。会后不久,有关部门即组织人员赴沿海乡镇开展培训,深入宣传相关法规,进一步推进工作开展。

    3.通过约见有利于进一步发挥代表履职积极性。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的重点。要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重点要增强代表活动实效,促进代表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让代表切身体会到“能够为群众实实在在做点事、解决些问题”,从而进一步增强责任感,激发履职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约见活动,代表进一步密切了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及时反映群众生产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同时也锤炼了代表说话办事的能力,有效提升代表素质。特别是通过约见活动,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问题及时得到解决,代表的公众信誉度得以提高,履职成就感得以提升,为民代言的主人翁意识得以增强,从而进一步激发代表工作活力,有效发挥代表作用,使代表工作走上良性运行轨道。

    4.通过约见有利于进一步推动政府工作的开展。人大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并对各项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是其依法履行职权,对政府工作实施监督的一种形式。国家机关负责人在法律明确规定的代表约见形式中,进一步增强了人大意识。通过与代表面对面的沟通交流,搭建了国家机关与代表之间“零距离”沟通的平台,有利于政府部门自觉接受代表监督,宣传相关政策和自身工作,取得代表理解、支持和信任。同时,约见活动也拓宽了国家机关负责人直接听取群众意见建议的渠道,及时了解群众关注什么,赞同什么,急需解决什么,从而推动政府改进工作,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二、目前代表约见制度存在的不足

    代表约见,是人大代表为民代言、表达群众意愿,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一项重要举措,具有法律依据。但从媒体报道来看,近年来,行使“约见”权力的代表较少,法律所赋予代表的权力被束之高阁,处于“休眠”状态。究其原因,笔者认为有以下四个方面:

    1.代表对自身职责认识存在误区。人大代表不能积极行使约见这一法律所赋予的权力,与其自身的思想认识有着一定的关联。根据对连江县人大代表的调查了解,一些代表未能深刻认识到人大代表要为选民负责监督好国家机关工作这一职责,误认为监督就是“找茬”,就不是支持“一府两院”工作。故而片面地理解寓支持于监督的内涵,认为平时参加一些视察活动,开人代会时提些建议就可以了,要是面对面给国家机关提出批评意见,这就是“挑刺”,是不支持工作的表现,心理上总感觉不太好。

    2.代表约见制度的规定过于简单。由于代表法及福建省实施办法中关于“约见”的规定过于原则,对约见申请程序、约见对象、约见内容、约见对象的答复、约见后的督查等均未作相关规定,缺乏足够的可操作性和规范性,这在一定程度上给基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开展带来了困难,致使代表约见制度无法得到很好的实施。

    3.代表约见的前置条件无法满足工作需要。随着代表工作不断规范,代表履职渠道日益拓宽,活动方式也丰富多样。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调研、视察、执法检查、走访选民、召开选民座谈会等活动方式的运用越来越广泛,同时还有以代表小组为单位开展的活动,这些都进一步拓宽了人大代表倾听群众意见和要求的途径。而代表法仅规定在本级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视察中可以行使约见权力,显然已无法满足代表积极履职的需要。

    4.人代会期间的代表约见尚未明确规定。代表法中将约见作为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一项内容进行规定。对于人代会期间,为更好地知情知政、提高审议质量,代表团在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时,针对有关问题需要与有关国家机关负责人当面沟通交流,能否向人代会期间行使职权的大会主席团提出约见申请,目前尚未明确规定。

    三、完善代表约见制度的五点建议

    代表约见作为人大监督的一种形式,随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发展,以及人大代表履职积极性的提高和政府部门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的增强,其运用将会逐渐多起来,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代表约见制度也就日显必要性。

    1.进一步强化人大代表的责任意识。人大代表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权力,是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体现,具有特殊的意义和作用。为此,要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的履职培训,着力提高人大代表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性质和作用的认识,促其善于抓住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调研、视察等活动,提出有见地的建议;同时要鼓励代表大胆、充分地运用法律赋予的权力,促进群众反映问题的解决,真正做到“为民代言”。

    2.建立健全代表约见制度。省级人大常委会要根据当前代表工作实际,在坚持法律规范的前提下,出台代表约见制度相关规定或实施办法。应将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调研、走访选民、召开座谈会等同于视察作为约见提出的条件;应细化约见的程序和内容,对代表可以就哪些问题提出约见,人大常委会如何把关、如何联系安排,以及约见问题办理程序与完成时限等进行具体规定;应明确人大常委会对代表约见工作的后续监督职责,在约见活动结束后,形成以代表提出的问题及建议意见、被约见的国家机关负责人当场答复的内容、办理代表建议意见的措施与办法、完成时限等为主要内容的《约见会纪要》,并安排适当时间组织有关人员跟踪检查,及时向代表通报办理结果。

    3.探索开展以代表小组为单位的约见。目前,地方人大常委会大都按照便于组织代表开展活动的原则,依法组成若干个代表小组,并以代表小组为单位开展闭会期间的视察、调研等活动。因此,开展代表小组约见活动应是完善代表约见制度的有益尝试。代表小组约见可以为人大代表搭建新的交流平台,为人大代表提供更多表达群众意见的机会,从而充分调动人大代表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由于代表小组多以辖区为单位组成,与本辖区内的群众联系密切,能及时反映群众意见建议,从而有利于把监督关口前移,做到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有机结合,从而进一步完善监督体系。

    4.人代会期间的代表约见应形成制度。宪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各级人大代表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是行使国家权力、决定重大事项和履行监督职能的基本形式。为此,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每年一次的会议中,都安排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并于会前组织人大代表以小组为单位在本辖区内开展视察活动,其目的便是为了审议好政府工作报告。在审议中,代表如遇有不理解或视察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可以向大会主席团提出书面约见申请,并由大会秘书处负责安排约见的具体事项,以增进对政府工作的了解,促进问题的有效解决。

    5.尝试将代表约见权力向乡(镇)人大代表延伸。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最基层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乡镇人大代表与群众的联系最密切,对群众的要求最了解,对乡镇事务也最有发言权。乡镇人大代表在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中具有独特且无法替代的作用。而代表法第二十一条中仅规定县级以上人大代表有约见的权力。为此,建议尝试将代表约见这一法律赋予的权力让更多的乡镇人大代表所使用,使之成为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一个重要途径。

来源: 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30周年文集 责任编辑: 苏大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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