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新人大代表工作的思考与实践

穆瑞刚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1-03-18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人大工作的主体。代表工作是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权的保障,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各项工作的基础。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日益进步和民主法治进程的深入推进,对开展好人大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一、代表及代表工作在人大整体工作中的重要地位

    充分认识代表工作的意义,是做好代表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是组织代表、服务代表的源动力。

    1.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是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职权的群众基础。人大代表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利,根据选举法的规定,区县人大代表是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源于基层、扎根群众,而且我国实行的是兼职代表制,代表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通过多种方式、多种渠道与人民群众保持着密切联系,能广泛倾听各方面的意见和最基层民众的呼声,发挥着不可取代的桥梁纽带作用,这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策更具群众基础。

    2.代表是人大工作的活力所在,代表履职的效果是衡量人大工作质量的重要标准。人大代表通过联系选民、参加视察、调研、执法检查、代表组活动,对“一府两院”工作提出建议意见,推动人大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不断提高,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密切了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为基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增添了生机和活力。离开代表积极、热情的参与,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有效地行使各项职权,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进程就会寸步难行。

    3.代表工作是人大依法履行职权的工作基础。代表素质的高低、代表作用发挥得如何,直接关系到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关系到本地区民主法制建设、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代表工作就是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优质服务和全方位保障,这是人大各项工作的基础,只有把代表工作这个基础打牢了,人大工作才能有源源不断的力量源泉。

    二、开展代表工作亟待解决的问题 

    根据工作实践和调查了解,区县一级人大代表工作主要存在以下亟待解决的问题:

    1.代表履职意识有待增强。部分代表对代表职务的认识存在误区,没有把“人大代表”作为一种职务来看待,而仅当作一种政治荣誉,是对自己所做贡献的奖励,缺乏履职意识;有的对人大代表的兼职性质认识模糊,认为代表仅仅是一项社会性职务,有时间就参加活动,本职工作忙了就可以不参加。

    2.代表履职能力有待提高。从整体上讲,北辰区人大代表的政治觉悟是比较高的,文化水平和议政能力也逐届提高。但从宪法、法律赋予代表的职责、从代表应该发挥的作用来看,其政治水平、知识结构、调查分析能力、议政能力等综合素质还需要全面提高。

    3.“重会议、轻平时”现象有待扭转。有些代表和从事基层人大工作的同志认为,代表就是开会期间履行职责,参加会议就算完成任务,没有认识到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是开好人民代表大会的基础,是通过了解政情、民情,开展调查研究,反映民众诉求,参与“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来执行代表职务,也是代表酝酿、起草议案或建议、批评和意见的一个重要过程,从而制约了人大代表作用的发挥。

    4.代表工作的思维定式有待突破。一些基层人大的同志拘泥于“老做法”,墨守成规,代表活动往往是一围一念一散,刻板、呆滞,或发言跑题、流于形式,缺乏多样化、灵活性,代表在平时活动中对“一府两院”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其承办力度较之大会期间存有差距。这样会损伤代表参与民主管理的积极性,代表的活动热情也会淡化。

    三、人大代表工作的创新与实践

    代表工作的活力在于创新。求新、求实、求发展是做好人大代表工作的方向,我们在总结汲取各届常委会工作基础上,结合基层人大工作实际,在创新代表工作机制,调动代表履职积极性,增强代表履职实效上进行了积极的创新与实践。

    (一)营造良好氛围,激发代表履职热情

    我们强调代表在人大工作中的主体地位,要求常委会机关本着尊重代表、依靠代表、服务代表的原则,通过联系好、服务好代表,来体现代表的主体地位,使他们不断增强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完成从“客人”到“主人”的角色转变。提出建议是代表参与社会管理的重要途径,常委会实行重点建议主任督办制,加强与承办部门的联系,不断提高办复率,使代表“说话算数”,切实增强了代表为人民代言的主人翁意识;同时通过报纸、刊物、广播电视等媒体大力宣传代表的先进事迹,增强选民对代表职能的认可和肯定,提高代表的社会威望,大大激发了代表履职热情。

    (二)创新工作机制,增强代表履职效果

    新时期、新任务对代表作用的发挥需求更加迫切,也给代表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不断创新代表工作方式,使代表活动“活”起来,代表作用“火”起来。

    1.组织机制创新。由于区级人大在闭会期间不设专门委员会,为了全面落实监督法,根据代表的工作性质和专业特长,常委会批准组建3个专业代表组,3个专题调研组,成员129名,占全体代表的70%。在视察调研中引导代表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在反映本地区、本部门群众愿望要求的基础上,跳出局部看全局,更好地为北辰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建言献策。

    2.活动机制创新。一是紧扣区委工作重点、政府工作难点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精心选择活动主题,激发代表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年初,通过问卷形式,代表提出新一年度重点工作建议350余条,大部分为区委制定工作意见所采纳,一些建议直接列入政府部门年度工作任务;代表对党政机关参加第二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情况进行评议,面对面提出意见建议,当即得到落实。二是活动地点设在基层,特别是经济社会建设的第一线,使代表通过亲历亲为,所提建议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三是活动方式灵活多样,座谈、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参观学习、书画大赛等,以适合的方式,实现预期的目标。组织人大代表进社区、进农村,向本选区选民述职,广泛征求选民的意见,使代表与选民实现无缝隙链接,为代表履行职务创造条件,为选民监督代表提供机会。届内每位代表至少安排一次述职,不仅使代表履职积极性得到提升,也进一步获得选民的信任。在代表大会上,指定代表作大会主题发言,突破了传统会议模式,扩大了会议效果和代表的影响力。

    3.制度机制创新。我们将代表活动中摸索的一些成功经验和做法转化为切实可行的专项工作制度,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又作了补充和完善,先后修改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和代表活动的若干规定》、《执法检查规定》、《关于加强调研视察工作的规定(暂行)》、《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办法》等,这些制度的制定,规范了代表活动,也为代表履行职责提供了保障。

    4.培训机制创新。我们注重代表培训的内容和方式,除了常规性的理论知识、法律知识外,根据常委会各项审议议题安排代表学习相关知识,还安排怎样拟写代表议案,怎样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如何审查监督计划和预算等履职基本技能知识的培训。在市、区、镇三级人大代表联合培训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人大代表履职知识百题竞赛、邀请有关专家专题辅导等,通过培训使代表力争达到五个熟知:一是熟知法律法规,做到言必依法、行必守法、审议发言要用法言法语;二是熟知国家、地方改革开放的前沿政策,如天津市提出的“123456目标、北辰区的“1553工程等;三是熟知代表履职的职责和义务,做到应知应会;四是熟知市情市政、区情区政,当好宣传员;五是熟知本职业、本岗位业务工作,做称职的人大代表。

    (三)积极挖掘代表履职潜能

    我们注重把代表的履职潜能挖掘出来,让代表作用发挥充分。一是加强对代表履职的引导。每逢有党中央、市委、区委重大事项、重要决策,常委会都通过《致代表的一封信》,及时向代表传达和解读,使代表对国家政治、经济社会发展形势认识得更加深刻,引导代表把认识统一到党中央的精神上来,把能力用到促进发展上来。二是珍惜代表资源,注重发挥市人大代表和全国人大代表的作用。针对北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难题,尤其是超出本区职权范围的问题,常委会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积极主动与本区的市人大代表、全国人大代表联系,争取他们的支持,通过他们向市人大及全国人大提出代表建议,促进问题的解决。

    四、做好代表工作需要处理好的几个关系

    在做好代表工作中,我们也遇到一些实际问题,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各地的做法也不尽相同,经过不断探讨,感到应该处理好几个关系。

    一是处理好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与指导代表履职的关系。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离不开对代表履职行为的指导,要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必然要确立代表的主体地位,激发代表的履职热情,为代表积极履职、自觉履职搭建舞台,拓展代表发挥作用的空间。同时,必须加强对代表履职行为的指导,让代表全面掌握经济社会发展态势、当前政策、法律法规等履职信息,克服局限性,切实实现代表作用的充分发挥。

    二是处理好加强闭会期间代表活动与法律规定不具体的关系。代表行使职权分为会议期间的代表工作和闭会期间的活动,由于代表大会时间很短,且一般一年一次,代表更多时间是在闭会期间履行职务。然而代表法对代表参加闭会期间的活动并未作出具体规定,而且在设定有关的保障措施时,并没有完全把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作为职务行为加以保护。这就需要从人大工作的实际出发,恰当定位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积极探索有效开展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方法和途径。

    三是处理好代表履职与本职工作的关系。代表职务有一个鲜明的特点就是兼职。地方人大代表既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承担着管理本地区的国家和社会事务、行使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又都有自己具体的工作岗位,这就需要把握好代表工作的度,既让代表能够积极主动地履行职务,又不使其负担过重,影响本职工作的开展。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统筹兼顾安排好代表活动。

    (作者单位:天津市北辰区人大常委会)    

来源: 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30周年文集 责任编辑: 苏大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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