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届人大及其常委会
(1979年12月—1983年4月)
1979年
12月25日至31日 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5个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选举产生以顾卓新为主任的五届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张劲夫为省长;选举陈元良为省高院院长,刘廉民为省检察院检察长。
1980年
1月1日 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一次会议。会议讨论省人大常委会的职权、任务和工作问题。
1月25日 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主任办公会议讨论常委会办事机构的设置等事项。
2月10日至12日 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次会议。会议通过关于市、县选举工作的决议,关于设立省选举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政治法律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科学教育委员会和办公厅的决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试行意见等。
3月4日至8日 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市、县选举工作会议,对全省市、县选举工作进行部署。
3月15日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编辑的《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第一号)印发。
6月30日至7月4日 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会议。会议原则通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试行),这是本省第一部地方性法规。
1981年
2月25日至3月3日 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5个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其中首次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决定周子健为省长。
7月25日 省委批转《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市、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请示报告》。
1982年
2月27日至3月5日 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5个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补选陈振亚为省高院院长。
5月12日至15日 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三次会议。会议通过关于讨论宪法修正草案的决议、省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工作人员办法等。
10月5日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编辑的《安徽人大工作》第一期印发。
12月24日至29日 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举行。会议听取和审议5个报告,作出相应决议;作出关于学习、宣传和实施宪法的决议。
六届人大及其常委会
(1983年4月—1988年1月)
1983年
4月23日至29日 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有关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选举杨蔚屏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决定王郁昭为省长;选举王成乐为省高院院长,赵保星为省检察院检察长。
5月3日 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一次会议。
7月5日至8日 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次会议。会议通过省六届人大常委会法制、财政经济、教育科学、选举、代表资格审查等5个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等。
1984年
2月27日至29日 布隆迪国民议会议长、民族统一进步党总书记埃米尔•姆沃罗哈率代表团来访。这是省人大常委会设立后外国议长第一次来我省访问。
4月17日至23日 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6个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
8月13日至17日 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九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我省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报告,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工作的决定。
9月13日至19日 全省市、县人大工作座谈会召开,与会同志交流了各地人大常委会工作经验。
10月16日 省委转发全省市、县人大工作座谈会纪要。
1985年
3月9日至16日 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6个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接受杨蔚屏辞去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补选王光宇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1月21日至23日 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在听取审议省政府有关报告后,作出关于在全省公民中普及法律常识的决议。这是省人大常委会设立后就“普法”工作作出的第一个决议。
4月16日至18日 省人大常委会机关从原址搬入联合办公大楼办公。
4月23日至28日 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五次会议。会议通过关于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暂行规定等。
10月23日至30日 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决定设立省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委员会。
11月4日 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和办公厅举办的第一期全省市县人大干部法制培训班开学。
1986年
2月25日至3月1日 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省政府提请确定省鸟、省花、省树的议案,并通过决议,确定灰喜鹊为省鸟、皖杜鹃为省花、黄山松为省树。
2月下旬至3月上旬 省人大常委会组织我省的六届全国人大代表进行视察,参加视察的代表共70人。
4月21日至28日 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6个报告,并作出相应决议。
11月26日至30日 省委首次召开全省人大工作会议。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关于人大工作和民主法制建设的指示精神,部署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1987年
4月21日至29日 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6个报告,并作出相应决议;通过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这是省人大通过的第一件地方性法规。
9月7日 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向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任命的3名省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颁发任命书,并同他们进行座谈。这是常委会首次向省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颁发任命书。
七届人大及其常委会
(1988年1月—1993年1月)
1988年
1月26日至2月4日 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6个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选举王光宇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卢荣景为省长,王成乐为省高院院长,冯建华为省检察院检察长。
2月25日至28日 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次会议。会议通过关于设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和法制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选举工作委员会的决定,并通过有关人事任免案。
6月27日 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会议。会议通过省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关于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若干规定(试行),这是省级人大常委会较早就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定的地方性法规。
9月30日至10月20日 省人大常委会在全省开展执法大检查的基础上,组织8个视察团全面视察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比较重大的24起案件转交省直有关部门或地、市查处。11月10日,结合9、10月份视察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常委会会议听取并审议“一府两院”有关报告。
1989年
2月13日 省人大常委会与省政府、省高院、省检察院负责人首次举行联席会议。
4月20日至27日 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6项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补选傅锡寿为省长。
8月23日至28日 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会议通过省人大常委会监督司法工作若干规定等。
9月22日至26日 省委召开全省人大工作会议。会议总结交流地方人大工作和建设的经验,部署1990年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1990年
2月20日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编印出《人大代表简讯》第一期和《代表学习材料》第一辑。
4月18日至25日 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6个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通过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等。
5月11日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首次联合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交办会议。
12月17日至22日 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次会议。会议通过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暂行条例、省人大代表视察办法等。
1991年
1月22日 省政府对11名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在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联名提出的《关于安徽省计划生育工作严重落后的质询案》作出答复。这是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首次提出质询案。
3月5日至12日 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6个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
1992年
3月6日至14日 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6个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
6月29日至30日 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全省立法工作座谈会,对如何在改革开放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地方立法工作进行研究和探讨。
12月1日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法制工作委员会、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法学会联合举行纪念宪法颁布10周年座谈会。
八届人大及其常委会
(1993年1月—1998年1月)
1993年
1月31日至2月11日 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6个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选举孟富林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傅锡寿为省长,韩云萍为省高院院长,刘生为省检察院检察长。
9月8日至14日 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次会议。会议通过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关于坚决开展反腐败斗争的决议等。
10月15日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接待走访代表制度,省人大常委会领导首次约见3名省人大代表。
11月9日 省首届“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评选活动结束。
1994年
1月16日 省首次地区人大工作研讨会召开。
2月 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八次会议。会议通过土地权属争议处理条例。
4月6日至12日 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6个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9日,在省人大机关举行代表建议办理现场会。这是省人大首次在会议期间安排现场办理代表建议。
7月 省人大常委会首次组织开展“安徽环保世纪行”活动。这项活动后更名为“江淮环保世纪行”,并持续至今。
8月3日至4日 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研讨会,隆重纪念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40周年。
9月13日 省党政军领导及各界人士一千多人聚会,隆重纪念人民代表大会成立40周年。
11月22日 省委召开全省人大工作会议。
1995年
2月19日至25日 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6个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补选回良玉为省长。
9月28日 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各级人大代表评议工作条例。
10月30日、31日 省人大常委会分别召开评议工作大会,评议省检察院和省交通厅工作。这是常委会首次组织人大代表评议政府组成部门和“两院”工作。
11月18日 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次会议。会议通过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
1996年
2月4日至10日 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6个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
7月28日 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关于依法治省的决议。
9月21日至22日 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全省人大工作座谈会,就推进依法治省等进行交流讨论。
1997年
2月17日至23日 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6个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补选宋孝贤为省检察院检察长。
5月7日至9日 全省乡镇人大主席工作经验交流会召开。这是自1996年乡镇人大换届以来召开的第一次全省性乡镇人大主席工作经验交流会。
5月17日至19日 全省首次立法工作培训班举行。
6月7日 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通过各级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工作条例等。
6月17日 省人大常委会举行聘请首批立法咨询员仪式,并向被聘请的7名立法咨询员颁发聘书。
9月21日 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三次会议。会议通过皖南古民居保护条例。
11月2日 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司法机关具体案件的若干规定等。
九届人大及其常委会
(1998年1月—2003年1月)
1998年
1月15日至23日 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6个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选举孟富林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回良玉为省长,韩云萍为省高院院长,宋孝贤为省检察院检察长。
7月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发出通知,部署做好征求对实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草案意见的工作,并将草案在《安徽日报》等新闻媒体公布。这是我省在地方立法中首次将法规草案公开交由广大人民群众讨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8月5日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设立人大代表专线电话。
10月14日至17日 省人大常委会举办首期人大代表培训班。
11月25日 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对任命的77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法律知识考试。
12月22日 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七次会议。会议通过了民用机场净空环境保护条例。
12月29日 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委员会成立,并举行第一次会议。
1999年
2月4日至10日 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6个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补选王太华为省长。
3月26日 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关于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宪法的决议,决定从当年起,每年12月4日当周为安徽省“宪法宣传周”。
11月29日 我省第一个“宪法宣传周”活动启动。
12月17日至18日 省委召开全省人大工作会议。
2000年
1月22日至28日 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6个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补选许仲林为省长。
3月27日 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公民旁听办法等。
根据省委召开的全省人大工作会议部署,省委党校从2000年春开始开设人大制度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课程。
4月26日 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权益保护条例草案在新闻媒体刊登,并开始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这是省人大常委会首次上网征求公众对法规草案的意见。
10月 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在首个集中联系走访代表月活动中集中走访代表。
12月4日 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的全省宪法知识竞赛电视决赛落幕。
2001年
1月13日至19日 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6项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通过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条例。
2002年
1月24日至30日 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6个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通过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条例和预算审查监督条例。
十届人大及其常委会
(2003年1月—2008年1月)
2003年
1月18日至26日 省十届人大一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6项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选举王太华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金山为省长,周溯为省高院院长,柯汉民为省检察院检察长。
2月27日至28日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一次会议。会议通过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决议等。
6月15日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次会议。会议通过关于加强省人大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的决定等。会议修订省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通过地方立法规定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议案和报告时提出的意见,经主任会议研究,可以采取“审议意见书”的形式交有关机关研究办理。当月,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主任会议决定,将常委会关于我省民办教育改革与发展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作为第一号“审议意见书”,交省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处理。
9月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将省2003年—2007年立法规划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在全省范围内公开征集意见。这是我省首次就立法规划问题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9月27日 省人大常委会网站开通。
2004年
1月12日至16日 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6个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通过关于设立省十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决定等。会议压缩会期、取消警车鸣笛开道等多项改革,受到人大代表和群众称赞。
2月13日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主任会议决定,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代表建议,实行主任会议组成人员牵头进行重点督办制度。
5月12日至14日 省人大常委会组织3个检查组,开展公路路政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回头看”活动,跟踪检查执法检查后的整改情况,产生热烈社会反响。
6月14日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关于向省人大代表通报省人大常委会重要情况的意见。
7月9日 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省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交流党委书记担任人大常委会主任、履行职责以及党委如何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支持人大依法履职的做法和经验。
7月至9月 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50周年纪念活动,包括召开座谈会、开展征文活动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知识竞赛活动、举办书画摄影作品展等。
9月3日至10日 省人大常委会采取上下联动的方式开展土地法律法规执法检查。
9月27日 省委召开全省人大工作会议。会后,省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
10月16日至21日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有关土地法律法规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2005年
1月25日至29日 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6个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补选郭金龙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通过关于设立省十届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的决定等。
7月11日至13日 省人大常委会开展行政许可法执法调研;8月1日至4日,开展执法检查。
10月17日至20日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有关行政许可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2006年
2月23日至28日 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6个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通过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等。
10月16日至21日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分别对促进科技创新、实施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工作评议。
12月18日至22日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促进科技创新、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评议整改情况的报告。
2007年
1月23日至28日 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6个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通过修正后的省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条例、预算审查监督条例。
4月23日至4月27日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会议通过各级人大常委会实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规定。
6月18日至22日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通过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条例。
7月23日至24日 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总结暨代表工作经验交流会。
8月7日至10日 省人大常委会组织5个视察组开展抗洪救灾专题视察;31日召开抗洪救灾专题视察情况汇报会。
8月19日至24日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二次会议。会议听取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跟踪检查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报告;通过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司法工作的若干规定等。
12月18日至19日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五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12项民生工程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办理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省政府有关工作报告意见情况的报告;接受郭金龙辞去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推选常委会副主任黄岳忠代理主任职务。
12月26日 全省民主法制建设座谈会举行。
十一届人大及其常委会
(2008年1月— )
2008年
1月25日至31日 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6个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选举王金山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三运为省长,周溯为省高院院长,崔伟为省检察院检察长;通过关于设立省十一届人大法制、财政经济、内务司法委员会的决定等。
7月8日至11日 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律法规执法检查。
8月18日至22日 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律法规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9月2日至16日 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五五”普法中期检查。10月20日至23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次会议,听取审议关于“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期检查情况的报告。
9月16日至18日 省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分6个专题开展专题调研。
10月6日 省人大常委会机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会召开,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
10月13日至14日 省委召开全省人大工作会议。会后,省委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
10月20日至23日 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关于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情况的报告,修订各级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工作条例,废止各级人大代表评议工作条例。
12月1日 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座谈会。
12月2日至6日 省人大常委会组织民生工程实施情况专题调研。
12月16日至20日 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六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全省18项民生工程实施情况报告等,通过关于修改省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的决定等。
2009年
1月14日至18日 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6个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通过关于设立省十一届人大人事代表选举、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农业与农村、民族宗教侨务外事等5个委员会的决定,并通过5个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补选省人大常委会部分委员。
3月19日 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九次会议。会议通过关于批准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4月9日至11日 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情况专题调研;6月3日至8日,组织开展金融业发展情况专题调研。6月16日至20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情况的报告和金融业发展情况的报告,这是常委会首次听取金融业发展情况的报告。
5月 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关于我省留守儿童问题调研情况的报告,此后常委会党组就此向省委进行专题报告。省人大常委会从重点督办代表建议入手延伸到开展专题调研、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探索出督办建议、专题调研、工作监督“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
6月2日 “江淮普法行”启动仪式举行。“江淮普法行”成为法制宣传教育新平台。
6月16日至20日 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会议通过关于修改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条例的决定和修订后的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等。
7月20日至21日 省人大常委会举办省人大代表专题培训班,首次组织职业类型为农民的省人大代表进行专题培训。
8月21日 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听取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并作出决议。这是近几年来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对审计工作报告作出决议,也是省人大常委会成立以来首次在关于审计工作报告的决议中对省政府审计工作及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提出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