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届人大及其常委会
(1979年12月—1982年3月)
1979年
12月24日至30日 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省政府、省高院、省检察院工作报告,审查批准计划和预算报告;选举产生以许家屯为主任的省五届人大常委会;决定惠浴宇为省长;选举方振为省高院院长,韦永义为省检察院检察长。
1980年
1月 省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设于南京市长江路292号(原中华民国总统府大院内)。
2月3日 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整顿社会治安情况等2个汇报。
4月7日至9日 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县级直接选举试点情况和全省选举工作部署意见等2个汇报。
6月24日至27日 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会议。会议听取关于加强城市卫生管理工作和全省物价工作的汇报;批准城市卫生管理暂行规定;通过关于实施刑事诉讼法延长办案期限的决定,省人大常委会同委员和省人民代表联系制度试行办法。
8月21日至22日 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次会议。会议通过排污收费和罚款试行办法。
11月18日至20日 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六次会议。会议听取关于选举工作情况等2个汇报,通过地方各级人大选举实施细则。
12月20日至21日 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七次会议。会议听取关于实行和贯彻国民经济调整方针的情况报告。
1981年
3月18日至20日 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八次会议。会议批准省政府委托各地区行政公署办理所辖县(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任免的工作。
3月31日至4月5日 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省政府、省人大常委会、省高院、省检察院工作报告,审查批准计划和预算报告。
6月26日至28日 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九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工业调整情况等3个汇报,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工作的决议。
8月27日至29日 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全省教育工作情况等3个汇报,通过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暂行办法,关于设立法制、财政经济、科学文教3个委员会的决定。
10月28日至30日 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科学技术工作情况和今后意见的汇报,通过关于少数案情复杂的刑事案件办案期限问题的决定。
1982年
2月9日至10日 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当前农村形势和农业生产责任制情况等2个汇报,通过关于在7个省属劳改单位设立专门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决定。
3月31日至4月7日 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省政府、省人大常委会、省高院、省检察院工作报告,审查批准计划和预算报告。
5月27日至30日 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听取关于全省开展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斗争的汇报,通过风景名胜保护暂行条例等3件法规。
7月21日至23日 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五次会议。会议接受惠浴宇辞去省长职务,决定韩培信为代理省长;听取并审议关于市场工作等3个汇报,分别作出关于市场工作、体育工作的决议。
8月23日至27日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人大工作座谈会。
10月7日至9日 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工业交通生产、文化工作等的汇报,通过城市建设用地管理和房屋拆迁试行办法等2件法规。
12月27日至29日 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全省地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报告等。
1983年
3月9日至11日 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农村人民公社政社分设工作情况等3个汇报。
六届人大及其常委会
(1983年4月—1988年1月)
1983年
4月22日至30日 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省政府、省人大常委会、省高院、省检察院工作报告,审查批准计划和预算报告;选举储江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决定顾秀莲为省长;选举朱泽为省高院院长,秦杰为省检察院检察长。
5月27日至29日 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一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省政府机构改革和当前工农业生产情况的汇报,作出1项决议。
8月5日至7日 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次会议。会议听取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中纪委关于坚决制止乱涨生产资料价格和向建设单位乱摊派费用的紧急通知的情况等4个汇报,通过关于设立各工作委员会的暂行规定。
9月27日至29日 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情况汇报,通过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等。
12月20日至24日 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会议。会议听取关于抵制和清除精神污染等3个汇报。
1984年
2月27日至28日 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关于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
4月11日至14日 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国民经济计划工作的报告。
6月20日至27日 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省政府、省人大常委会、省高院、省检察院工作报告,审查批准计划和预算报告,通过普及初等义务教育暂行条例等2件法规。
8月20日至23日 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八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全省经济情况的报告,通过山石资源管理办法。
10月24日至31日 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九次会议。会议听取关于供销社体制改革情况等3个汇报,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同省人民代表的联系办法等2件法规。
12月26日至29日 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经济案件审判工作、经济检察工作的汇报,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若干规定。
1985年
2月8日至10日 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经济工作情况等2个汇报,通过关于乡改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和正副乡长名称变更问题的决定等。
4月23日至27日 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听取关于振兴江苏中医药事业等3个报告;通过食品商贩和城乡集市贸易食品卫生管理办法,作出3项决议。
5月8日至13日 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省政府、省人大常委会、省高院、省检察院工作报告,审查批准计划和预算报告。
7月5日至8日 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举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情况等2个汇报。
9月16日至19日 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价格体系改革等3项汇报,作出有关决定。
11月27日至12月4日 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经济工作等4个汇报,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条例。
1986年
1月20日至23日 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控制情况等2个汇报。
3月15日至18日 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活动的情况汇报。
4月22日至29日 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省“七五”计划和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高院、省检察院工作报告,审查批准计划和预算报告。
6月16日至20日 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城市规划工作等4个汇报,通过幼儿教育暂行条例。
9月2日至9日 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劳动制度改革等3个汇报,通过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2件法规。
11月1日至4日 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省科技体制改革情况等2个汇报,作出有关决定。
12月16日至20日 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听取关于继承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汇报。
1987年
2月16日至21日 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城乡绿化情况等2个汇报,通过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办法等。
4月22日至27日 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省政府、省人大常委会、省高院、省检察院工作报告,审查批准计划和预算报告。
6月20日至26日 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等4个汇报,通过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
8月25日至29日 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全省开展“双增双节”运动等4个报告,作出有关决定。
10月31日至11月6日 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文化市场情况等3个汇报,通过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条例。
12月16日至19日 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通过乡村集体工业企业管理暂行条例等2件法规,通过有关决定。
七届人大及其常委会
(1988年1月—1993年4月)
1988年
1月22日至29日 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省政府、省人大常委会、省高院、省检察院工作报告,审查批准计划和预算报告;选举韩培信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顾秀莲为省长,李佩佑为省高院院长,秦杰为省检察院检察长。
4月22日至27日 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次会议。会议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条例修正案,作出1项决议。会议期间,6名常委会组成人员就镇江谏壁电厂粉煤灰排放造成环境污染问题,对省电力局提出质询案。
6月18日至23日 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发展外向型经济等4个汇报,通过保护消费者权益条例等3件法规。
8月23日至28日 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会议。会议听取关于涉外经济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等3个报告,作出有关决议,通过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等2件法规。
10月24日至29日 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关于清理整顿公司情况等4个汇报,作出有关决议。
12月20日至25日 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六次会议。会议听取关于依靠科技进步振兴江苏经济问题等2个汇报,通过实施渔业法办法等2件法规。
1989年
2月28日至3月5日 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七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情况等5个汇报,通过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议案若干问题的规定。
4月13日至15日 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八次会议。会议批准关于我省与美国纽约州正式建立友好省州关系的报告,接受顾秀莲辞去省长职务,决定陈焕友为代理省长。
4月20日至26日 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省政府、省人大常委会、省高院、省检察院工作报告,审查批准省计划和预算报告;补选陈焕友为省长。
4月28日至30日 省人大常委会举行全省人大工作经验交流会。
6月26日至30日 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九次会议。会议听取关于稳定农业等3个汇报。
8月15日至21日 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夺取制止动乱斗争的彻底胜利等5个报告,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对行政、审判、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规定(试行)等。
10月20日至25日 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廉政工作等4个汇报,通过禁止赌博条例等3件法规。
12月11日至15日 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实施会计法情况等2个汇报,通过统计管理条例。
1990年
2月8日至10日 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三次会议。
2月22日至27日 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省政府、省人大常委会、省高院、省检察院工作报告,审查批准计划和预算报告。
4月17日至22日 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开展扫除“六害”统一行动等3个汇报。
6月14日至18日 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科技兴农”等4个汇报,通过实施集会游行示威法办法等2件法规。
8月14日至19日 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行政诉讼法实施前准备工作情况等4个汇报。
10月25日至28日 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全省乡镇企业贯彻治理整顿等2个汇报,通过计划生育条例等2件法规。
12月15日至19日 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全省“扫黄”工作情况的汇报,通过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3件法规。
1991年
2月28日至3月3日 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九次会议。会议通过海岸带管理条例等2件法规。
3月10日至16日 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省政府、省人大常委会、省高院、省检察院工作报告,审查批准计划和预算报告,通过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4月23日至27日 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实施“科技兴省”战略等4个汇报,通过血吸虫病防治管理条例。
6月18日至21日 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等3个汇报,通过外商投资企业工会条例。
8月9日至11日 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抗洪救灾工作的汇报,作出1项决议。
10月8日至12日 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实施义务教育工作情况等3个汇报。
12月10日至13日 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等3个汇报,通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等4件法规。
1992年
2月16日至18日 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加强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等3个汇报,作出1个决定。
3月4日 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3月6日至12日 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省政府、省人大常委会、省高院、省检察院工作报告,审查批准计划和预算报告。
4月21日至24日 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二五”普法工作的汇报,作出有关决议,通过信访暂行条例。
6月16日至19日 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开展反盗窃斗争等5个汇报,通过全民国防教育条例。
8月20日至24日 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经济工作情况等4个汇报,通过科学技术进步条例。
10月23日至27日 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省计划生育条例实施情况的汇报,批准关于江苏省与日本福冈县缔结友好省县关系的报告,通过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条例等4件法规。
12月15日至17日 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2个汇报,通过实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
1993年
2月15日至17日 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二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江苏省与巴基斯坦旁遮普省缔结友好关系等3个汇报。
4月11日至12日 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三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全省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情况的报告。
八届人大及其常委会
(1993年4月—1998年2月)
1993年
4月15日至23日 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省政府、省人大常委会、省高院、省检察院工作报告,审查批准计划和预算报告;选举沈达人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陈焕友为省长,李佩佑为省高院院长,赵虹为省检察院检察长。
4月24日 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一次会议。会议原则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
6月21日至26日 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社会治安情况等2个汇报。
8月20日至26日 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次会议。会议通过职工教育条例等3件法规。
10月25日至30日 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会议。会议通过劳动保护条例等3件法规。
12月25日至29日 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次会议。会议通过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3件法规。
1994年
2月20日至22日 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六次会议。会议通过暂住人口管理条例等3件法规。
2月24日至3月1日 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省政府、省人大常委会、省高院、省检察院工作报告,审查批准计划和预算报告。
4月19日至22日 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七次会议。会议通过实施代表法办法等3件法规。
6月20日至25日 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八次会议。会议通过城乡集市贸易管理条例等4件法规。
8月29日至9月3日 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九次会议。会议接受陈焕友辞去省长职务,决定郑斯林为代理省长;通过实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等2件法规。
9月26日至28日 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次会议。会议通过价格管理条例等2件法规。
10月20日至23日 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一次会议。会议通过人才流动管理暂行条例。
11月24日至26日 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全省县区人大工作经验交流会。
12月26日至30日 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检查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情况等3个报告,通过公证条例(试行)等3件法规。
1995年
2月21日至27日 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省政府、省人大常委会、省高院、省检察院工作报告,审查批准计划和预算报告;补选郑斯林为省长。
4月11日至14日 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四次会议。会议通过邮电通信条例等4件法规。
6月12日至16日 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五次会议。会议通过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等3件法规。
8月7日至11日 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六次会议。会议通过消防条例等2件法规。
10月14日至19日 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七次会议。会议通过征兵工作条例等3件法规。
12月11日至15日 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对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第30条作了立法解释。
1996年
2月1日至7日 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省政府、省人大常委会、省高院、省检察院工作报告,审查批准计划和预算报告。
4月8日至12日 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次会议。会议通过书报刊市场管理条例。
6月10日至14日 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开展“严打”斗争等6个汇报,通过工程建设管理条例等2件法规。
7月31日 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听取并讨论关于部分地区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的情况汇报。
8月12日至15日 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通过发展高新技术条例等2件法规。
10月14日至18日 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等5个汇报,通过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等3件法规。
12月9日至13日 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扫黄、打非”工作等3个汇报,对省检察院、省工商局工作进行了评议,通过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等2件法规。
1997年
3月21日至22日 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通过省人大机关机构改革方案。
3月25日至31日 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省政府、省人大常委会、省高院、省检察院工作报告,审查批准计划和预算报告。
4月28日至30日 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分别听取并审议省检察院和省工商局关于接受省人大代表评议进行整改情况的汇报,通过实施母婴保健法办法。
6月27日至30日 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作出1项决议、3个决定。
7月28日至31日 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修改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42件法规、废止9件法规。
8月25日至29日 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会议通过企业技术进步条例。
10月13日至17日 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通过信访条例。
12月15日至18日 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关于我省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等4个报告,作出1个决定。
九届人大及其常委会
(1998年2月—2003年2月)
1998年
2月15日至23日 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省政府、省人大常委会、省高院、省检察院工作报告,审查批准计划和预算报告;选举陈焕友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郑斯林为省长,李佩佑为省高院院长,张品华为省检察院检察长。
2月23日 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一次会议。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省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
4月27日至29日 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当前全省社会治安情况的汇报,通过实施军事设施保护法办法。
6月23日至27日 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开展治理“三乱”减轻企业负担等7个汇报,作出有关决定。
8月24日至28日 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农业产业化经营等3个报告,通过关于在长江江苏水域严禁非法采砂的决定等3件法规。
9月11日 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次会议。会议接受郑斯林辞去省长职务,决定季允石为代理省长。
10月27日至31日 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六次会议。会议通过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等2件法规,对省建委工作进行评议。
11月25日至26日 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联合召开全省立法工作会议。
12月24日至29日 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七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检查消防法和省消防条例实施情况等4个报告,通过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条例等2件法规。
1999年
1月27日至29日 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八次会议。会议通过发展民营科技企业条例等4件法规。
2月1日至7日 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省政府、省人大常委会、省高院、省检察院工作报告,审查批准计划和预算报告;补选季允石为省长;通过省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
4月5日至8日 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九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全省再就业等2个汇报。
6月14日至18日 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农民增收工作情况等4个汇报,通过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等2件法规。
8月16日至20日 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省高院、省检察院关于集中教育整顿落实整改情况等4个汇报,通过实施职业教育法办法。
10月25日至30日 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实施情况检查等2个报告,通过省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决定等3件法规。
12月16日至21日 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对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工作评议,通过禁毒条例等3件法规。
2000年
2月15日至16日 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接受省人大常委会评议进行整改情况的报告,通过华侨捐赠条例。
2月19日至24日 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省政府、省人大常委会、省高院、省检察院工作报告,审查批准计划和预算报告。
4月20日 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五次会议。会议通过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条例等2件法规。
5月22日至24日 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听取并讨论关于省级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等2个汇报,通过献血条例。
6月26日至30日 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农业结构调整等3个汇报,通过节约能源条例。
8月21日至26日 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预算外资金管理工作情况等2个汇报,通过公路条例等3件法规。
10月12日至17日 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审判方式改革工作等3个汇报,通过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等3件法规。
12月20日至24日 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文化娱乐市场执法检查情况等4个报告,通过物业管理条例等3件法规。
2001年
1月9日 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调整我省部分省辖市市区行政区划的汇报,作出有关决定。
2月9日至10日 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通过农村初级卫生保健条例等。
2月12日至17日 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省政府、省人大常委会、省高院、省检察院工作报告,审查批准计划和预算报告,通过制定和批准地方性法规条例。
6月25日至29日 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通过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
8月20日至24日 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上半年经济工作情况等2个报告,通过法律援助条例等3件法规。
10月22日至26日 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农村税费改革等2个汇报,通过经纪人条例等3件法规。
12月23日至27日 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文化娱乐市场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等,通过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条例等3件法规。
2002年
2月4日至5日 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通过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等2件法规。
2月20日至24日 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省政府、省人大常委会、省高院、省检察院工作报告,审查批准计划和预算报告。
4月22日至24日 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调整南京、常州、镇江3个市市区行政区划的汇报,修改7件法规,废止3件法规。
6月18日至22日 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全省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情况等3个报告,通过关于在畜禽生产中禁止使用违禁药物的决定等2件法规,修改4件法规。
8月15日至20日 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旅游工作情况等3个汇报,通过动物防疫条例。
10月18日至23日 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二次会议。会议通过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4件法规。
12月14日至17日 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三次会议。会议听取关于禁毒工作情况等3个汇报,通过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3件法规。
2003年
2月13日至14日 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四次会议。会议通过音像市场管理条例。
十届人大及其常委会
(2003年2月—2008年1月)
2003年
2月17日至23日 省十届人大一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省政府、省人大常委会、省高院、省检察院工作报告,审查批准计划和预算报告;选举李源潮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梁保华为省长,公丕祥为省高院院长,周振华为省检察院检察长。
2月24日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一次会议。会议通过关于设立省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的决定。
4月20日至21日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次会议。会议通过授予荣誉公民称号条例,修改11件法规。
6月21日至24日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非典型肺炎防治等5个汇报,通过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等2件法规,修改8件法规,废止2件法规。
7月26日至28日 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全省人大工作座谈会。
8月12日至15日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文化产业发展等3个汇报,通过水资源管理条例。
9月14日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次会议。会议通过关于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实现“两个率先”的决议。
10月20日至25日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六次会议。会议听取关于“四五”普法工作等2个报告,通过劳动合同条例等2件法规。
12月16日至19日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七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农民增收和农村劳务输出等3个汇报,通过招标投标条例等5件法规。
2004年
2月13日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八次会议。会议听取关于省级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有关问题的说明,通过省各级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
2月23日至27日 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省政府、省人大常委会、省高院、省检察院工作报告,审查批准计划和预算报告。
4月15日至16日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九次会议。会议修改16件法规、废止3件法规。
6月14日至17日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检查省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条例情况等5个汇报,通过内河水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等2件法规,修改12件法规。
8月17日至20日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城镇房屋拆迁等2个汇报,通过湖泊保护条例等2件法规,修改11件法规。
10月19日至22日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食品卫生法执法检查情况等2个报告,对教育厅工作进行评议,通过工资支付条例等2件法规。
12月14日至17日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省教育厅关于接受省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进行整改情况等3个汇报,通过集体合同条例、江苏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等。
2005年
1月19日至22日 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省政府、省人大常委会、省高院、省检察院工作报告,审查批准计划和预算报告。
3月29日至31日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五次会议。会议通过燃气管理条例等2件法规。
5月24日至26日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全省第七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情况的汇报,通过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等2件法规,
7月26日至29日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城乡规划情况等6个报告,通过测绘条例等2件法规。
9月20日至23日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开展医疗药品广告执法检查情况等2个报告,通过法律援助条例(修订)等3件法规。
11月28日至12月1日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等3个汇报,通过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等3件法规。
2006年
1月9日至10日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听取在苏锡常地区限期禁止开采地下水的决定实施情况检查的报告,通过机动车维修管理条例等3件法规。
1月16日至20日 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省政府、省人大常委会、省高院、省检察院工作报告,审查批准计划和预算报告。
3月30日至31日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通过预防职务犯罪条例。
5月29日至30日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法制宣传教育“四五”规划实施情况及“五五”规划主要内容的汇报,通过信访条例。
7月24日至28日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听取法院推进司法改革、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等6个报告,通过涉案财产价格鉴证条例等2件法规。
9月25日至27日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听取关于建筑业发展等2个报告,通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
11月27日至30日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听取关于加强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情况等5个报告,通过生态公益林条例等3件法规。
2007年
1月15日至16日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通过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
1月27日至31日 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省政府、省人大常委会、省高院、省检察院工作报告,审查批准计划和预算报告;作出关于“两个率先”的决议。
3月28日至30日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听取关于科技创新工作情况的汇报,通过志愿服务条例等2件法规。
5月28日至30日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全省高院涉诉信访工作情况等3个报告,通过软件产业促进条例。
7月23日至26日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全省高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等5个报告,作出4个决定。
9月24日至27日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二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全省房地产市场管理等2个报告,通过省各级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等5件法规。
11月28日至30日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三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开展节能减排情况等5个报告,通过药品监督管理条例等3件法规。
2008年
1月4日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四次会议。会议接受梁保华辞去省长职务,决定任命罗志军为副省长、代理省长。
1月18日至19日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五次会议。会议通过港口条例等2件法规。
十一届人大及其常委会
(2008年1月— )
2008年
1月26日至31日 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省政府、省人大常委会、省高院、省检察院工作报告,审查批准计划和预算报告;选举梁保华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罗志军为省长,公丕祥为省高院院长,徐安为省检察院检察长。
1月31日 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原则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
5月30日 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情况的报告。
7月22日至24日 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全省生态公益林建设和保护工作情况等5个汇报,通过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条例。
9月26日至28日 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建筑节能工作情况等4个汇报,通过地质环境保护条例。
11月16日至18日 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六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全省基本农田保护情况等5个汇报,通过国防教育条例等2件法规。
2009年
1月17日至19日 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七次会议。会议通过未成年人保护条例。
2月5日至9日 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省政府、省人大常委会、省高院、省检察院工作报告,审查批准计划和预算报告。
3月25日至26日 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八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及省级预算调整方案。
5月18日至20日 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九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十一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情况等2个汇报,通过专利促进条例等2件法规,修改9件法规,废止3件法规。
7月27日至29日 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等5个汇报,通过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
9月21日至23日 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检查农村土地承包法和省农村承包经营权保护条例执行情况的汇报,通过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3件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