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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大事记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1-02-17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七届人大及其常委会

    (1979年12月—1982年12月)

    1979年

    12月23日至29日 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市政府工作报告、计划报告、预算和决算报告,市高院工作报告,市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以严佑民为主任的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将市革命委员会改为市人民政府,决定彭冲为市长;选举关子展为市高院院长,秦昆为市检察院检察长。

    1980年

    1月7日 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一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春节拥军优属工作汇报,关于整顿社会治安秩序、保卫四化建设顺利进行的情况汇报等。

    1981年

    4月9日至16日 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市政府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高院工作报告、市检察院工作报告;审查批准计划、预算和决算报告;补选胡立教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决定汪道涵为市长。

    1982年

    3月29日至4月4日 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市政府工作报告,审查批准计划及预算和决算报告;听取并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高院工作报告、市检察院工作报告。

    10月20日 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讨论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本市住宅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批准拆迁房屋管理办法。

    12月25日至30日 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当前上海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几项主要工作的报告;审议批准计划报告;通过关于延长本届人大任期的决议,决定延长至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为止。

    1983年

    2月23日 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关于本市进一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

    八届人大及其常委会

    (1983年4月—1988年1月)

    1983年

    4月18日至27日 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市政府工作报告,审议批准市“六五”计划;听取并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高院工作报告、市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胡立教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决定汪道涵为市长;选举华联奎为市高院院长,王兴为市检察院检察长。

    7月6日 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关于建立人事工作委员会的决定。

    1984年

    3月24日至30日 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市政府工作报告,审查批准计划及预算和决算报告,听取并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高院工作报告、市检察院工作报告。

    5月7日 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九次会议。会议听取关于沿海部分城市座谈会精神和本市贯彻执行情况等。

    5月23日至24日 市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就保护水源、改善水质问题,视察黄浦江上游和淀山湖。

    7月17日至18日 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次会议。会议听取本市经济改革情况的报告、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市区、县、乡、镇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的情况汇报。

    10月18日至27日 应日本大阪府议会邀请,市人大常委会友好代表团前往大阪府进行友好访问。这是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次组团出访。

    11月 市委批转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本市区、县人大常委会人员编制问题的请示报告,按实际需要和精干原则,对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干部编制作出规定。

    12月27日至28日 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医疗事故处理暂行规定,批准调整本市部分工业产品产量计划指标的决议和财政支出预算的决议,通过设置上海石油化工总厂地区检察院的决定。

    1985年

    4月22日至29日 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市政府工作报告,审查批准计划及预算和决算报告,听取并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高院工作报告、市检察院工作报告。

    7月4日至5日 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听取市中院对“鱼鹰案件”所作的判决质询案的答复,决定由市高院对这一案件进行复审。

    7月23日至28日 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召开。会议通过普及义务教育条例;决定设立政治法律、财政经济、市政建设、科学文教4个专门委员会;接受汪道涵辞去市长职务,决定江泽民为市长。

    12月27日至28日 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九次会议。会议通过关于在本市公民中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决议等。

    1986年

    4月24日至5月3日 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召开。会议审查批准市“七五”计划、计划及预算和决算报告,听取并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高院工作报告、市检察院工作报告。

    8月27日至30日 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通过关于市政府应依法对违反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条例的单位进行处理的决定等。

    10月25日 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通过关于以白玉兰为市花的决定等。

    1987年

    1月5日至8日 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通过植树造林绿化管理条例。

    2月17日 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与6位市人大代表,就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以及人大工作等问题进行座谈。此后,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会见市人大代表逐渐形成制度。

    3月9日至11日 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通过青少年保护条例和劳动保护监察暂行条例等。

    4月21日至29日 市八届人大六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市政府工作报告;审查批准计划及预算和决算报告;听取并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高院工作报告、市检察院工作报告;通过青少年保护条例。

    5月29日 召开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并确定市人大常委会每年召开两次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专题讨论、研究本市人大工作和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6月18日至20日 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通过鼓励引进技术消化吸收暂行规定。

    8月13日至14日 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听取关于当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通过发展新兴技术和新兴工业暂行条例。

    1988年

    1月18日至23日 市八届人大七次会议召开。会议选举上海市出席七届全国人大的代表。

    3月3日至4日 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五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本市暴发流行食源性甲型肝炎及其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通过关于本市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设主席团常务主席的决定等。

    九届人大及其常委会

    (1988年4月—1993年1月)

    1988年

    4月19日至30日 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市政府工作报告,审查批准计划及预算和决算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高院工作报告、市检察院工作报告;通过代表议案的规定和代表书面意见的规定;选举叶公琦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朱镕基为市长,顾念祖为市高院院长,石祝三为市检察院检察长。

    7月18日至21日 市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次会议。会议首次邀请部分市人大代表、在沪全国人大代表列席。

    7月22日、23日 市人大常委会分别举行颁发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任命的市政府组成人员任命书仪式。

    1989年

    4月16日至24日 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市政府工作报告,审查批准计划及预算和决算报告;听取并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高院工作报告、市检察院工作报告;通过关于设立华侨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的决定。会议期间,代表提出黄浦江上游引水二期工程尽早上马的议案,主席团决定列入大会议程,经审议,会议通过关于黄浦江上游引水二期工程议案的决定,授权市人大常委会对该议案进行审议,作出相应决定。

    9月21日至26日 市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一次会议(扩大)。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1—8月财政收支执行情况的报告等。

    11月21日 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市人大代表工作交流会。

    12月4日 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就开展首届上海市“宪法宣传周”活动发表电视讲话。

    1990年

    3月9日至14日 市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六次会议。会议通过关于黄浦江上游引水二期工程问题的决定。

    4月20日至30日 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市政府工作报告,审查批准计划及预算和决算报告;听取并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高院工作报告、市检察院工作报告;听取并审议关于开发浦东问题的专题报告;通过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12月20日至22日 市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完善菜篮子工程的情况汇报等。

    1991年

    1月 《上海人大月刊》创刊,在国内公开发行。

    2月6日至8日 市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原则批准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4月21日至29日 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并批准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纲要,计划及预算和决算报告;听取并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高院工作报告、市检察院工作报告;接受朱镕基辞去市长职务,补选黄菊为市长。

    1992年

    1月20日至21日 市人大常委会召开首次立法工作会议。

    2月17日至19日 市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程序的规定。

    3月12日至14日 市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二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本市棚户简屋改造规划和实施情况的报告等。

    4月11日 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报告会,听取关于发展上海的形势报告。

    4月20日至28日 市九届人大五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市政府工作报告,审查批准计划及预算和决算报告;听取并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高院工作报告、市检察院工作报告。

    6月16日至19日 市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四次会议。会议听取和讨论关于建立浦东新区政府方案的汇报、关于本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汇报等。

    8月17日至20日 市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五次会议。会议通过关于组织本市职工讨论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草案的决定等。

    1993年

    1月6日至9日 市九届人大六次会议召开。会议选举产生上海市出席八届全国人大的代表。

    2月3日至6日 市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一次会议。会议原则批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十届人大及其常委会

    (1993年2月—1998年1月)

    1993年

    2月15日至24日 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市政府工作报告,审查批准计划及预算和决算报告;听取并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高院工作报告、市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叶公琦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菊为市长,胡瑞邦为市高院院长,倪鸿福为市检察院检察长。

    1994年

    2月17日至23日 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市政府工作报告,审查批准计划及预算和决算报告等,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高院工作报告、市检察院工作报告。

    7月16日 市人大常委会举办“改革与市情”系列讲座。第一讲为上海率先进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的报告。

    8月22日至26日 市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扩大)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本市旧区改造中动迁居民安置情况的报告等。

    1995年

    2月16日至24日 市十届人大三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市政府工作报告,审查批准计划及预算报告;听取并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高院工作报告、市检察院工作报告;接受黄菊辞去市长职务,补选徐匡迪为市长。

    5月24日 市委召开立法工作会议。

    6月13日至16日 市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九次会议。会议通过城市规划条例、档案条例、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和红十字会条例。

    11月16日 市人大常委会召开驻会常委会组成人员会议,听取关于深化公交改革的情况报告、关于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若干问题的汇报。

    12月27日至29日 市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市高院关于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市检察院关于执法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通过乡镇人大工作的若干规定、测绘管理条例和公证条例。

    1996年

    2月1日至9日 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会议审查批准市“九五”与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计划和预算报告,听取并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高院工作报告、市检察院工作报告。

    6月17日至21日 市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通过价格管理条例、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供水管理条例、继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实施行政处罚法的决定。

    8月19日至23日 市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浦东开发开放最新进展情况的报告、加强社区建设和管理情况的报告、公有住宅售后管理情况的报告等,通过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条例。

    12月16日至19日 市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关于下岗待工人员再就业情况的报告、法院系统开展行风评议整顿的情况报告、查办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等,通过排水管理条例、人才流动条例、母婴保健条例和外高桥保税区条例。

    1997年

    2月17日至23日 市十届人大五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市政府工作报告,审查批准计划、预算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高院工作报告、市检察院工作报告。

    3月31日至4月3日 市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五次会议。会议通过华侨捐赠条例、地方性法规清理结果和修订工作意见的报告,撤销金山县设立金山区若干问题的决定等。

    5月26日至28日 市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六次会议。会议通过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居住物业管理条例,关于修改青少年保护条例、工会条例等14件法规的决定。

    10月16日至21日 市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九次会议。会议通过酒类商品产销管理条例、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关于修改征兵工作条例、消防条例等的决定。

    12月28日至30日 市十届人大六次会议召开。会议选举产生上海市出席九届全国人大的代表,审议决定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

    十一届人大及其常委会

    (1998年2月—2003年1月)

    1998年

    2月11日至20日 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市政府工作报告,审查批准计划及预算报告;听取并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高院工作报告、市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陈铁迪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匡迪为市长,滕一龙为市高院院长,吴光裕为市检察院检察长。

    2月27日 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一次会议。会议通过关于设立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的决定。

    6月22日至24日 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次会议。会议通过关于撤销松江县设立松江区若干问题的决定等。

    8月11日至18日 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会议。会议通过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

    9月16日至22日 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次会议。会议通过节约能源条例、献血条例、发展中医条例等。

    12月15日至17日 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七次会议。会议听取评议市工商局局长的述职报告,这是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对其任命的政府组成人员开展述职评议。

    1999年

    2月1日至6日 市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市政府工作报告,审查批准计划及预算报告;听取并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高院工作报告、市检察院工作报告。

    5月27日至6月1日 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次会议。会议通过民防条例、民用机场地区管理条例、拆除违法建筑若干规定、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

    10月21日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到市高院旁听法院庭审。

    11月22日至26日 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四次会议。会议通过关于撤销青浦县设立青浦区若干问题的决定、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公路管理条例等。

    12月27日至28日 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五次会议。会议通过房屋租赁条例、贯彻落实依法治市工作纲要实施方案。

    2000年

    2月14日至19日 市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市政府工作报告,审查批准计划及预算报告,听取并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高院工作报告、市检察院工作报告。

    4月10日至11日 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七次会议。会议通过关于废止外商投资企业清算条例的决定等。

    6月20日 在城市交通管理局召开办理代表书面意见现场检查会,就代表对有关部门办理情况表示不理解的9件书面意见进行集中检查。

    7月11日至17日 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次会议。会议通过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关于撤销黄浦区、南市区设立新的黄浦区若干问题的决定、关于同意在本市进行综合执法试点工作的决定等。

    9月18日至22日 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通过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条例、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等。

    2001年

    2月6日至12日 市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召开。会议审查批准“十五”计划纲要、计划报告,听取并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高院工作报告、市检察院工作报告,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和设立法制委员会的决定。

    5月18日 市人大常委会首次举行立法听证会,就中小学生伤害事故处理立法中的几个问题进行听证。

    5月31日至7月15日 就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7月9日至13日 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通过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等。

    10月24日 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二次会议。会议通过中止执行若干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等,修改市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和市常委会议事规则。

    11月12日至15日 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三次会议。会议通过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市内河道管理条例、劳动合同条例。

    12月7日 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四次会议。会议接受徐匡迪辞去市长职务,决定陈良宇为代理市长。

    2002年

    2月21日至26日 市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市政府工作报告,审查批准计划及预算报告;听取并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高院工作报告、市检察院工作报告;补选陈良宇为市长。

    4月9日 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八次会议。会议通过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审议19位常委会组成人员联名提出的关于废止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暂行条例的议案,同意市政府撤回该暂行条例修正案草案,终止对草案的审议。

    7月23日至25日 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一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本市旅游业发展情况的报告等,通过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保护条例。

    9月24日 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三次会议。会议通过关于设立区县选举工作委员会的决定等。

    10月28日至31日 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四次会议。会议通过出版物发行管理条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房地产登记条例和促进行业协会发展规定等。

    12月23日至25日 市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召开。会议选举产生上海市出席十届全国人大的代表,决定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名额。

    2003年

    1月21日 市人大常委会首次举行向由常委会任命的审判人员、检察人员集体颁发任命书仪式。

    十二届人大及其常委会

    (2003年2月—2007年12月)

    2003年

    2月15日至23日 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市政府工作报告,审查批准计划及预算报告;听取并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高院工作报告、市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龚学平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韩正为市长,滕一龙为市高院院长,吴光裕为市检察院检察长。

    3月1日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走访市政府党组领导,沟通交流新一年各自的工作思路和主要工作安排。此后,形成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党组成员每年一次相互走访的交流机制。

    4月24日 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次会议。会议听取关于本市近期非典防治工作的情况报告。

    5月14日 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会议。会议通过控制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决定。

    6月25日 市人大代表参与人大信访工作正式启动。3名代表首批参与阅看市民来信,接待市民来访。

    6月24日至26日 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次会议。会议修改民防条例、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条例等多件法规。

    8月5日至8日 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六次会议。会议通过防汛条例、信访条例、收容遣送管理条例、关于控制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传播的决定等。

    10月8日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与市人大代表及在沪全国人大代表双向约见电子系统正式开通。

    10月8日 市人大常委会举行“上海市立法研究所”成立暨揭牌仪式。

    11月12日 15位市民旁听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全体会议的审议发言。从此,市民旁听常委会会议形成制度。

    12月18日 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召开“政府促进就业工作”监督听证会。

    12月18日 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召开驻沪领团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向出席座谈会的驻沪领事馆官员们介绍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及对外交往情况。

    2004年

    1月8日 市人大常委会新版上海人大公众信息网及上海人大数字图书馆正式开通。

    1月11日至16日 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市政府工作报告,审查批准计划及预算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高院工作报告、市检察院工作报告。

    4月至8月 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代表“旁听百例庭审”,强化对司法机关的监督,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

    4月13日至14日 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一次会议。会议通过房地产登记条例。

    5月19日 市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的区人大代表述职试点工作正式启动。首批两名代表回长宁区述职、接受评议。

    6月4日 市人大常委会举办第一期市人大代表学习班。

    8月13日 市人大常委会举行人大代表座谈会,纪念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周年。

    8月13日 市人大常委会举行“上海人大代表网”开通仪式。

    9月13日 市委举行上海市纪念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周年大会。

    10月19日至20日 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五次会议。会议修改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本次会议首次开通区县视频会场,实现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与区县人大的实时双向互动。部分在沪全国人大代表和市人大代表在各区县视频会场列席会议,区县人大的同志参加旁听。

    10月31日 市人大常委会培训工委与上海图书馆讲座中心联合举办的“市民与法—解读上海市地方性法规系列讲座”开讲,首场报告为“解读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

    11月22日至25日 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六次会议。会议通过未成年人保护条例。

    11月29日 市委党校首次举办人大制度专题报告会,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作题为“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的专题讲课。

    2005年

    1月17日至22日 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市政府工作报告,审查批准计划及预算报告,听取并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高院工作报告、市检察院工作报告。

    1月25日 召开市人大机关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动员大会。

    2月17日 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关于法规草案解读的意见、关于改进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工作的若干意见。

    3月25日 市人大常委会在上海东方网举行仪式,启动“人大网议日” 首次活动。

    4月21日至22日 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九次会议。会议通过关于修改宗教事务条例的决定等。

    5月31日 首次召开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起草工作经验交流会,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房地资源局、市公安局、市劳动保障局和市人大侨民宗委等6个部门作交流发言。

    6月3日 市人大常委会学习中心组举行报告会,请有关领导作“两岸关系的现状与走势”的专题报告。

    8月2日至3日 举行市人大常委会学习贯彻中央9号文件和市委八届七次全会精神专题学习会。

    8月22日 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一次主任会议(扩大)讨论通过关于组织市人大代表旁听本市法院公开审理案件的若干规定。

    9月22日至23日 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通过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新建城镇养老保险“虚账实记”实施方案。

    10月17日 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四次主任会议讨论通过贯彻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发挥市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市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等5个相关工作文件。

    10月26日至28日 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通过环境保护条例、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12月1日 召开“上海市人大信访工作会议”。

    12月14日 召开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工作座谈会。

    2006年

    1月14日至20日 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市“十一五”规划纲要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计划及预算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高院工作报告、市检察院工作报告。

    2月20日 市人大常委会首次举办市民“走进人大”主题活动,市东中学近百名师生“走进”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从此,这项活动走向制度化,成为向广大市民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市民走进人大、人大走近市民”的窗口。

    6月21日至22日 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通过关于本市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

    8月21日 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到居民社区直接面对广大市民举办讲座,“市民与法—市人大代表说法系列”讲座第一讲在普陀区曹杨社区开讲。

    8月24日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厅首次联合召开市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办理工作座谈会。

    10月25日至26日 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情况的报告、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情况的报告、社区卫生和郊区农村卫生工作情况的报告等。

    2007年

    1月8日 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十三次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关于贯彻实施监督法的若干意见。

    1月8日至4月2日 市人大常委会连续举行新任区县人大代表初任培训主题报告会,4300多名人大代表参加。

    1月27日至2月3日 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市政府工作报告,审查批准计划及预算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高院工作报告、市检察院工作报告。闭会后,开展首批“人大林”植树活动,全体市人大代表分批前往东方绿舟参加植树活动。

    4月25日至26日 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促进和保障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促进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规定等。

    6月26日至29日 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集体合同条例、民兵预备役工作条例等。

    7月16日 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十二次主任会议原则通过关于加强执法检查工作的若干规定、关于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代表联系的若干规定、关于规范向主任会议汇报和向常委会报告议案的若干规定等。

    7月30日 人事代表工委首次将提请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任免的市卫生局局长拟任人选的基本情况公示函印发给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

    8月28日 市人大常委会与市政府联合召开代表书面意见办理工作座谈会。

    9月20日 晋元中学师生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厅举行“走进人大”主题活动。在沪参加“上海市第六届《为了孩子》国际论坛”的近百位中外嘉宾观摩了活动,这是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对境外人士开放“走进人大”活动。

    9月28日 市人大常委会有关领导赴市高院接待信访群众,听取了解群众对法院诉讼工作方面的意见和要求。

    10月10日 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九次会议。会议通过民兵预备役工作条例、促进农业科学进步若干规定等。

    11月13日 召开市人大代表参与人大信访工作座谈会。

    11月20日 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十八次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关于公开向社会征集下一年度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组织执法检查建议议题的公告草案。这在市人大常委会历史上还是第一次。

    12月24日至26日 市人大常委会举办市十三届人大代表初任学习培训班。558名市人大代表参加了培训。

    十三届人大及其常委会

    (2008年1月— )

    2008年

    1月23日至31日 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市政府工作报告,审查批准计划及预算报告;听取并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高院工作报告、市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刘云耕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韩正为市长,应勇为市高院院长,陈旭为市检察院检察长。

    2月24日至25日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一次会议。会议通过新一届市政府组成人员的任命,并举行向新任命的23位市政府组成人员颁发任命书的仪式。

    4月15日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第六次会议决定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中建立临时党组织。

    4月25日至28日 市人大常委会举办市十三届人大代表第一期履职轮训班。

    5月14日至18日 市人大常委会首次举办市人大代表小组召集人培训班。

    6月17日至19日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促进电子商务发展规定、房地产登记条例等。

    8月19日至21日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次会议。会议通过保护电力设施和维护用电秩序规定。

    10月15日 举行市人大机关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暨处以上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开班式。

    10月21日至23日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促进电子商务发展规定、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

    11月19日至20日 举行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解放思想讨论会。

    12月16日 召开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座谈会。

    12月18日 市人大常委会培训工委组织复旦大学学生参加“走进人大”活动。来自韩国、日本、新加坡等国的留学生与中国学生共100人参加了活动。这是“走进人大”活动举办以来首次有外国留学生参加。

    2009年

    1月12日至17日 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市政府工作报告,审查批准计划及预算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高院工作报告、市检察院工作报告。

    2月23日至24日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九次会议。会议通过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

    3月19日 召开市人大机关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结大会。

    3月26日 人事代表工委举办“市人大代表参与常委会信访工作专题培训班”。

    4月14日 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落实工作会议。

    4月15日 市人大常委会领导通过上海人大公众网和新民网参加“人大网议日”活动。

    4月22日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办法制讲座第一讲,报告题目为加强地方立法工作、提高地方立法质量。

    4月22日至23日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关于本市稳定和促进就业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本市落政后代经租侨房处理情况的报告等,通过志愿服务条例、节约能源条例。

    5月27日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一次会议。会议通过关于撤销南汇区、将其行政区域并入浦东新区若干问题的决定。

    6月23日至25日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市政府关于加强实有人口管理、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情况的报告,关于服务企业、促进增长工作情况的报告等,通过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

    8月17日至20日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市政府关于本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报告,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关于本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情况监督检查的报告。

    8月26日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市人大常委会立法项目立项论证工作试行办法。

  来源: 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30周年文集
责任编辑: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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