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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大事记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1-02-17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五届人大及其常委会

    (1980年1月—1983年4月)

    1980年

    1月21日至29日 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召开。会议选举产生以黄欧东为主任的省五届人大常委会;决定将省革命委员会更名为省人民政府,决定陈璞如为省长;选举刘蓬为省高院院长,蔡恩光为省检察院检察长。

    1月30日 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办公会举行首次会议。

    2月1日 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一次会议。会议讨论和决定省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的设置和负责人。

    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开始办公。

    2月2日至24日 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次会议。会议决定在省人大常委会下设选举委员会,负责指导县级直接选举工作;通过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问题的决定。

    3月10日 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环境保护工作座谈会,座谈环保工作和对省政府排放污染物收费和罚款暂行规定(讨论稿)的意见。

    4月14日 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刊物《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刊》第一期出版。

    5月12日至15日 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次会议。会议批准关于排放污染物收费和罚款的暂行规定,通过关于市、县、自治县、市辖区、人民公社、镇人大代表名额的规定。

    7月7日至10日 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会议。会议通过关于实施刑事诉讼法规划问题的决议,县社两级人大选举实施细则、关于严格控制征占土地的补充规定、城镇公共卫生管理条例、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11月5日至7日 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六次会议。会议原则通过林业奖罚条例。

    11月8日至9日 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各市、县、区人大常委会和地区行政公署负责人座谈会。

    12月24日至25日 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七次会议。会议通过关于加强物价管理的决议等。

    1981年

    2月11日至12日 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八次会议。会议通过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议等。

    4月26日至29日 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九次会议。会议通过关于加强妇幼工作的决议、关于加强河道管理工作的决议。

    7月25日至29日 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次会议。会议通过河道管理暂行条例、关于加强青少年教育几个问题的规定、关于改进劳动教养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

    9月21日至24日 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一次会议。会议通过物价管理试行条例,关于设置省检察院辽河油田分院和基层检察院的决议。

    12月20日至23日 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会议通过土地管理暂行条例,关于贯彻执行婚姻法几个问题的决议、关于在省属大型劳改劳教场所设置人民检察院的决议、关于省人民代表参加物价检查的决议,关于刑事案件办案期限问题的决定等。

    1982年

    2月28日至3月2日 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三次会议。会议通过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暂行办法、城镇房产管理暂行条例和关于刑事办案期限审批问题的决定。

    3月4日至10日 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召开。

    4月20日至22日 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四次会议。会议通过关于坚决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的决议。

    5月8日至l1日 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五次会议。会议通过关于组织全省各族人民讨论宪法修改草案的决议。

    6月15日至16日 省人大常委会召开讨论宪法修改草案工作座谈会。

    7月10日至13日 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六次会议。会议通过关于调整征用土地审批权限的决议、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处理暂行条例、野生动物资源保护条例、关于停止施行排放污染物收费和罚款暂行规定的决议。

    12月17日至21日 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八次会议。会议通过关于学习、宣传和执行新宪法的决议,关于省六届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议,关于停止执行物价管理试行条例的决议。

    1983年

    3月31日至4月1日 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决定全树仁为代省长,通过关于严禁遗弃残害婴儿若干问题的规定。

    六届人大及其常委会

    (1983年4月—1988年1月)

    1983年

    4月21日至29日 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召开。会议选举张正德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决定全树仁为省长,选举史笑谈为省高院院长,蔡恩光为省检察院检察长。

    5月19日至21日 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一次会议。会议通过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检查宪法执行情况,保证宪法实施的决议。

    7月26日至29日 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次会议。会议通过关于认真执行宪法严厉打击反革命和刑事犯罪活动的决议、民事诉讼费用收取暂行办法,决定省人大常委会设立法制、财政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3个工作委员会。

    10月10日至15日 省人大常委会组织6个检查组分赴沈阳、大连等地,检查打击刑事犯罪活动斗争进展情况。

    12月13日至18日 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会议。会议通过关于县乡两级人大代表选举时间的决定,县乡两级人大选举实施细则,风景名胜保护管理暂行条例。

    1984年

    2月23日至25日 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次会议。会议通过食品商贩和集市贸易食品卫生管理条例,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规定,关于劳改、劳教场所检察院干部任免工作的决定。

    6月9日 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八次会议。会议通过河道管理条例。

    10月11日至15日 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次会议。会议通过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常识的决议。

    12月10日至13日 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一次会议。会议通过普及初等义务教育暂行条例、关于设置大连南关岭地区人民检察院的决议。

    1985年

    3月16日至21日 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召开。

    6月18日至21日 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四次会议。

    7月17日至19日 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召开。会议补选张焕文为省高院院长,胡启成为省检察院检察长。

    9月17日至20日 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六次会议。会议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暂行规定。

    11月27日 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七次会议。会议通过关于进一步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的决议,禁止赌博暂行条例。

    12月3日至4日 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各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座谈会。

    1986年

    1月18日至22日 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八次会议。会议通过关于根治辽河的决议、关于进一步发展我省体育事业的决议。

    2月1日 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高院、省检察院举行首次联席会议。

    3月8日至10日 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九次会议。会议通过个体工商业管理暂行条例,关于将盘山陆家地区检察院改为盘锦地区检察院的决议。

    3月12日至18日 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召开。

    5月12日至17日 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次会议。会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整顿社会治安的决议,九年制义务教育条例,大连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工会条例。

    7月16日至20日 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接受全树仁辞去省长职务,决定李长春为代理省长;通过关于保障律师依法履行职务的若干规定,文化市场管理条例,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关于加强民族工作的决议。

    8月29日至31日 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各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座谈会,交流信访工作情况和经验。

    8月31日 省人大常委会举办第一期人大干部培训班。

    9月16日至20日 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通过公路管理条例。

    12月5日至10日 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司法工作,促进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的决议;实施森林法办法、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从本次会议开始,省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任免案由举手方式改为无记名投票方式。

    12月11日至12日 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会议。

    1987年

    3月3日至9日 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召开。会议补选李长春为省长。

    5月25日至29日 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通过关于省七届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时间的决定。

    7月21日至25日 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通过职工技术教育条例。

    9月21日至25日 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通过乡镇集体和个体采矿管理办法,批准沈阳市建设动迁安置条例和抚顺市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规定。从本次会议起,省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议案和任免案使用表决器。

    11月20日至25日 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通过实施土地管理法暂行办法、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司法工作的暂行规定。

    七届人大及其常委会

    (1988年1月—1993年2月)

    1988年

    1月20日至27日 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召开。会议选举王光中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长春为省长,张焕文为省高院院长,徐生为省检察院检察长。

    1月28日 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一次会议。会议讨论如何做好本届人大常委会工作问题。

    2月27日 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会议确定常委会的工作机构调整充实为:办公厅、研究室、法制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农村经济工作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人事工作委员会。

    3月12日至17日 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次会议。会议通过关于进一步做好辽东半岛对外开放工作的决议。

    5月23日至28日 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次会议。会议通过关于认真贯彻执行企业法的决议、关于贯彻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决议,省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

    7月26日至30日 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会议。会议通过老年人保护条例、技术市场管理条例。

    8月9日至11日 全省人大司法监督工作会议举行。

    9月13日至19日 由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和委员组成视察团,视察辽东半岛外向型经济的发展情况。

    9月21日至27日 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次会议。会议通过关于依靠科技进步振兴辽宁经济的决议、收费罚款没收财物管理暂行条例、实施草原法细则。

    10月6日至8日 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省市人大农经委工作座谈会。

    11月15日至19日 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六次会议。会议通过关于加强东部山区生态建设的决议、未成年人保护条例。

    1989年

    1月17日至21日 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七次会议。会议通过图书报刊出版管理条例、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

    1月23日至26日 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全省人大工作座谈会。

    3月7日至13日 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召开。

    5月16日至20日 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九次会议。会议通过关于加强依法治税工作的决议。

    7月17日至22日 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次会议。会议通过关于彻底制止动乱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的决议。

    8月22日至24日 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联合召开全省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经验交流会。

    9月18日至22日 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一次会议。会议通过邮电通信管理条例。

    9月25日 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联合召开纪念民族区域自治法实施5周年座谈会。

    11月16日至22日 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会议通过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

    1990年

    1月9日至13日 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三次会议。会议通过防止劣生条例、大伙房水库水源保护管理暂行条例。

    2月8日 省人大常委会成立10周年纪念会召开。

    3月2日至3日 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四次会议。会议通过实施集会游行示威法办法。

    3月5日至11日 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召开。

    4月26日至27日 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总结会议。

    5月15日至19日 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五次会议。会议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条例。

    6月27日至29日 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经验交流会。

    6月30日至7月1日 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六次会议。会议通过关于深入开展“双增双节”运动把工业生产搞上去的决议;同意李长春辞去省长职务,决定岳岐峰为副省长、代理省长。

    9月17日至21日 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八次会议。会议通过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办法、外商投资企业工会条例、农业集体经济承包合同条例、统计监督检查条例。

    11月19日至23日 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九次会议。会议通过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1991年

    1月22日至26日 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次会议。会议通过国防教育条例。

    1月29日至31日 全省人大信访工作会议召开。

    3月5日至6日 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通过禁止赌博条例。

    3月8日至14日 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召开。会议通过关于批准省“八五”计划纲要的决议,补选岳岐峰为省长。

    5月21日至25日 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通过关于深入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开展依法治省、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决议,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工作严格控制人口增长的决议,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

    7月3日至5日 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省、市、县(区)人大常委会联系代表工作经验交流会。

    7月23日至27日 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通过关于振奋精神艰苦奋斗努力争取全省财政经济状况好转的决议,实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

    9月19日至24日 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通过商品质量监督条例。

    10月7日至12日 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领视察组到沈阳、鞍山、辽阳市共50个国营企业视察企业法实施情况。

    11月26日至30日 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通过奖励和保护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人员条例。

    1992年

    1月22日至24日 省委召开人大工作会议。

    1月27日 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省第一届宣传人大制度好新闻颁奖会和人大新闻宣传工作座谈会。

    3月7日至13日 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召开。

    5月7日 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学习贯彻实施代表法座谈会。全国、省、市、县四级14位人大代表参加座谈会。

    6月23日至30日 省人大常委会领导率领视察组到沈阳、鞍山等地视察贯彻实施水法情况。

    7月21日至26日 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通过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决议、实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实施城市规划法办法。

    9月22日至25日 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会议通过关于坚决制止“三乱”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决议等。

    11月23日 省人大常委会举行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报告会。

    11月23日至28日 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通过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的决议。

    12月3日 辽宁省暨沈阳市召开各界纪念宪法颁布10周年大会。

    12月9日 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省人大理论研究会成立大会。

    1993年

    1月12日至13日 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二次会议。会议通过关于认真实施行政诉讼法的决议、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处理条例。

    1月14日至15日 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召开。

    八届人大及其常委会

    (1993年2月—1998年1月)

    1993年

    2月27日至3月5日 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召开。会议选举全树仁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岳岐峰为省长,张焕文为省高院院长,杨业勤为省检察院检察长。

    4月13日至17日 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一次会议。会议通过关于绿化辽宁兴林富农的决议、关于进一步抓好参加第七届全运会工作的决议。

    5月25日至28日 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次会议。会议通过关于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的决议,批准鞍山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

    5月7日至28日 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领检查组到沈阳、大连等市检查药品管理法实施情况。

    7月20日至23日 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次会议。会议通过爱国卫生管理条例等。

    7月 省人大常委会10名组成人员和16名省人大代表组成3个视察组,分赴9个市和部分县、乡、村了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情况,听取干部、农民的意见和反映。

    8月20日至22日 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召开依法治省工作经验交流会。

    9月9日 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召开经济立法工作座谈会,专门研究我省经济立法工作。

    9月24日至27日 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会议。会议通过关于深化依法治省保障经济发展等3个决议及环境保护条例、兵役条例等4件地方性法规。

    11月22日至26日 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次会议。会议通过城乡集贸市场管理条例、消防条例。

    11月27日 召开人大代表评议会,对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进行评议。

    1994年

    1月20日至24日 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六次会议。会议通过实施代表法办法、工会条例。

    2月28日至3月6日 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召开。会议通过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条例。

    4月中旬至下旬 组织6个检查组,检查农业法执行情况。

    4月下旬至9月中旬 组织省人大代表开展对省高院审判工作的评议活动。

    5月20日至26日 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八次会议。会议接受岳岐峰辞去省长职务,决定闻世震为代省长;通过关于贯彻实施农业法保证全省农业稳定发展的决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化市场管理的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水法办法等。

    7月25日至30日 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九次会议。会议通过关于进一步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决议,罢免和补选各级人大代表程序的规定。

    8月10日至13日 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队,会同省保密局负责人到丹东市检查保密法实施情况。

    8月24日至9月1日 组织教师法实施情况的视察。

    9月10日 省人大常委会隆重举行纪念我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40周年座谈会。

    9月20日至25日 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次会议。会议通过关于动员全省人民团结奋斗迅速恢复灾区生产重建家园的决议,通过信访条例,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等5件地方性法规。

    9月26日 召开省人大代表评议会,集中评议省高院的审判工作。

    9月27日 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共同举行纪念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实施10周年纪念会。

    10月11日至13日 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地方立法研讨会。

    11月21日至25日 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一次会议。会议通过村民委员会选举条例、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测绘管理条例。

    1995年

    1月17日至20日 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会议通过城镇房产交易管理条例、省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司法工作条例等4件地方性法规。

    2月20日至26日 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召开。会议补选闻世震为省长,决定设立省八届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

    4月25日 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宣传人大制度工作座谈会。

    7月24日至28日 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五次会议。会议通过边境沿海地区边防管理条例、统计管理条例、实施渔业法办法。

    9月25日至28日 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七次会议。会议通过养犬管理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条例、农机管理条例。

    9月29日 省人大常委会召开评议省物价管理工作会议。

    10月11日至12日 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会议。

    11月20日至25日 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八次会议。会议通过市政公用设施保护条例、经济合同管理条例等5件地方性法规。

    1996年

    1月15日至19日 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九次会议。会议通过涉案物品估价管理条例、外商投资企业条例等5件地方性法规。

    2月4日至10日 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召开。会议补选范方平为省高院院长。

    5月17日至21日 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通过关于严厉打击带黑社会性质团伙犯罪的决议、流动人口管理条例。

    7月23日 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通过实施教师法若干规定、盐业管理条例、农村集体资产条例。

    9月23日至28日 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通过人民警察巡察条例、实施反不正当竞争法办法等7件地方性法规。

    11月25日 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通过各级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条例、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规定等8件地方性法规。

    12月17日 全省乡镇人大和代表工作经验交流会召开。

    1997年

    1月20日至23日 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通过农业资源综合管理与保护条例、实施职业教育法办法。

    2月20日至25日 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召开。

    4月9日至11日 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通过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人才市场管理条例,省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条例。

    4月17日 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沈阳市贯彻实施人民防空法的情况进行检查。

    4月18日 辽河污染治理执法检查团赴省内辽河源头进行考察。

    5月26日至30日 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通过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7月22日至26日 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通过档案条例。

    7月27日 省人大代表评议省文化厅工作会议召开。

    8月13日 市、县两级班子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召开。

    9月22日至27日 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会议通过渔港管理条例、文化市场管理条例等。

    11月24日至29日 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通过信息技术标准化监督管理条例、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条例等8件地方性法规。

    九届人大及其常委会

    (1998年1月—2003年1月)

    1998年

    1月17日至25日 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召开。会议选举王怀远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国光为省长,范方平为省高院院长,杨业勤为省检察院检察长。

    5月26日至30日 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次会议。会议通过娱乐饮食服务场所管理条例、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条例。

    6月9日 部署检查统计法实施情况工作会议召开。

    7月27日至30日 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会议。会议通过兽药管理条例、民用液化石油气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

    9月22日至25日 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次会议。会议通过出版管理条例、专利保护条例、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会计管理条例。

    11月23日至28日 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六次会议。会议通过广告监督管理条例、技术市场管理条例、宗教事务管理条例。

    1999年

    1月25日至28日 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七次会议。会议通过边境沿海地区边防管理条例修正案、实施防洪法办法等6件地方性法规。

    2月1日至7日 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召开。会议补选田凤岐为省高院院长。

    3月30日至31日 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八次会议。会议通过促进企业技术进步规定。

    5月24日至27日 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九次会议。会议通过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条例、禁止选择胎儿性别终止妊娠规定。

    6月29日至30日 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全省地方立法工作会议。

    7月26日至29日 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次会议。会议通过预算审批监督条例、爱国卫生管理条例。

    9月20日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和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合主办“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成就展览”。

    9月20日至23日 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一次会议。会议通过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权益保护条例、私营企业工会规定。

    11月20日至21日 省委召开人大工作会议。

    11月22日至25日 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会议通过关于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议、省人大常委会讨论和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

    12月6日 省人大常委会领导率在沈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视察组赴沈阳市进行视察。

    2000年

    1月24日至27日 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三次会议。会议通过城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

    2月21日至26日 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召开。会议通过关于设立法制委员会的决定,关于农村经济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更名为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的决定。

    3月27日至30日 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五次会议。会议通过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修订)。

    6月6日至8日 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六次会议。会议通过失业保险条例。

    8月7日至9日 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沈阳市贯彻执行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条例的情况进行检查。

    10月9日至13日 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八次会议。会议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作的决议。

    11月21日至28日 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九次会议。会议通过石油天然气管道设施保护条例、渔业船舶监督检验条例、实施献血法办法。

    12月25日至26日 全省人大制度宣传工作研讨会举行。

    2001年

    1月10日至12日 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次会议。会议接受张国光辞去省长职务,决定薄熙来为副省长、代理省长。

    2月18日至24日 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召开。会议补选薄熙来为省长。

    4月12日至14日 省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省人大代表对辽西地区贯彻落实省古生物化石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的情况进行视察。

    7月23日至27日 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通过反窃电条例。

    9月3日至7日 省人大常委会检查组赴沈阳、大连、鞍山、营口对土地管理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9月24日至29日 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通过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土地管理法加强建设用地管理的决定、实施红十字会法办法。

    11月19日至20日 全省开展“四五”普法推进依法治省工作会议召开。

    11月20日 全省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召开。

    11月26日至30日 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通过合同监督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条例等4件地方性法规。

    2002年

    1月28日至31日 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接受田风岐辞去省高院院长职务,决定丁世发为省高院副院长、代理院长;通过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实施气象法办法。

    2月21日至26日 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召开。会议补选丁世发为省高院院长。

    3月25日至28日 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通过实施森林法办法。

    5月27日至30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会议通过农业标准化管理条例。

    7月23日至26日 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通过劳动监察条例。

    9月23日至26日 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二次会议。会议通过实施工会法若干规定。

    10月28日至29日 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到沈阳市对贯彻实施水土保持法情况进行检查。

    11月25日至29日 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四次会议。会议通过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动物防疫条例。

    12月3日 纪念“八二宪法”颁布实施20周年座谈会召开。

    2003年

    1月15日至16日 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五次会议。会议通过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十届人大及其常委会

    (2003年1月—2008年1月)

    2003年

    1月20日至27日 省十届人大一次会议召开。会议选举闻世震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薄熙来为省长,丁世发为省高院院长,王振华为省检察院检察长。

    4月21日至23日 省市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研讨班开班。

    7月7日至9日 省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到沈阳市对贯彻实施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的有关情况进行检查。

    8月4日 省人大常委会机关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召开。

    8月18日至19日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关于辽宁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振兴规划纲要草案的报告。

    9月24日至25日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次会议。会议通过海洋渔业安全管理条例。

    12月11日 省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召开。

    2004年

    2月17日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九次会议。会议接受薄熙来辞去省长职务,决定张文岳为副省长、代理省长。

    2月22日至27日 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召开。会议补选张文岳为省长。

    5月26日至29日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一次会议。会议通过消费者权益保护规定。

    6月18日至25日 省人大常委会领导率团赴辽阳、抚顺、盘锦市视察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

    6月20日至7月14日 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分成6个小组进行中小企业促进法执法检查。

    7月27日至29日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三次会议。会议通过林木种子管理条例、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

    8月18日 省人大理论研究会暨研讨会召开。

    9月13日至14日 纪念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周年大会暨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召开。会议通过省委关于加强人大工作的决定。

    11月22日至26日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五次会议。会议通过港口管理规定。

    2005年

    1月24日 省人大常委会机关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动员大会召开。

    1月25日至28日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七次会议。会议通过行政执法条例、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

    2月23日至27日 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召开。会议接受闻世震辞去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补选李克强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5月25日至28日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九次会议。会议通过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规定、实施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

    6月1日至17日 省人大常委会组成视察组对我省贯彻实施矿产资源法情况进行检查。

    6月20日至24日 部分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省人大代表组成5个视察组,视察全省对外开放工作情况。

    8月23日至24日 全省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召开。会议提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

    9月20日至23日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通过旅游条例。

    11月21日至25日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通过水产苗种管理条例、关于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2006年

    1月10日至13日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通过节约能源条例、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工作规定。

    1月20日至24日 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召开。

    3月29日至30日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通过财政监督条例。

    5月23日至26日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通过学校安全条例、关于加强农村疾病预防和妇幼保健体系建设的决定。

    8月8日 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听取省政府关于我省县域经济发展综合情况的汇报。并于该月对我省县域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视察。

    11月16日至17日 召开各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办公厅(室)主任座谈会,研究有关信访工作情况。

    11月27日至12月1日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执行标准规定、民办教育促进条例等5件地方性法规及修正案;接受丁世发辞去省高院院长职务,任命肖声为省高院代理院长。

    2007年

    1月10日至12日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通过关于辽宁沿海经济带发展规划草案的决议。

    1月23日至28日 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召开。会议补选肖声为省高院院长。

    3月27日至28日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会议通过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

    4月24日至25日 举办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培训班。

    7月24日至27日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二次会议。会议通过湿地保护条例、实施监督法办法、关于辽宁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的决议。

    9月26日至28日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三次会议。会议通过安全生产条例、地质环境保护条例。

    11月27日至28日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四次会议。会议接受李克强辞去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推选张锡林代理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12月22日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五次会议。会议接受张文岳辞去省长职务,决定陈政高为副省长、代理省长。

    十一届人大及其常委会

    (2008年1月— )

    2008年

    1月21日至28日 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召开。会议选举张文岳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政高为省长,王振华为省高院院长,肖声为省检察院检察长。

    6月26日 全省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会议召开。

    7月28日 “辽宁中部城市人大常委会依法推进辽河流域水污染治理协调行动”启动。

    7月29日至8月1日 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次会议。会议通过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

    8月18日至22日 举办省人大代表培训班。新当选的95名省人大代表及各市人大代表工作机构负责人参加培训。

    9月22日至25日 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会议。会议通过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

    10月中下旬 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就“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和沈阳经济区建设进行调研,并召开“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集中审查工作会议。

    11月11日 召开全省地方立法工作会议。

    11月24日至28日 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次会议。会议通过义务教育条例、物业管理条例。

    2009年

    1月14日至18日 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召开。

    2月26日 召开省人大机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结大会。

    3月24日至25日 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七次会议。会议通过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

    5月25日至27日 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九次会议。会议通过防沙治沙条例。

    6月上旬 对省旅游条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7月中上旬 对贯彻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7月28日至31日 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次会议。会议通过突发事件应对条例。

    9月22日至26日 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一次会议。会议通过大伙房水库输水工程保护条例、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等。

  来源: 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30周年文集
责任编辑: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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