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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历与见证

永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王 权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9-12-17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时逢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三十周年。作为永顺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的一名“新兵”,我有一种感动,有一丝兴奋,有一份骄傲。回顾一年来的时光,那些难忘的事情仍历历在目。正是那些难忘的事情,让我真实地感受到了基层人大工作的威力。

法律知识考试

2008年11月,根据组织安排,我不再担任县政协常委、文史学习委员会主任,调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工作。在新单位报到那天,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中其就找我谈话:“王权,人大工作的法律性、程序性都很强,出不得一点差错!你要多学习法律法规。任职前还要过法律知识考试这一关……”我猛然意识到,自己担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也不是那么容易。

随后不久,联工委主任的尹芳芝大姐又找到我,她告诉我:依照《永顺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拟任命人员必须先通过法律知识考试,才有资格获得正式任命。和我一同参加法律知识考试的还有县建设局、县商务局等7名局长人选。我感受到了一种压力。

说实话,已是而立之年的我,进行专门的法律知识考试,还是有生以来第一次,其重要性不言而喻。我向机关的几位工委主任借来了《代表法》、《组织法》、《选举法》等有关法律书籍,挑灯夜战。

闭卷考试如期举行,我的考试也最终顺利通过,成绩是87分。在八个人中,虽然不是名列第一,但我很满足,因为通过这次考试,使我深刻认识到了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程序的严肃性和规范性,更重要的是进一步增强了人大意识和依法履职的观念。我也真切地体会到: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是人大常委会行使任免权的体现,也是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体现。这是一次终生难忘的考试,让我第一次感受到了从事人大工作的神圣。

旁听工作评议

工作评议,是县人大常委会创新监督的重大举措。今年初,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确定县计生局、县劳动局、县发改局3个部门为首批被评议对象。之后,县人大常委会精心组织宣传发动、评议调查。

8月28日,县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暨工作评议举行。

在旁听工作评议之前,我始终带着这样疑问: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敢讲真话?真敢挑刺吗?联想到我以前工作环境,总认为这是“走走程序,过过套路”,也就对这次会议评议没有了新奇。

然而,随着会议评议的一步步深入,我震惊了。会场上传出了不一般的声音:“人口与计划生育局的工作做得不实,上报的出生人口数字有假!”“劳动合同签订是永顺天大的事情!公安、建设等部门用工不规范劳动合同现象非常突出,劳动主管部门该不该管?”陈治生委员、周万全委员直言不讳,一针见血地直指计生局、劳动局问题。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针对3个部门工作中存在的种种问题不留情面地剖析痼疾,对症监督,可谓“辣味”十足。

评议过后的测评结果显示,3个部门的工作满意度统统“过关”,但或多或少的“不满意票”,还是让3个部门的负责人感受到了压力。按照工作评议方案,满意度不达60%,或拒不整改,县人大常委会将依法启动撤职案或提出免职建议。一位负责人事后对我说:“我算是真正见识人大的‘厉害’了!”

会议评议后,县计生局、县劳动局、县发改局3个部门针对存在的问题,坚决进行整改。目前,3个部门的整改成效也非常显著,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正如一些群众反映:“人大评议动了真格、评出了实效;3个部门动了感情,改出了形象。”人大工作评议,显示了真正的威力。

叫停“超标绿化费”

今年5月中旬。一名县直单位干部到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反映:县财政局按照永政发[2007]4号文件规定,代扣“超标绿化费”。这一情况立即引起县人大常委会几位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大家一致认为绿化费的征收方式和征收标准省州是有明文规定的,县政府的“红头文件”明显偏离了“法制轨道”。

随后,县人大常委会安排办公室的同志迅速开展调查,并同县财政局、县物价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就有关问题进行座谈。当了解到县财政局按每人每年60元的标准从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中予以代扣,而且这种方式和标准保持4年不变,全县干部职工意见极大。县人大常委会随即召开主任会议听取有关情况报告,并就有关问题当面向县政府领导进行质讯,要求县政府迅速进行整改。

会后,县人大常委会还委托审计部门对代扣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县政府对人大主任会议意见高度重视,迅速进行整改,将全县义务植树绿化费收缴标准按上级规定调整为每人每年30元,并对永政发[2007]4号文件《关于加强城镇周边绿化工作的通知》予以废止。与此同时,县政府督促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及时办理《收费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将绿化费收缴、开支等情况向进行公示,社会反映良好。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09年12月17日
责任编辑: 唐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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