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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新“人大”眼里的人大

苏庆亮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9-10-19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我是2006年8月18日从基层调入东营市人大机关工作的。原来我对人大的认识可以说一无所知,经过几年的不断工作学习钻研,亲身经历了人大在各项工作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使我喜欢上了这份工作。

人大印象初体验

毕业之初,我被分配到东营市东营区委政法委工作,办公室在五楼,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办公室在一楼。由于工作性质不同,再者那里没有和我年纪相仿的年轻人,所以与区人大机关基本上没有什么来往,有时从一楼经过,和那里的工作人员偶尔碰面,相互点头示意或打个招呼,并无深入的交流。这个时候,人大给我的感觉,就是退居”二线”养老的地方,平时没有多少事情,每年年初开一次大会,“握握手、拍拍手、举举手”。第一次与人大工作上接触是1992年。我们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以东营区综治委的名义起草了《关于东营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行“属地管理”的规定》和《关于东营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行一票否决权制的规定》。当时同时兼任区人大副主任、区综治委副主任的区委常委、政法委李书记说应该提交区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我们表示不理解,外县区类似的规定都是由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通过的,我们为什么要提交人大、多此一举呢?他说,东营区是东营市的中心城区,市里100多个和胜利油田50多个县处级单位座落在这里,不象别的县区所辖都是自己下属单位,我们在实施属地管理和一票否决时,肯定会有一些单位,以为自己级别高,不应属于东营区管,如果这两个规定经人大常委会通过,转化为全区人民的意志,就成为辖区各单位、组织、团体和个人必须遵守的规范性文件,能有效维护法制在本行政区域的尊严和统一,如果是由区综治委表决通过的,就不具备这样强的约束力。两个规定通过后,我们专门印发了宣传册子,果然如李书记所说,辖区单位对执行两个规定十分认同,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很快打开了局面,并走在全市的前列。此后,区人大常委会先后多次听取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的汇报,组织调研视察活动,有力推动了这项工作的开展。1994年,按照上级政法委要求,区政法委第一次对区政法部门开展执法检查,与其他县区做法不同的是,区政法委与区人大法制委联合制定了《关于对区直政法部门进行年度执法检查的工作方案》,共同实施了执法检查。我是检查工作成员之一,在与法制委的同志共事的几天里,他们优秀的法律业务素质、严谨细致的作风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也让我长了见识,学到不少东西。党委政法委与人大法制委联合开展执法检查的经验,得到上级的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这种执法检查方式也因此形成了制度,一直沿袭下来。1995年东营区政法体制理顺,区人大法制委的一名副主任被任命为区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同年,还有两名同志担任了乡镇党委书记、镇长,这件事情一时间在全区传为佳话,都说:人大是个出干部的地方。我感觉这与人大干部政治素质、法律素质、业务素质强分不开的。

与代表“零距离”

2002年我调到城区某街道任党工委副书记。2003年的市人代会上,一名王姓代表提出关于解决一破产企业周边垃圾成灾影响附近居民生活的建议,市、区政府转交我们办理。起初,我并没有把这件事放在心上,以为代表提建议是为了完成“指标”,应付公事的,我们做个答复敷衍过去就行了。于是,找来工作人员交代了一下,以此区域管辖界限不明,市、区职责划分不清以及街道办事处不具备卫生管理职能等理由,建议转由市里相关部门承办。此后,就把这件事情忘得一干二净。但没有想到的是,不久后,市人大常委会转来代表对建议办理的回复意见,王代表对此答复不满意,要求重新办理。随后,我邀请他到现场视察,并详尽说明了情况,他对我们表示理解,但又严肃地说:事情总要有人干,“三不管”的事情更需要有人主动承担,这才是对辖区群众负责的态度。听了他的话,我不由感到惭愧。随后的几天里,他和我一起,跑市、区部门,要政策,协调资金,最终建立起一个长效的办法:由市、区、街道各出一部分资金,街道办事处从下岗职工中招聘三名清洁人员,常年负责该区域的卫生管理维护工作,一个长达数年的问题就这样解决了。我从他身上看到了一个代表的高尚情怀和优秀品质,让我更加懂得了“责任”的含义和分量。

2004年市人代会上有几名代表提出关于加强城市居民区治安防范工作的建议。我在街道分管政法、综治工作,搞好居民区治安防范是我的重要职责之一,由于居民区治安防范工作涉及房管、市政、城建、公安、社区、物业等方方面面,需要市、区、街道三级以及多个职能部门配套联动才能解决,我一直为协调起来难度大而发愁。看到这个代表建议,我感觉到这是一次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重大机遇。我把提建议的代表邀请来,同时邀请市、区城建、房管、市政部门负责人,组织派出所、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负责人及部分居民代表参加,向他们汇报工作,一起视察现场,让他们全面了解居民区治安工作现状,共同研究起草了一份关于加强城区居民区治安防范工作的建议,从建设居民区警务室、安装电子监控、配备保安人员、设立楼长以及建立治安责任体系、群防群治组织、经费保障机制等方面提出细致具体的工作意见。这份建议很快引起了市、区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把“加强居民区物防、技防、人防建设”列为当年全市为民十件实事之一,市委分管政法综治工作的副书记亲自督办、协调、调度,市、区、街道等齐抓共管、协调配合,居民区治安防范功能得到根本性的提升,居民无不拍手称快。代表对我们借“力”发挥,把“事”做大做实做强的做法非常赞赏,我也从中领略到了人大监督的力量。

成为“人大”的一员

对人大有了更深入的认识,是调入人大机关以后。说来也巧,调入不到10天时间,《监督法》出台了,这似乎预示着我与人大的缘份。我逐步了解到,象东营这样的市一级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担负着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干部任免权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每一项都与科学发展密切相关,与民权民利紧密相联,与构建和谐密不可分。至今还记得,第一次参加市人代会服务工作,置身在庄严的氛围里,亲眼看到一府两院的负责人向大会作报告,看到代表们审议发言一针见血、慷慨激昂,看到一项项重大决议决定在这里通过,看到国家政权组织负责人在这里诞生,我不由心潮澎湃、热血沸腾,真真切切感受到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神圣性和优越性,当中国人民共和国国歌在会场里响起时,我禁不住豪情满怀。毛泽东回答黄炎培的那段充满自信铿锵有力的话浮现在我的脑际:“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

2008年8月,东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强化监督推进重点工作的意见》,规定把市委每个时期的重大决策和中心工作,市人代会批准的要求“一府两院”全力推进的重点工作或重大工程和项目,宪法和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贯彻实施中的重大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等列为监督推进的重点内容。12月,第6次常委会会议首次对节能降耗、城乡低保、“三网”绿化、中心城环境污染综合整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创建优秀旅游城市六项重点工作进行了满意度测评,评议结果当场公布并向市委报告,向市政府反馈,向市人大代表通报,向社会公开,相关部门既有压力又有动力,对这些重大重点工作起到了实质性的推动作用。2009年,市人大常委会又加大了对重点工作监督推进的力度,4月份召开的第11次常委会上,听取了王玉君副市长关于黄河三角洲开发建设推进情况的报告和吕雪萍副市长关于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情况的报告。一次常委会会议两名副市长作专项工作报告,这在东营市人大历史上还是头一次。市政府认真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两大重点工作不断创新发展,并取得明显成效,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业已进入国家决策层推进。这些,使我深深认识到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推动一方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上,其使命是神圣的,地位是举足轻重的,作用是无可替代的。(作者单位:山东省东营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09-10-19
责任编辑: 唐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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