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共和国成立60周年、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30周年,也是娄底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成立10周年。10年来,娄底市的人大工作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市人民的关心支持下,伴随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发展不断前行,为全市的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民主法治作出了积极贡献。回顾走过的征程,写满着奋斗与求索的印记,留下了宝贵的经验和启迪,也展示着光辉而美好的前景。
一、在履职中作为,在作为中收获,取得了丰硕成果
1999年8月8日至12日,娄底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娄底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标志着娄底市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正式建立。10年来,在中共娄底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娄底市历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紧跟时代进步发展的步伐,踏着娄底“科学发展、加速赶超”的节拍,依法履职,扎实工作,为加快娄底民主法治进程,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的新娄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主要体现在:
(一)以促进发展为主线,依法开展监督工作。推进娄底又好又快发展,是全市上下的共同心愿,也是娄底人大工作的重要目标。10年来,娄底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服务发展、促进发展、保障发展的要求,积极行使监督职权,不断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组织开展对农业法、中小企业促进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义务教育法、环境保护法等130余部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推动了义务教育投入、孙水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城区国有土地收入“体外循环”、建设项目刚性收费等难题的解决。通过组织开展“娄底环保世纪行”、“娄底农产品质量安全行”、“娄底农民健康行”活动,督促推动了饮用水源保护、采矿业污染治理、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农民工职业病防治等民生问题的解决。通过组织开展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等机关、部门的工作评议,促进了“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如2002年至2003年对市公安局的工作评议,督促市公安局加强内部管理、狠抓队伍建设、提升执法质量,使公安工作甩掉了全省落后帽子,跻身全省先进行列。在监督过程中,常委会注重总结监督经验、创新监督方式,坚持常规手段与刚性手段有机结合,不断强化监督力度和“硬度”。2006年5月,常委会7名组成人员就城区部分房地产商砍树、毁绿建设售楼部的现象,向市人民政府提出了质询案,督促市人民政府扎实整改、严格许可、建章立制,彰显了人大刚性监督的权威。
(二)以民主公开为路径,科学决定重大事项。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为规范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范围,依法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娄底市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关于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10年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紧紧围绕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带有全局性、长远性、根本性的问题,先后对市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大事项依法作出决议、决定30多项,内容涉及城市总体规划、批准计划和财政预算调整,加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加强旅游资源和环境保护,推进城乡绿化、水利建设,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授予“荣誉市民”称号、批准重点建设项目向银行融资贷款等,有力地保障和推动了娄底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如2000年,常委会作出《关于加强娄底市中心城区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决定》,督促市人民政府“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为提升娄底城市品位、改善娄底城市形象发挥了重要的推动作用。2005年,常委会出台了《预算超收收入使用审查监督办法》、《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决定》,为加强预算管理、推进公共财政建设、强化审计职能提供了制度保障。2007年、2008年,常委会分别作出《关于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关于加强旅游资源保护的决定》,为推进娄底市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制度支撑。
(三)以完善程序为重点,着力规范任免工作。换届选举工作是加强政权建设的重要保证,人事任免是政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10年来,娄底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觉贯彻“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的方针,始终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选举任命干部相结合的原则,在市委的领导下,顺利完成了市人大历次换届选举;按照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任免了一大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保障了国家机关依法换届和正常运转,保障了人民选举权力的行使。10年来,常委会探索制定了《人事任免办法》,建立了任前调查、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任前询问和拟任职务发言等制度,坚持对调查核实有问题和法律知识考试不合格的拟任人选,不予提请任命,充分发挥了为党委选人用人“再把关”的作用。同时,在人事任免工作领域,常委会还进行了有效的探索创新。2004年,常委会组织开展了对市人民政府全体副市长的述职评议;2005年,常委会组成人员向提请任命的代市长人选林武进行任前询问;2008年,常委会组织开展了对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的工作讲评;2009年,常委会对提请任命的31名政府工作部门“一把手”的“拟任职务发言”,通过电视向全市人民现场直播。这些创新举措,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增强了人事任免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四)以强化服务为目标,积极发挥代表作用。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和基础,也是娄底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的一支骨干力量。娄底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注重代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市人大代表工作的意见》、《关于市人大代表联系原选举单位和履职登记报告办法》和《关于市人大代表小组活动办法》等规定,从制度层面为代表履职提供了保障。常委会始终坚持尊重代表的主体地位,按照“加强联系、加强指导、加强服务”的要求,积极探索和改进代表工作,较好地发挥了代表的作用,进一步夯实了人大工作的基础。10年来,常委会注重抓好代表培训,分期分批举办代表小组长和基层代表培训班,提高了代表依法履职的能力;建立常委会组成人员、政府领导人员联系走访人大代表的制度,面对面听取代表建议、意见,密切了与代表联系,改进了常委会和政府的工作;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组织代表参加专题视察、执法检查和工作调研等活动,为代表履职搭建了良好平台;加强对代表议案、建议的督办,不断提高代表议案、建议的问题解决率和代表满意率,增强了代表履职的实效。10年来,常委会每年都要组织在娄全国、省人大代表围绕娄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形成调研报告报全国、省人大常委会,推动了相关问题的解决。2008年7月至10月,常委会组织全市300多名市人大代表,围绕事关农村公路建设、旅游发展、经济发展环境优化等主题开展专题调研,形成了17份高质量的专题调研报告转交市人民政府研究办理。2008年1月、2009年1月,顺应全市人民的强烈呼吁,娄底市的省人大代表在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分别提出了《关于加快娄新高速开工建设的建议》和《关于沪昆高速铁路娄底段走向的建议》,促进了这两项事关娄底长远建设发展的重点项目的落实。
(五)以提升能力为关键,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常委会的自身建设,直接关系到人大工作的水平、人大机关的形象。10年来,娄底市人大常委会自觉坚持党的领导,保证人大工作的正确方向。2004年9月,市委召开全市人大工作会议,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决定》,为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推进全市人大工作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常委会重视抓好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加强人大干部教育管理和培养使用,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和依法行使职权的水平,着力把人大机关建设成为“学习型、规范型、服务型、和谐型”机关。重视加强民主法制和人大制度的宣传,以《娄底人大》杂志、娄底人大网站和《娄底日报》“民主与法制”专版为载体,积极宣传人大工作和人大制度,增强了全社会的人大意识。重视加强对县市区和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密切与县市区人大的联系沟通,促进了全市人大工作平衡发展。重视做好人大信访工作,开展主任会议组成人员信访接待日活动,较好地发挥了常委会联系基层群众、反映民声民情、维护民权民利的职能作用。
二、在实践中创新,在创新中前进,积累了宝贵经验
过年的10年,娄底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过程中,紧密结合娄底市人大工作实际,对如何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依法履行职能进行了有益探索,对如何提高工作效能、增强工作实效进行了大胆尝试。10年的实践和探索,让我们对民主法制建设有了更加坚定的信念,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对新时期人大工作规律有了更加全面的认识。
坚持党的领导,是人大工作的根本原则。娄底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自觉学习和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党的重大决策和部署,并自觉地用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常委会和常委会党组始终注意围绕市委的中心任务和全市的发展大局开展工作,坚持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汇报,争取市委的重视和支持,使人大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能更好地体现市委的要求,使市委的意图能及时通过法定程序变为全市人民的意志。10年来,人大工作的每一项重要决策、每一项改革创新,都得到了市委的重视、关心和支持。实践证明,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是人大工作健康发展的基本前提和根本保证。
着眼工作大局,是人大工作的内在要求。人大工作涉及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建设各个方面,增强人大工作实效和活力,关键一条就是必须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中心,服从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10年来,娄底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紧紧围绕市委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娄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调整工作思路,突出履职重点,认真负责地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使人大工作与全市中心工作相合拍,使人大工作同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增强了人大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牢记为民宗旨,是人大工作的坚定目标。人大工作最大的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以人为本、务实为民是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10年来,娄底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把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常委会工作的重点,监督和支持“一府两院”解决了诸如教育、医疗卫生、就业、食品安全等一大批事关民生民计的问题,积极化解了各种矛盾与不和谐因素,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安宁。实践证明,只有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努力为人民群众督大事、解难事、办实事,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肯定,才能使人大工作根深叶茂。
坚持依法履职,是人大工作的基本准则。民主决策、集体行权是人大履职最鲜明的特点,严格依法、注重程序是人大工作不可偏离的原则。实践证明,只有坚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人大的民主决策机制才能真正发挥作用,人民的意志和愿望才能在决策中得到真实的体现。10年来,娄底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把法律作为履行职责的评判标准,严格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正确处理与“一府两院”的关系,找准位置,定准角色,换位思考,做到了到位不越位、解难不设难、支持不代替、监督不对立,做到了思想同心、目标同向、行动同步。
始终依靠代表,是人大工作的坚实基础。人大代表是人大工作的主体,发挥代表作用是充分发扬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基础。娄底市人大工作最大的优势是历届来有着一大批政治素质好、议事能力强、责任意识高的人大代表。10年来,市委始终鼓励和支持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市“一府两院”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的监督;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积极汲纳人大代表的真知灼见,有效地调动了人大代表履职的积极性,有力地推动了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实践证明,只有紧紧依靠人大代表,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才能使我们的人大工作永葆生机。
积极开拓创新,是人大工作的重要动力。人大工作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工作干得好不好,绝不是个人的问题,而是对党、对人民负不负责任的问题。实践证明,做好人大工作,必须发扬创新精神、树立创新理念、培育创新勇气。10年来,娄底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把创新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全过程,发扬任期有限,事业无穷的精神,在严格依法的前提下,在继承发扬的基础上,敢想善干,使人大工作形成了自己鲜明的特点。实践证明,适应社会发展的新形势,研究人大工作的新特点,探索人大工作的新途径,人大工作就会朝气蓬勃、充满活力。
三、在坚持中完善,在完善中发展,展示了美好前景
娄底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成立10周年,这既是娄底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个里程碑,也是娄底人大工作发展的一个新起点。10年来人大工作的进步和发展,增强了我们做好人大工作的信心,展示了人大工作的美好前景。当前,娄底正处于“科学发展、加速赶超”的关键时期,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必须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知责思为,勇于担当,以更高的标准、更高的要求,以更加扎实的工作、更加有效的作为,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好地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能作用。
第一,进一步增强党的意识,在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上有新境界。人大工作的发展实践充分证明,只有始终不渝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才能保证人大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才能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道路越走越宽广。娄底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同市委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地把各项工作置于市委的领导之下,切实维护好市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正确处理好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做好人大工作的关系,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全过程。要坚持重大问题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重要工作经市委同意后再进入法定程序。对人大工作和建设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主动向市委汇报,积极争取市委的重视和支持。要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人大代表的表率作用,善于将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意志。
第二,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在推进全市科学发展上有新作为。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对于娄底这样的相对欠发达地区来说,加快发展的任务尤为艰巨。娄底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自觉地置身于娄底发展大局去思考和谋划工作。要深入分析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围绕事关娄底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依法作出决议和决定。要围绕大局,突出重点,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实施监督,着力促进影响和制约娄底发展的重大问题的解决。要自觉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认真行使人事任免职权,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评价和任用干部,为娄底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和人才支撑。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推动科学发展中的桥梁作用、参谋作用、宣传作用和示范作用,组织和激励代表深入基层,体察民情,以真挚的感情为民代言,以出色的工作干事创业,推动经济发展、促进民生改善、维护社会安宁。
第三,进一步增强民本意识,在维护和保障民生利益上有新进展。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先进性和生命力,在于它深深植根于人民群众之中。我们只有坚持以人为本、为民用权,才能真正体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和本质要求。娄底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努力使人大工作的过程变成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维护民利的过程。要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总体要求,以教育、卫生、就业、社保、住房、食品安全、维护弱势群体权益等领域为重点,抓住群众普遍关心、事关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决定、监督、预算审批等职能作用,推动公共财政建设,促进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保障党和政府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要适应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要求,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不断扩大公民的有序政治参与,切实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
第四,进一步增强进取意识,在提升依法履职能力上有新突破。目前,地方人大工作虽然取得了很大成绩,有了新的发展,但是人大工作仍处于探索之中。特别是由于娄底建市较晚,设立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时间短,对人大工作的规律还有一个不断探索和把握的过程。这就需要我们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既发扬成绩、改进不足,又大胆实践、勇于创新。要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以学广才,以学明识,以学立德,以学促干,着力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及机关干部的整体素质;要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建立在充分的事实基础之上;要更加重视干部队伍建设,以好的风气、好的导向、好的环境引导人、激励人、培养人;要继续加强制度建设,使常委会及机关的各项工作在规范有序的轨道上运行;要切实加强和改进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不断扩大人大工作的影响;要密切上下级人大之间的联系沟通,使全市各级人大工作密切配合、协调共进,提高全市人大工作的整体效能。
“忆往昔,峥嵘岁月稠”。地方人大常委会走过的30年,特别是娄底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成立以来的10年,是一段伴着光荣与梦想前行的历程。回顾历史,展望未来,我们有理由相信,在中共娄底市委的领导下,承载着全市人民的重托,娄底市人大工作将在新的起点上,以更加开放的理念、更具创新的举措、更有实效的作为,为推进娄底民主法制建设,促进娄底“科学发展、加速赶超”步伐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