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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春秋写监督

——江西都昌县人大常委会三十年来监督工作回眸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9-09-25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物换星移,时光荏苒,转瞬之间,都昌县人大常委会走过了30个春秋。30年来,都昌县人大常委会认真履行监督职能,为推进全县民主法制建设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突出监督重点

30年来,都昌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少而精,抓大事”的原则,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和群众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进行监督,有力地支持和促进了“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推动了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围绕发展第一要务抓监督。经济建设是党的中心工作,也是人大的工作中心。都昌县历届人大常委会牢牢把握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突出发展这一主题,先后就民营经济、城市建设、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建设等中心工作进行重点监督。采取了“真查实促、先查后议、议而有决、决而必行、行必有果”的方法进行监督,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和各项事业的进步。2006年,县人大常委会对工业园区新入园项目进行了视察,听取了县政府关于工业园区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情况的汇报,针对园区存在的问题,督促县政府加大园区投资力度,采取“腾笼换鸟”的举措,优化了园区投资环境,缓解了园区土地紧张的问题,为做大做强都昌工业起到了推动作用。

——围绕依法治县战略抓监督。1995年,都昌县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常识的决定》,在“二五”至“五五”普法伊始,根据不同阶段的普法重点,适时作出决议,并督促政府认真实施,从而推进依法治县的深入开展。30年来,先后对《城市规划法》、《科技进步法》、《行政许可法》等120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执法检查前先学法,检查中必用法,检查后要评法,如1996年对《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共查处向农民乱摊派、乱集资、乱罚款的违法违纪案件92例,违纪金额97.7万元,没收12万,清退68万,较好地维护了法律威严,受到广大农民称赞。

——围绕热点难点问题抓监督。都昌县历届人大常委会始终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人大工作的着力点,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尽心竭力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灾后重建、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非典”防治、网吧整治、低保、再就业、失地农民保障等问题,是都昌县广大干部群众在不同时期普遍关注的热点工作。常委会紧紧抓住这些问题,进行监督。2008年针对群众深恶痛绝的网吧问题进行调查,组织代表视察,听取专项工作报告,跟踪监督,着力督促县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通过采取上网实名制、零点断网等措施,解决了未成年人上网和网吧超时经营两个顽疾,净化了都昌县青少年健康成长环境。

创新监督方式

加强对“一府两院”监督,是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赋予地方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职权。30年来,都昌县历届人大常委会正确处理好监督与支持的关系,在监督实践中,不断创新监督方式。

——由程序性监督向实质性监督转变。刚设立人大常委会时,审查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基本停留在程序性监督上。随着时间推移,常委会在实践中摸索了“四坚持四把关”的监督方式,即坚持审查制度,把好预算编制关;坚持注重监督内容,把好预算执行关;坚持规范调整预算行为,把好预算调整关;坚持发挥审计监督作用,把好财政决算关,较好地规范了财政监督。监督法出台后,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从此翻开了新的一页。如在审查计划和财政预算方面,定期听取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报告,每年提前介入计划与预算的编制工作,并将预算细化到科目,具体到部门,今年听取了县政府关于2008年县教育局、县卫生局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对一些部门预算进行重点审查,使人大对财政预算的审查监督逐步深入,实现了由程序性监督向实质性监督的转变。

——由述职评议监督向工作评议监督转变。1992年县人大常委会先后到湖北等地考察,制定了干部述职评议的暂行办法,首次对县农业局等4名局长进行述职评议,随后将述职对象延伸到县政府副职领导、“两院”院长,促使选举任命的干部更加勤政廉政。为了加强条管部门监督,1992年组织县人大代表评议“七站八所”,此项工作在全省开展比较早,评议效果好。在总结对“七站八所”评议的经验基础上,1998年又对县直条管部门依法治局评议进行尝试,增强了条管部门人大意识,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在贯彻实施监督法后,取消了述职评议,规范了工作评议。在本届任期内安排了所有政府组成部门进行一次工作评议,当年没有安排工作评议的单位年终向县人大常委会递交工作报告。如2008年开展了对县民政局等6个政府组成部门和对县国税局等2个条管单位工作进行评议,促使被评议单位改进工作。

——由单一方式监督向多种监督方式转变。30年探索与实践,都昌县人大常委会基本上形成了以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及其部门的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代表视察和工作评议为主要形式,以询问和质询、专题调查和专题视察等为延伸手段的多层次综合监督体系,注重把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结合起来,把首次监督与跟踪监督结合起来,把推动自身整改与督促巩固整改成果结合起来。对于一些涉及面较广,需要长期关注的问题,常委会运用多种监督方式并举加以监督。如2008年,县人大常委会针对县城违法违规建房严重的现象,对其进行了调查、视察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真实地了解到违法违规建房的现状,深刻剖析了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形成了调查、视察和执法检查报告,为县委科学决策提供了依据,为县政府集中整治给予了支持。2009年又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整治违法违规建房工作专项报告,代表和群众对整治结果较为满意。

增强监督实效

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如何提高监督实效,保障和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是人大工作中的一个突出问题,历届县人大常委会始终把增强监督实效作为工作目标。

——加强学习,提高监督水平。打铁先要自身硬,监督者首先要接受监督。历届人大常委会把加强学习摆在首位,本届人大常委会提出了创建学习型机关要求,注重学习法律法规、人大业务知识和市场经济知识,坚持每次常委会会议选学一部法律,每年不定期地邀请省、市法律专家授课,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业务素质和法律水平。为了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2007年,组织召开了全县学习贯彻监督法动员大会,以会代训,县委书记亲自作动员报告,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朱开杨应邀授课,在全县广大干部群众中产生了良好的反响,增强被监督者的监督意识,提高了监督者的监督水平。由于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监督水平不断提高,履职本领不断增强,得到了县委的肯定和群众赞誉。近三年来,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有3位干部交流到政府部门任主要领导职务,从县直单位和乡镇交流4位干部到人大机关任职,人大机关有8位干部提拔重用,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委办主任政治待遇有了提高,激发了人大机关工作活力。实践证明,只有加强学习,才能提高监督本领;只有加强自身建设,人大工作才能保持蓬勃生机和旺盛活力。

——注重调研,提高监督质量。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人大作为权力机关是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更应注重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为了提高审议质量和增强监督实效,历届人大常委会非常注重调查研究,就相关议题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并写出专题调查报告,委员们在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发言入情入理,审议有理有据。同时,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组织人大代表进行专题调研,充分反映民意,为县委决策提供参考。实践证明,人大工作离开了人民群众的拥护支持,人大工作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只有改进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人大监督工作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跟踪问效,提高监督效果。提高监督效果,是人大代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和希望,也是人大为之探索、努力的方向和目标。加强对代表意见建议的督办,及时召开承办会议,分解任务,明确责任,不定期到承办单位了解情况,重点、难点意见建议实行跟踪督办,限期落实。县政府及承办单位非常重视,尤其是今年,县政府将代表意见建议逐件分解到分管副县长,明确责任,限期办结。半年通报,年终将在人代会上递交书面报告,提高了代表意见建议的办理质量,代表非常满意。加强对常委会审议意见的督办,从每次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中选择一、两个群众反映强烈、常委会组成人员意见集中、部门通过努力能解决的问题跟踪问效,一抓到底。“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在一周之内,向常委会报书面整改措施,常委会对口联系的副主任、委员和专门委员会同志加强同“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了解情况,督促办理,并在下次常委会会议上听取整改落实情况汇报,进行表决。如票决未过半数,还视情况采取询问甚至特定问题调查等刚性监督进行督办。实践证明,跟踪问效,一抓到底,既支持了“一府两院”工作,又树立了人大监督权威。(江西都昌县人大常委会 江民忠)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09年9月25日
责任编辑: 唐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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