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岁,对一个人的成长历程来说,正值人生黄金岁月,风华正茂。30年,对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蕉城区人大常委会来说,不是简单的时间流逝,其中更深藏着召开近200次会议、审议近760项议题、作出近180项决议决定、任免近1000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丰富内涵。从1980年10月,依法选举产生以来,蕉城区人大常委会在中共蕉城区委领导下,秉承“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坚定理念,肩负建设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重大使命,以为民、务实、开拓的作风,迈出了弘扬民主、推动法治的坚定步伐,书写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华丽篇章,成为地方人大常委会设立30年辉煌成绩的有力诠释。
依法监督维民利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常委会始终关注社会热点、难点问题。蕉城区重要历史文物和革命文物天后宫长期由粮食部门使用,得不到应有的保护和利用,广大群众呼声很高。从1988年起区政府多次研究形成会议纪要,决定将天后宫交给区博物馆。2000年3月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将此列为大会议案,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三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我区文物保护管理工作报告》,要求区政府加大力度,尽快办结代表提出的议案。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十分重视代表议案的续办工作,加强跟踪督办。一方面深入开展调研,听取有关部门的意见,另一方面与区政府加强联系和沟通,多次会同区政府分管领导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案。区政府认真协调解决粮食部门提出的有关问题,使这件16年来人民群众一直期盼解决的问题,在2004年得到了彻底解决。天后宫归给区博物馆,有利于促进蕉城区妈祖文化的研究、交流和发展,有利于历史文物和革命文物的保护和利用。
重视跟踪问效监督,只是区人大常委会有效行使监督权的一个缩影。对于如何做好“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这篇大文章,区人大常委会有着清醒的认识,也做了许多实实在在的工作。从1988年首次出台决定加强财政预决算审查到2002年经济工作监督实现规范化,从1994年提出办理人大审议意见情况须按期反馈到事后监督成为惯例,从1997年首推部门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到为漳湾年仅19岁的保姆被雇主活活打死申张正义……30年来,700多项议题的审议监督,涵盖法制、财经、教育科学文化卫生、食品、医疗、城建环保、农业、代表工作、选举任免和自身建设等各个方面,区人大常委会向全区人民交出了满意的答卷。尤其是近年来,围绕全区软环境建设、民营经济发展、项目工作推进和民生工程实施,区人大常委会加大监督支持力度,提出了许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提交“一府两院”办理,收到了满意的效果,推动了地方经济社会进步,实现和维护了老百姓的根本利益。
代表工作有活力
常委会不断改进和创新代表活动的方式方法,着力提升代表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自1980设立地方人大常委会以来,区、乡两级人大代表的年龄结构和代表性别比例一届比一届合理,知识层次和履职能力一届比一届强,民主政治建设迈上新台阶。认真贯彻实施代表法,努力保障代表知情权,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和政府常务会议,组织代表参加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视察活动。创新开展、“代表联系日”、“代表信访接待日”、代表参与司法大调解、代表向选民述职等活动,为人大代表积极履职提供保障,拓宽了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途径、极大激发了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改进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对重点建议进行重点督办,督促“一府两院”建立健全办理工作长效机制,规范办理程序,不断提高办理效率。30年来,对全区人大代表共提出议案、建议3000多件,“一府两院”均进行了认真办理和答复,得到代表们的赞许。
“人民代表人民选、选好代表为人民”,人民代表致力为民排忧解难、依法履职。如飞鸾镇开展“人大代表议政日”活动以来,解决了该镇二都上村、下村的村民关于太平洋牡蛎死亡赔偿的问题。铁路施工单位与飞鸾镇二都上村、下村的村民签订了26万元的太平洋牡蛎死亡赔偿协议,困扰村民一年多的由于温福铁路飞鸾段的施工弃碴流进太平洋牡蛎养殖区,导致太平洋牡蛎死亡赔偿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蕉城区人大代表的这一“访农家、办农事、解农忧”活动,被视为全国地方人大首次“试水”,经国内10余家新闻媒体报道,倍受关注;评选优秀人大代表和先进代表小组活动首次把代表监督机制与激励机制有机结合,成为代表工作创新的又一典型作法。
为民选官严把关
盘点30年来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点点滴滴,任免工作也亮点纷呈,令人欣慰。
2007年7月,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一批新任命的干部在庄严的国徽下作供职发言。至此,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就职前发言正式成为“规定动作”,这是该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的又一次有益尝试。
区人大常委会对规范、创新人事任免工作的探索实践从没有停止过。1981年6月,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就审议通过了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首次对人大行使任免权的范围和程序等进行了规定;1996年5月,首次组织对选举任命干部进行法律知识考试,2006年10月,区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暂行办法正式出台,人大任命官员任前先过法律关,已成制度化;1989年7月,人事任免由举手表决改为无记名投票表决,2004年起,改为更先进科学的电子表决……这一系列变迁的背后,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为发扬民主,坚持依法办事在实践中探索,在创新中发展,在继承中提高作出的默默努力。目前,共任免区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工作人员963人次。
自身建设求创新
创新是民族的灵魂,更是一个单位的灵魂。常委会始终把提高班子整体素质、提升依法履职水平作为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基础性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建立健全了“每周五学习”、“一月学一法”制度,把学法内容和常委会议题相结合,不断提升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履行人大职权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健全会议制度,规范代表工作机制,改进代表建议督办制度,完善机关内部工作机制,形成了学习培训、视察调研、会议审议、信访接待、内部考核等一系列制度,2006年7月,把蕉城区人大设立常委会以来的各项制度进行梳理,汇编成册。始终坚持密切联系群众,经常性开展常委会委员走访联系人大代表和选民活动、人大机关与社区、村结对共建活动和“群众联系日”活动,认真做好人大信访工作,积极参与司法大调解和信访接待日活动,充分发挥人大联系基层群众、反映民声民情、维护民权民利的职能作用。
监督者也要接受监督。在对“一府两院”进行监督支持的同时,区人大常委会也十分注重开门监督、透明监督。早在1985年就建立了主任“接待代表日”,1999年首推人大常委会及一府两院领导联系人大代表制度,2005年蕉城人大网开通运行,编印人大会刊、人大信息、调查与建议等对外宣传公告资料……公民有序参与民主政治的渠道越来越宽。区人大常委会的依法行使权力活动始终坚持在阳光下运行,切切实实做到了让人民了解,让社会满意,让党委放心,营造开放、透明、阳光的工作氛围,“与人民群众保持紧密联系的代表机关”的作用得到进一步彰显。
几多耕耘,几番收获。30年来的风雨历程,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这样波涉而来,有过挫折、有过困难,但更多的是辉煌,是完善,是一幕幕光辉的诗篇。30年地方人大制度,携带着闪光的足迹,伴着辉煌的历史向我们走来,必将也以更加矫健的步伐,迈向更加灿烂辉煌的明天!(蕉城区人大办 林宜顺 谢江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