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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科学发展观要树立五大履职理念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主任 刘路平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9-07-21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第三,要树立关注民生履职的理念。自治州人大必须坚持把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人大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高度关注民生,切实把关注民生体现于履行职能的全过程,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一)在畅通渠道听民言中关注民生。自治州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以实现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要集民智,及时发现、总结群众在社会实践中的成功做法;要思民生,对各方面的民众利益问题深入思考,认真研究;要察民情,深入群众倾听呼声,了解下情,掌握实情;要认真听取人民群众对人大常委会及“一府两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了解群众关注的民计民生问题。对于群众的来信来访,要做好接访、转办、催办等工作,在深入基层,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并通过专题调查、跟踪督办、解惑释疑等形式,真正做好解释和调解工作,把问题解决在初始状态。

(二)在召开会议纳民意中关注民生。自治州人大要充分利用人代会、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及专题会议、座谈会等形式,健全监督机制,提高监督水平,为群众立好言、代好言、建好言。在制订年度工作要点、进行专题调研、组织代表视察、开展代表活动时,都要紧紧围绕老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多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老百姓的呼声、愿望和要求,广泛听取意见。要更多地关注城乡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的生产生活,如实反映他们的困难和要求,力所能及地为他们排忧解难。要发挥人大代表联系广泛的优势,为化解民生问题想实招、出实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年内将听取和审议全州县乡公路改造建设、产学研结合创新工作、农村卫生保健体系建设、职业技术教育、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农业生产资料储备供应、红十字会法和献血法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实施及法院执行工作等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促进民生问题的解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文化等合法权益。

(三)在采取措施解民难中关注民生。不断完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机制,推行重点建议办理制度、网络办理制度、承办单位与代表面对面办理制度,督促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提高问题解决率和代表满意率。加强人大信访工作,实行律师驻点工作制度,派驻律师进驻人大信访接待室,面对群众,现场进行劝解,解决问题。加大督办力度,注重问题解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组织开展好“湘西环保世纪行”、“湘西农产品质量安全行”、“三湘农民健康行”、“民保文保法制月”和“湘西州民族团结进步行动”等活动,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第四,要树立突破束缚履职的理念。当前,由于受主客观因素的影响,自治州人大工作仍存在思想观念、工作方式、自身建设等方面的多重束缚,要解决好这些问题,就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克服障碍,突破束缚。

(一)在思想观念转变上突破束缚。没有观念的突破创新,就不可能有开拓的思路和发展的举措。从事人大工作的同志,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排除思想阻力,不断增强创新的时代感和紧迫感。树立“解放思想天地宽,转换观念办法多”的理念,树立只要合法,只要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就应该大胆突破的思想观念。只有这样,人大工作才会向前发展,才会充满生机和活力。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培养和激发自身的创造力,突破局限,创造性地做好人大工作,真正做到有所作为。

(二)在工作思路创新上突破束缚。人大工作必须与党委中心工作合拍,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这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应坚持党委的工作中心就是人大的工作重心,工作思路要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去展开,体现党委的意图。同时也要根据自治州人大自身工作的特点,创新工作思路,突破性地开展工作,比如在执法检查、代表视察和监督工作上,如何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克服形式主义,在解决实际问题和提高监督效果上有所突破;在对“一府两院”的监督上,如何处理好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如何采取措施在完善监督机制,推动“一府两院”工作上有所突破。又如,如何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素质,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水平,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如何更准确反映组成人员意见,以及常委会在行使集体权力时如何在更规范更科学上有所突破等等。

(三)在自身建设上突破束缚。积极争取州委的重视和支持,结合机构改革,不断规范设置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合理确定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人员编制,不断优化常委会组成人员及机关工作人员的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逐步增加专职组成人员的比例。进一步加大干部的教育、管理、培养和使用力度,不断推进人大机关与党委、政府、“两院”干部之间的交流,加快选拔培养年轻后备干部,努力形成能进能出的人才流动机制。

(四)在处理各种关系上突破束缚。加强与“一府两院”及相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把监督、支持、促进融为一体,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监督;支持和保障“一府两院”依法管理、依法决策、依法用权。正确处理好上下级人大之间的关系。加强与上级人大之间的联系,建立定期向上级人大报告工作制度,多联系沟通,主动接受指导,寻求支持;同时应加强对县市人大工作的指导,定期召开联系会议,交流工作经验,总结推广他们在工作中创造的好的经验和作法,共同推动人大工作协调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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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09-07-21
责任编辑: 唐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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