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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科学发展观要树立五大履职理念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主任 刘路平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9-07-21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科学发展观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也是新时期地方人大工作的根本指导方针。作为自治州人大应如何在工作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呢?笔者认为,关键是要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树立全面规范、围绕大局、关注民生、突破束缚、彰显特色五大履职理念,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具体化,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第一,要树立全面规范履职的理念。宪法和法律赋予了民族自治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权、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人事任免权四项职权,全面规范履行好这四权,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关键。

(一)充分行使好地方立法权。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围绕自治州经济社会发展中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积极开展地方立法工作。要进一步突出民族地方特色,注重把实践工作中的成功经验以及经过实践证明了的正确政策,上升为地方性法规,用以规范、指导、调整和推动各项工作。作为民族自治地区,应充分利用民族区域自治法,大胆行使变通权,加大经济方面立法的力度,不断提高立法质量。

(二)正确行使好决定权。坚持按照法律规定,严格履行各项程序,慎重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确保作出的每一项决策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抓重点、议大事、求实效”的原则,紧紧抓住本州内事关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长远性问题和经济建设中的战略性、全局性问题以及宪法、法律、法规实施中的重大问题,认真听取和审议有关工作报告,适时作出决议、决定;认真执行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进一步明确重大事项的范围,增强可操作性;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实际情况,正确集中人民的智慧,努力形成民主科学的决策机制,使作出的决议、决定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符合民族自治地方的客观实际。

(三)全面行使好监督权。要全面贯彻落实监督法,加强对“一府两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改进监督方式,突出监督重点,提高监督实效上下功夫。积极支持和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认真抓好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落实,建立健全审议意见落实的督查督办机制,强化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的督办职能,对交办的问题要一抓到底,直至问题解决。积极组织开展好执法检查,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务求实效,确保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加强预算审查监督,规范财政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作用,强化责任追究,促进问题的解决。认真搞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机制,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和权威。

(四)依法行使好任免权。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切实为科学发展提供组织保障。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有机统一,确保党组织推荐人选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的领导人员,切实为推动科学发展、加快富民强州进程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对拟任人员严把提请关、初审关、表决关、任免关。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特别是要加强对人大选举和常委会任命干部的任后监督管理。

第二,要树立围绕大局履职的理念。科学发展观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发展观,作为民族自治州人大机关,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民族自治州的工作大局,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找准人大工作与经济工作的结合点。

(一)围绕州委的重大决策来履职。要紧紧围绕全州工作大局,使人大工作与州委中心工作同步合拍,协调一致。就湘西州来说,就是要围绕州委确立的“坚守三个一,用活三个优,瞄准四个目标”的发展思路,突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这个主题,切实把州委的重大决策通过法定程序,成为统一的“国家形式”和人民意志,实现党对国家和社会事务全面管理的政治领导。人大工作中落实州委意图的全过程就是动员人民群众,调动社会各方积极性,凝聚人心,积聚力量的过程。州人大常委会要充分发挥人大的政治优势,科学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使具有中国特色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在自治州人大机关的具体工作实践中得到最好的落实和体现。

(二)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来履职。作为民族自治州人大,必须把保障和促进全州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为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首要任务,紧紧围绕经济发展大局依法行使职权。当前湘西州存在着经济发展滞后、发展差距较大,新型工业化带动作用小,农业产业化效益不高,大项目和金融困境突出等诸多问题,自治州人大要从人大工作的性质和特点出发,积极探索人大工作的有效形式,努力找准与经济建设的最佳结合点,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能作用,无论是总体工作谋划还是具体工作部署以及开展各项活动都要以促进发展为主线,自觉投身到经济建设的主战场中,通过充分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实现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就我州而言,州人大年内将听取和审议全州新型工业化推进情况、柑橘产业发展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财政预决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2008州本级决算,积极作出决议、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三)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优化来履职。自治州人大要加强对行政工作的监督,监督和督促政府依法行政、科学行政、规范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使政府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促进司法队伍素质的提高,确保司法公正,督促两院公正地处理经济纠纷,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强化对法律法规贯彻实施的监督,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督促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执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发现和解决本行政区域内法律法规实施中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矛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政府和有关部门整改落实,保障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督促和推动有关部门切实做好普法工作,增强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切实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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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09-07-21
责任编辑: 唐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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