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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动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

刘武强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9-07-15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科学发展观是指导我国发展的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也是新时期地方人大工作的根本指导方针。人大常委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的制度优势,奋勇争先、乘势前进,为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促进全面发展作为第一要务

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也是各级人大工作的第一要务。人大常委会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检查权、人事任免权,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一,抓好重大事项,为科学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决定权是人大职权中最主要、最根本的职权,也是科学发展的重要前提和基础。因此,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必须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站在加快民主政治建设的历史高度,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着眼,从完善人大制度、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着手,提高认识,大胆实践,主动消除思想顾虑,正确处理工作中决定权、监督权、任免权的关系,牢固树立决定权行权责任意识和主体意识。要紧紧抓住党委的重大决定、政府的难点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的重大问题,依法做出重大事项决定,自觉把党的主张和意志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使党委决策成为群众的自觉行动。要围绕地方工作大局和民生大计,根据党委的建议、政府的提请以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的提议,依法对重大事项做出决定。要注重调查研究,广泛听取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反复科学论证,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要积极探索试行决定事项公示制,公开征求社会各方面对决定事项的意见。要加强对决定事项的跟踪监督,确保决定事项落到实处。

第二,抓好监督检查,为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环境。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基本职权,也是建立高效、优质、规范、一流软环境重要举措。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是人大的神圣权力,也是人大的职责所在。要进一步加大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力度,提高监督实效,既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勤于监督,又要勇于支持,大力支持,经常支持,做到监督不对立,支持使真劲,共唱一台戏,支持与监督相结合,寓监督于支持之中。要有重点、有选择地加大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即检查存在的问题,又总结好的经验,并及时把执法检查和视察的整改意见和建议向党委报告,向政府及有关部门通报。要抓住经济建设中的重点工作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采取视察、专题调查等方式,找准政府职能部门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促进“一府两院”改进工作,保证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第三,抓好人事任免,为科学发展提供组织保障。人事任免权是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也是实现科学发展的组织保障。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把坚持党的领导、集体决策、依法办事统一起来,把任前监督和任后监督结合起来,要扩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任命人员的知情渠道,规范人事任免工作程序。

二、关注民生、反映民意,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第一根本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也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最高形式。人大常委会要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第一根本,凝聚和动员各方的力量,集中和发挥人民群众的智慧,同心同德,苦干实干,共促发展。

第一,要畅通渠道听民言。“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要广辟言路,密切关注舆情动态,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掌握群众所思所盼所求,激活创新潜能,激发干事热情。认真听取人民群众对人大常委会及“一府两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了解群众关注的民计民生问题,帮助代表解决履行职务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于群众的来信来访,要做好接访、转办、催办等工作,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并通过专题调查、跟踪督办、解惑释疑等形式,真正做好解释和调解工作,把不和谐的问题解决在初始状态。要认真开展代表向“选民述职”、“民情日记”等活动,使各级人大代表当好人民群众的贴心人、代言人,进一步加大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了解他们的愿望要求,关注他们的安危冷暖,反映他们的困难疾苦。

第二,要召开会议纳民意。民心不可弃,民心不可欺,民心不可违。要全力营造讲政治、讲大局、讲团结的氛围,营造同心同德、群策群力、众志成城的氛围,营造围绕中心、一往无前、开拓创新的氛围。一要坚持邀请公民旁听常委会会议,进一步加强人大常委会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使群众了人大的工作方法和程序,积极支持和鼓励旁听公民发表意见、建议。二要坚持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邀请参加执法检查、视察、调查的人大代表列席会议,发表意见。三要通过召开代表履职交流座谈会等形式,倾听代表心声、了解履职情况,使代表在交流中得到提高,在交流中明确职责,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第三,要办理议案赢民心。要积极鼓励和支持各级人大代表紧紧围绕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社会发展中的难点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深入基层,体察民情,了解民意,反映民愿,采用议案、建议的形式,把看到的问题摆出来,把想到的事情说出来,把群众的呼声讲出来,为地方的发展建言献策。

三、争当先锋、争做模范,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第一关键

新时期提出了新要求,新形势提供了新舞台。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新征程中担当重任,争当先锋。

第一,争当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先锋。要围绕本地工作中心,站在全局高度想大事、议大事,代表人民的利益提问题、想办法。必须把实干作为一种社会风尚,沉下心、鼓足劲、埋头干,以顽强拼搏的狠劲、锲而不舍的韧劲,扎扎实实把各项工作抓好。

第二,争当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先锋。要着眼于新的实践,努力清除制约发展的各种障碍,以敢想、敢闯、敢试的精神,破除条条框框,打破“本本主义”,大胆地想、勇敢地创,勤奋地干,想出新思路,创出新举措,干出新成效,矢志不渝地加快发展。要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始终保持永不懈怠的精神风貌,立足于拼、拼出气势,立足于抢、抢出机遇,立足于争、争出水平,使各项工作都领先一步、抢先一拍,破除常规,竞相推进。

第三,争当增进团结、凝聚合力的先锋。发展才有希望,团结就是力量。必须进一步团结一致、上下一心,九牛爬坡,个个出力,争做增进团结的先锋,争当凝聚合力的模范,形成上下心齐气顺、团结干事的良好局面。

第四,争当收集社情、反映民意的先锋。要积极收集社情民意,争做群众的代言人。要在感情上贴近群众,在作风上深入群众,在工作上依靠群众,做到常怀爱民之心,常谋富民之策,常兴为民之举。要发挥优势,多做解疑释惑、协调各方、凝聚人心的事,多做为民谋利、依法监督、造福人民的事,保证群众话有人说、怨有人诉、难有人帮、事有人办。(作者系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工作人员)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09年07月15日
责任编辑: 唐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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