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人大设立大常委会三十年了!三十年来,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秉于国之忠诚,法的力量,加强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与支持。特别是以《宪法》、《预算法》、《监督法》为载体,对政府财政的监督与支持,逐步由宏观性向具体化转变,由程序性向实质化转变,由资金使用合理性向效益化转变,推动公共财政渐行渐近。
“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财政作为政府的“管家”和“账房”,肩负着管住管好人民“钱袋子”和“血汗钱”的重任。三十年来,区财政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与支持下,牢固树立“代表公共利益,建设公共财政”的核心价值观,坚持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民主理财、阳光理财,财政收入较快增长,支出结构趋于合理,财政改革稳步推进,公共价值取向更加明确,公共服务均等化逐步推进。2008年,地方财政收入达到14.74亿元,同比增长30.05%。
部门预算“一本账”
“不患寡而患不均”。实施部门预算,引入公平分配机制,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之下,财政资金才能实现效益优先,财政资金“安全网”才会更加健全。为确保资金的安全性、有效性和公平性,按照“先试点、再上路、后跑步”的工作思路,区财政于2000年实行部门预算改革试点,2008年达到部门预算改革全覆盖,即实现了一个“家”一本账,加强了预算编制的精细化和科学化管理,使人大代表在审议财政预算时不再是“雾里看花”。
非税收支“两条线”
“桥归桥、路归路”。实行非税收入征缴管理制度改革以来,区财政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按照“所有权归国家、管理权归政府、监督权归人大”模式,严格执行《非税收入管理实施细则》,加大预算外非税收入“归位”力度,严格执行非税收入统筹政策,强化非税收入监管,坚持以票控管、以票促收,从源头上管控非税收入,实行彻底的“收支两条线”管理,防止非税收入流失。2008年,全区预算内非税收入达到2.55亿元,同比增长80.03%。
政府采购“阳光化”
阳光象征着光明、公正和欣欣向荣。政府采购之所以被冠以“阳光”称号,就在于它要求政府的采购行为必须置于包括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内的全社会的监督之下,实现公开、公平、公正和透明。自2003年《政府采购法》实施以来,区财政有的放失,整体推进,前移监督预防关口,防微杜渐于未然,推动政府采购制度日臻完善,管理体系日趋健全,采购行为日渐规范,采购范围和规模持续扩大,社会影响力日益增强,初步构建起了预防商业贿赂腐败的长效机制。2008年,全区完成政府采购1.26亿元,资金综合节约率达11%。
国库收付“直通车”
国库,国家和人民的“钱袋子”。传统的国库管理制度是以设立多重账户为基础的分散收付制度,“关口”太多,“渠道”过长,造成资金沉淀,效率低下。区财政从2009年开始选择10个区级部门进行建立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方式的现代国库制度试点,使财政收入“直达”国库,财政支出“直达”收款人。同时积极探索建立新型财政国库动态监控机制,为财政预算执行管理安装“千里眼”,对各级次预算单位的收支实行“可视化”全程监控。
普照三农“成常态”
“民以食为天,政以民为首”。区财政按照党的大政方针政策把支持解决“三农”问题、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摆工作首位。全面完成农村税费改革,延续2600多年的“皇粮国税”寿终正寝;财政支农资金的稳定增长机制逐步建立,法定支出得到保障;种粮综合直补、农机具购买及家电下乡补贴三重“大礼包”送到家门。2008年,全区“三农”支出3.45亿元,增长41.89%。
滋润民生“细无声”
民生,乃国之根本。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使广大人民群众生有所靠、学有所教、壮有所用、老有所养、病有所医、贫有所助,是公共财政义不容辞的责任。2008年,全区民生投入达23.83亿元,占财政支出的57.67%。其中:社保投入14.88亿元,实现了规定政策范围内企业及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全覆盖;教育投入5.66亿元,为义务教育全额“埋单”;文化体育与传媒投入6393万元,着力提升“软实力”。
公共财政,“天下粮仓”,承载国之大厦,民之期盼。三十年来,万州财政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中不断完善,在大力支持下向前发展,在寓支持于监督中实现跨跃。(作者系重庆市万州区财政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