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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福建蕉城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汤万泽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9-06-18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海峡西岸经济区东北翼中心城市核心区建设战略的新形势,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开创蕉城人大工作新局面。

一、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服务科学发展更加富有成效

服务中心工作、推动本行政区域内党委重大决策的落实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行职责的基本要求。党的十七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时代主题对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以及生态文明建设进行了全面部署,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人大工作只有置于党的工作大局之中,找准人大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最佳结合点,自觉与党委的思想合拍,与“一府两院”的工作合力,与人民群众的愿望合心,进一步落实“第一要义是发展”的要求,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因此,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依法履行职责的过程中,要置于党委的领导之下,自觉维护党的领导核心地位。宪法、法律规定了人大常委会应着眼于区域的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问题开展工作,明确了各级人大常委会要抓住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点问题确定议题。在当前金融危机向实体经济蔓延仍不见底的大环境下,我们必须坚定信心,做到不动摇、不懈怠、不折腾。也就是说,我们在全力做好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同时,要面对未来在优化产业布局和提高经济素质上下更大的气力,以我们的充分准备迎接经济春天的到来。

二、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确保监督工作更加富有成效

坚持依法监督,突出监督重点,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开展依法监督,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一项全局性、经常性的工作,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一项重要职责,其目的是为了使宪法和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切实得到贯彻实施,更好地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按照少而精、讲实效的原则,围绕抢抓机遇、加快发展这个主题,围绕工作大局,围绕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把涉及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把增强监督实效作为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的关键。要坚持依法监督、集体行使职权和不包办代替的原则,进一步改进人大监督方式,拓展监督工作领域,把监督和支持有机结合起来,有效地支持和促进有关国家机关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要以增强监督实效为核心,探索和完善监督方式和监督机制,真正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开展执法检查、组织代表视察、就专项问题开展调查,是人大常委会监督“一府两院”工作的主要形式,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一项重要职责,其目的是为了使宪法和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切实得到贯彻实施,及时发现“一府两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的提出意见建议,促进工作,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三查(察)”(视察、检查、调查)工作要按照少而精、讲实效的原则,围绕抢抓机遇、加快发展这个主题,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围绕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把涉及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三查(察)”工作的重点,把增强“三查(察)”工作实效作为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的关键。要少唱喜歌,少唱赞歌,多谈问题,多谈意见,努力做到监督有重点,形式创新点,敢于亮观点,使一些人民还不满意的工作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办理,最终繁荣我们的事业,赢得百姓对党和政府的信赖与拥护。改进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听取审议专项报告,会前调研是提高审议质量的基础。对于某一方面工作,仅在常委会上听取有关部门的报告,是很难对整个工作有全面、清晰、正确的认识,是必须要在会前做周密、深入的调查了解,只有这样才能避免人云亦云,才能真正查找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才能对问题的解决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常委会会议作出所听取和审议的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是听取和审议专项报告工作的成果,审议意见要能够充分体现全体组成人员的意见,不能是主要领导的一家之言。常委会会议之后,要重点对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促进意见建议的落实。

三、坚持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确保代表工作更加富有成效

坚持执政为民,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用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大工作的本质要求。实现人民的愿望,满足人民的要求,维护人民的利益是科学发展观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人大及其常委会由人民选举产生,代表人民意志和利益行使国家权力。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真心实意对人民负责的精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要始终把实现和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放在第一位,无论是立法、依法监督、决定重大事项、人事任免,都要倾听群众的呼声,反映群众的意愿,集中群众的智慧,代表群众的利益。总之,坚持执政为民,就要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人大各项工作正确与否、得失成败的根本标准。

切实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管理国家事务中的作用,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基础。人大代表来自于人民,植根于人民,与广人民群众有着天然的密不可分的联系,各级人大代表分布在各个地区、各条战线、各个部门,是一支具有广泛性、代表性、感召力的队伍。一定要坚持发挥人大代表桥梁纽带、带头示范作用。通过多种方式,不断拓宽联系代表的渠道,健全联系代表制度,为代表知情知政,履行职责,创造条件。有计划地组织代表视察,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有重点、有选择地跟踪督办。组织代表参加代表小组活动,加强联系、沟通与交流。只有真正做好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人民的意志和愿望才能得以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才能成为现实,才能真正做到用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大工作,不断创新人大工作新局面。

四、坚持提高促发展的能力,确保自身建设更加富有成效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需要人大常委会及其机关适应新的形势,从思想上、组织上、作风上和制度上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议政能力和工作水平,以更好地发挥人大作为权力机关、代表机关和工作机关的作用。

(一)加强理论学习,转变发展观念。科学发展观是指导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首先从思想上转变发展观念。要加强学习,不断深化对科学发展观基本内涵、精神实质和指导意义的认识,坚决破除一切阻碍科学发展观落实的观念,坚决纠正偏离科学发展观的行为,真正把思想方法转到科学发展观上来。

(二)加强调查研究,坚持求真务实。人大工作有其自身的特点和规律,要求我们必须从实际出发,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地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贯穿于人大履职的各项工作中去。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以科学的精神和科学的方法,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加强调查研究,了解真实情况,听取群众意见,求真务实,坚决克服主观主义、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真正认识规律,把握规律,切实代表人民的根本利益和意志,依法履行好各项职责。

(三)加强理论创新,开创工作新局面。科学发展观是与时俱进的理论,落实科学发展观同样需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人大工作法律性和程序性很强,必须按照法律赋予的职权和规定的程序严格依法办事。但法律也为在实践中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留下了空间。要针对人大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地进行理论研究和探讨,通过理论创新为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提供理论支持。要以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和加强常委会制度建设为重点,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通过制度创新,更好地保障人大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09-6-18
责任编辑: 唐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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