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萌:欢迎来到《新闻会客厅》。今年7月份是全国县级以上人大设立常委会三十周年的日子,在这三十年当中,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究竟发挥了什么样的作用,该如何做出客观的评价,今天就请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前副主任张春生先生,同时他也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的特邀专家,欢迎您。我想第一个问题就是要问您,为什么全国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设立三十周年,是一个值得也需要我们记住的日子?
张春生:设立常委会对我们国家政治生活是一件大事,因为1979年以前,它是不设常设机构的,这对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挥作用,它有一定的障碍。1979年以后设了常委会,它应该说在我们的政治生活、经济生活、社会生活当中,作用相当突出,从这个意义上说,这一年,三十周年是值得纪念的。
李小萌:您刚才也说了,如果地方县一级以上的人大没有常委会这一级组织,它会存在一些障碍和弊端,这些障碍和弊端是什么?
张春生:因为我们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包括省、市、县这三级都处在相当重要的地位,如果光有一个代表大会,这个代表大会每年就开一次会,它时间有限,日常的国家权力机关怎么运作,是个空白,《宪法》赋予了地方各级人大几项重要的权力,比如立法权,比如说对法院、检察院、政府的监督权,还有一些重大事项的决定权,另外还有一些对于人事的任免权,这些权力全靠代表大会来行使,它是行使不过来,它一年一次会。
李小萌:休会的时候就没人管了。
张春生:没人管了,它应该有一个常设机构来行使人大的部分权力,才能保证这个权力机关的工作,这个运转不至于中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