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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树科学发展理念 做好地方人大工作

王耀武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9-06-16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全面担负宪法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作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作为维护和发展人民利益的权力机关,只有牢固树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才能更好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好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更好地在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进程中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做好人大工作,突出科学发展这个主题

在人大工作中如何突出“科学发展”主题?就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的理念并把这一理念贯穿于履行职权的整个过程和各个方面,坚持把“发展”作为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的第一要务,把“全面协调可持续”作为在促进发展中履行职责的基本要求,把“统筹兼顾”作为开展人大工作的根本方法,保证和促进科学发展观在人大工作中得到贯彻落实。

第一,在履职方向上,牢树科学发展理念。实现科学发展,发展是前提,在发展中把握“科学”是关键。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围绕推进发展履行职责中,一定要深刻领会“科学”二字的内涵,牢固树立、切实践行科学发展的理念。一是要注重发展的全面性。科学发展观的实质是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这种发展不仅仅只是经济发展,同时也包括政治发展、文化发展、社会发展。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要注意找准人大工作与推动全面发展的切入点,务必做到统筹兼顾、综合平衡,切忌顾此失彼、倚重倚轻。二是要突出发展的协调性。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发展是统筹兼顾的协调发展。在人大工作中,必须高度关注发展的整体协调和发展要素的有效整合问题,正确处理城市与农村的关系、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关系、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的关系,以促进协调发展。三是要保证发展的可持续性。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发展既是全面协调的发展,又是持久永续的发展。这就要求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无论在审议决定重大事项、还是在监督工作中,务必高度重视人口、资源、环境问题及其与经济发展的协调问题,正确处理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的关系,促进各项发展的落脚点达到“使人民在良好生态环境中生产生活,实现经济社会永续发展”。

第二,在监督工作上,贯彻科学发展理念。人大的监督在国家监督体系中,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最高层次的监督。在新形势下,人大及其常委会立足于推进科学发展、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对于促进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各个方面具有特殊重要的作用。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紧紧围绕“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认真行使监督职权。要坚持通过视察、调研、专题审议、执法检查等监督方式,督促“一府两院”把科学发展观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及时发现并纠正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政策、措施和做法,确保各项工作沿着科学发展的轨道运行。要突出抓好与科学发展观直接关联事项的监督,特别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高度重视、主动介入,督促“一府两院”及其有关部门克服困难、妥善处理、真正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切实体现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这个核心。

第三,在任免工作上,体现科学发展理念。把人选好,事关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局。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坚持从为科学发展提供组织保证出发,行使好任免权。在正确把握党管干部与依法任免干部关系的同时,要把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与坚持正确的政绩观紧密结合起来,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衡量人才的标准,用实践、群众和历史的观点衡量干部的政绩,并把这些原则贯彻到干部的任前考核、民主推荐、法律考试、公示和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等各项工作中,切实选好人、用对人。要进一步强化任后监督,实行效能监督,完善绩效考评,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做好人大工作,坚持以人为本这个核心

坚持以人为本,是人大工作的根本要求。人大工作最大的优势和生命力在于密切联系群众。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把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在体察民情、集中民智、珍惜民力方面的优势和作用,督促有关方面及时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

第一,要关注社会公平问题。构建和谐社会,不仅在于通过发展增加社会物质财富,更重要的在于通过发展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人大,作为社会各阶层利益的受托者和代表者,在指导思想上,一定要充分关注社会公平问题,关注大多数下层人民群众的生活问题,关注发展成果的公平分配问题;在具体工作上,要紧紧围绕社会保障、新农村建设、农民工工资拖欠、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农村医疗教育、农民土地征收等问题履行人大职能,通过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视察、参与政策制定等多种形式,督促“一府两院”解决好社会公平问题,最大限度地保障弱势群体得到国家的关心,让他们切实享受到改革开放的成果,真切感受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第二,要保障公民政治权利。“以人为本”要求我们要充分尊重公民的人权,公民的权利包括经济权利、政治权利、文化权利等等,这些权利都是宪法规定的,应当予以保障。人大工作的根本任务是进行民主政治建设,所以,保障公民的政治权利是人大一项极其重要的任务。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来讲,主要应做好两方面工作:一方面,要保障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要坚持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抓好选举工作,充分发扬民主、让公民真正参与选举,切实尊重选民和代表的权利,从选民登记、酝酿提名候选人到选举要严格把关、依法进行,坚决杜绝违法操作和暗箱操作,防止选举走过场。另一方面,要重视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在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和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要建立公民旁听会议制度,让公民参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策。在日常工作中,要积极采取措施,为群众反映意见开辟渠道,提供平台;积极探索和推行民意测验、民主测评形式,充分了解群众对各方面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切实落实好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情况向社会公布的规定,并督促“一府两院”开展重要工作要向社会公开、向代表征求意见,让广大群众和人大代表参与到重要工作中来。

第三,要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一是了解民情。要加强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充分发挥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贴近生活,走进基层,听民生,摸实情,真正了解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要积极探索建立代表密切联系群众制度、代表知情知政制度、代表履职登记考评制度、代表依法履职激励制度、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跟踪问效制度等,不断为代表执行职务、了解民情创造条件、构筑平台。二是反映民意。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是权力机关、也是民意机关,要深入调查研究,多方听取意见,准确把握民生的脉搏,使审议的内容、开展的检查、组织的视察、作出的决议,更能代表人民的愿望、体现群众的利益。三是解决民难。群众的难点、社会的热点,就是人大工作的着力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履行职责中要坚持在群众“最盼”上下功夫、在群众“最急”上想办法、在群众“最怨”上促整改,既要督促抓好环境保护、结构调整等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长远利益,还要督促解决医疗、就业、教育、社保、住房等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的切身利益,让群众感到温暖、得到实惠;要重视做好信访工作,把它作为体察民情、体验民生、体会民意的平台,作为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的重要途径,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充分发挥人大信访工作的“化解器”和“减压阀”作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做好人大工作,彰显推进法治这个优势

法治是和谐社会的基石。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实现科学发展的基本要求,也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根本任务。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处于民主法制建设的前沿,要善于发挥在推进法治中的主导作用和独特优势,有效地行使监督等各项职权,确保宪法和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得到遵守和执行,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维护和保障。

第一,要着力促进依法行政。国家行政机关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支庞大力量。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应该把监督政府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坚持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制政府的目标出发,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使行政机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逐步减少,行政违法或不适当行政行为得到及时纠正;要把监督工作的重点从过去存在的重经济指标完成、轻社会事业均衡发展转变到统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上来,从重城镇经济发展、轻农村经济发展转变到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上来,从重经济发展速度、轻生态环境保护转变到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上来,从重资源型企业、轻非资源型企业转移到两种类型企业齐头并举上来,促进政府的各项决策、各种行为纳入到民主法治的轨道和科学发展的轨道。

第二,要着力推动公正司法。良好的法治环境是保障科学发展的必要条件。要坚持以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为目标、加强司法监督,保证审判、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维护司法公正,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要把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纳入人大监督工作的范畴,督促审判、检察机关优化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完善诉讼制度,健全公民救助机制,落实司法保障。要把监督司法改革的着力点放在切实保障人民合法权益和切实保障司法公正的机制问题上,加强司法内部监督和政法队伍建设,重点解决好干警的政治立场、法治意识和群众观念问题,确保政法队伍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确保司法公正。

第三,要着力强化法律监督。要适应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法》,规范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行为。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切实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行为,确保各项执法权力正确行使,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要善于综合运用各种监督方式,形成系统完善的监督工作机制,把专项监督与综合监督结合起来,把初次监督与跟踪监督结合起来,把听取专项工作报告与执法检查结合起来,把推动自行整改与依法纠正结合起来,相得益彰,互融互补,使监督工作在广度和深度上取得最佳效果。(作者系陕西省渭南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09-6-16
责任编辑: 唐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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