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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履职促和谐 与时俱进谱新篇

——湖北省竹溪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回眸

王先华 张体辉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9-05-06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1980年元月,竹溪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决议设置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产生了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屈指算来,县人大常委会已走过了29年的征程,在这29年中,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伴随着改革开放的进程,始终坚持县委的正确领导,围绕县委在各个时期的工作大局,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加快发展为主题,牢记人民重托,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服务民生,保障民生,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保证宪法、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的贯彻实施,有力地推动了全县民主法制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书写了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辉煌篇章。

作为篇:抓住热点,关注民生,依法行权促和谐

2005年10月25日,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食品卫生法》情况的报告,会议审议认为,县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在工作中存在“职责不清,执法不严,存在多头执法和执法空档现象”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委员们意见很大,审议票决时,未获得过半数通过。常委会把会议审议意见以函件的形式印发县人民政府,要求县人民政府在整改后重新报告。对此,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认真整改。2006年7月24日,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食品卫生法〉贯彻实施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常委会对县人民政府扎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和取得的明显成效十分满意,二次票决,高票通过。这是县人大常委会依法开展监督工作的一个缩影。

县人大常委会自产生以来,始终把加强监督工作摆在常委会工作的重要位置,积极探索和创新监督的形式、方法和内容,使监督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推动了“一府两院”工作的开展。近几年来,特别是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产生以来,确立了“围绕中心履职能,服务代表抓载体,依法办事讲原则,健全制度强队伍,创新工作激活力”的工作思路,把监督的重点放在关注民生上,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牢牢抓住带有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开展监督工作。先后组织开展了对招商引资、农村公路建设、广播电视、食品卫生、教育工作、普法工作、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一中迁建等200多次大型视察、调查活动,撰写了大量视察、调查报告,提出了很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确保了党的惠民政策的全面落实。常委会坚持“抓大事、重深入、求实效”的原则,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执法检查。对干部职工高度关注的《公务员法》、人民群众非常关心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法》、《食品卫生法》等100多部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具体意见和建议400余条,促进了法律法规在本县区域内的全面贯彻实施。

决定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又一重要权力。县人大常委会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抓重点,议大事”的原则,针对全县各个时期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事项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做出决议、决定。常委会坚持把普法工作作为工作重点,扎实有效开展,相继作出在全县公民中开展“一五”至“五五”五个五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决议,促进了以宪法为核心的普法工作开展,推动了依法治县进程。尤其是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以来,常委会根据《宪法》、《地方组织法》、《监督法》和《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本着依法、必要、重实际的原则,先后对县财政预算的变更、年度财政决算、争取国家银行贷款、制定发布《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和根据人代会授权审查批准财政预算等重大事项,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认真进行审议,科学、慎重地作出决定。对所决定的事项,常委会定期听取和审议政府执行情况报告,适时组织专题视察、检查,推动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2006年12月,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召开,代表提出了“逐步解决乡镇运转困难,逐步提高村干部待遇和建立村主职干部养老保险机制”的议案,县人大常委会议案审查案委员会经过深入调查,作出“关于将‘逐步解决乡镇运转困难,逐步提高村干部待遇和建立村主职干部养老保险机制’议案立案办理的决定”。及时主持召开了交办会,并加强了跟踪督办协调,县政府在资金相当紧张的情况下,采取得力措施,当年追加预算资金121万元。对村主职干部养老保险问题,制定出台了《竹溪县村主职干部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试行)》,通过对这些重大问题作出决议、决定,让广大人民群众分享到了社会发展成果。

人大常委会如何最大限度地代表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有效地行使任免权?这是县人大常委会一直探索和实践的课题。特别是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产生以来,认真坚持党管干部与依法任免相统一的原则,严格按照干部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既注重充分发扬民主,又注重在各个环节严格依法办事。坚持对拟任命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对考试不合格者不予任命;坚持对拟任命人员在任前到会作供职报告制度和无记名投票表决、当场颁发任命书制度。加强任后监督,定期不定期地开展执法检查,并进行工作评议,对发现的问题,坚持既对事又对人,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追究。通过这些强有力的措施,要求被任命人员牢固树立宗旨观念,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讲法律,讲大局,讲奉献,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勤政廉洁,不负组织和人民的重托。2007年4月23日,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三次会议,按程序对34名政府部门的组成人员进行了任命,公平、公正地挑选出人民群众可以信赖的“公仆”。自2004年以来,以同样的方式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03人次。

代表篇:提升素质,发挥作用,搭建平台强主体

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的主体,县历届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工作,切实保障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充分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常委会刚成立时,代表工作仅限于人代会期间开展活动,经过多年来的探索和发展,常委会将代表的活动从会议期间延伸到闭会期间,并不断创新活动方式,丰富活动内容,代表的主体作用得到了有效发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以来,代表工作进一步得到强化,走上了规范化和制度化的轨道。

制定了《竹溪县人大常委会联系人大代表工作办法》、《竹溪县县人大代表工作办法》和《竹溪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规定》,保证、支持和规范代表依法行使职权。按照选区或工作性质以及“便于组织和开展活动”的原则,将全县207名县人大代表划分组建了19个县人大代表小组,形成了代表活动网络。开展了以“每年走访选民、征求选民意见一次,向选民述职一次,参加一次视察或调研活动,提一条好的建议意见,联系一户困难群众,每届参加一次人大工作的学习或培训”为主要内容的“六个一”活动,丰富了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内容,调动了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和积极投身于经济社会建设的积极性。编印下发了《法律法规汇编》、《代表手册》等必备的学习资料,按时为代表寄送《今日竹溪》和《县人大常委会公报》、《县人民政府公报》。及时向代表介绍全县的重大工程建设进展情况、代表建议办理情况,通报人大常委会及“一府两院”主要工作情况,通报本地有关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情况等,积极主动地为代表行使职权创造好的条件。认真开展代表议案、建议、批评、意见的办理工作。每次县人民代表大会闭幕后,及时对议案和建议、批评及意见进行分类整理,召开交办会议。对事关全局、影响较大的议案建议,常委会领导领衔督办,组织代表对办理情况进行视察,有效提高了议案建议的办理质量和时效,对推进经济社会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共收到代表建议意见703件,建议意见办结率达到100%,代表满意率达到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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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09-05-06
责任编辑: 唐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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